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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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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关联交易公告

1994c 发表于 2023-9-29 00:00:00 浏览:  55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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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证券简称:首钢股份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清算注销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2023年4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原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新能源”)实施存续分立,新设北京首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材料”),其股东为本公司及北京首新晋元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首新晋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及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续分立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存续分立工商变更登记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2023年8月,新能源材料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让其持有的首
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6.1483%股权。转让完成后,新能源材料不再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亦未开展其他经营业务,因此拟解散并清算注销。
(二)关联关系说明首新晋元的普通合伙人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上穿
1透后的控股股东为首程控股有限公司(00697.HK),而首钢集团为首程
控股有限公司(00697.HK)的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及首钢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首新晋元58%的权益,出于谨慎考虑,公司认为首新晋元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鉴于新能源材料为公司与关联方首新晋元共同投资的公司,因此本次清算注销构成关联交易。
(三)有关审议程序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共有董事9名,其中关联董事赵民革、朱国森、曾立回避表决,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全票同意上述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之“六、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首新晋元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7X8T4G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通路25号5幢255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叶芊
2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出资结构:
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3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
北京顺义创新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北京富电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二)历史沿革
首新晋元成立于2017年9月25日,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领域及其他相关领域的投资。2018年3月9日,首新晋元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1-6月,首新晋元营业收入为704.47万元,总资产
75888.00万元,负债15245.33万元,净利润39.62万元,2023年
6月30日净资产为60642.67万元。
(四)关联关系说明首新晋元的普通合伙人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上穿
透后的控股股东为首程控股有限公司(00697.HK),而首钢集团为首程控股有限公司(00697.HK)的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及首钢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首新晋元58%的权益,出于谨慎考虑,公司认为首新晋元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3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鉴于新能源材料为公司与关联方首新晋元共同投资的公司,因此本次清算注销构成关联交易。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新晋元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新能源材料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首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CGBL4R71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顺义园顺创二路1号
法定代表人:郝成柱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4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首钢股份出资4.5亿元,持股60%;首新晋元出资3亿元,持股40%。
截止2023年9月28日,新能源材料总资产96395.64万元,负债5358.74万元,净资产91026.9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能源材料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023年8月,新能源材料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让其持有的首
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6.1483%股权,转让完成后,新能源材料不再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亦未开展其他经营业务。
4四、本次清算注销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新能源材料清算注销系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妥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首新晋元未发生除本次交易外的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新能源材料解散并清算注销系新能源材料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作出的妥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认可该议案所载内容,本次增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2023年度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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