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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源医药: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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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源医药: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3-10-11 00:00:00 浏览:  61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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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4证券简称:仟源医药公告编号:2023-077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175号3605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钟海荣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44746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40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4339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35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57%。(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3003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3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51656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7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3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57%。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药品研发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456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8%;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1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5%;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施诗律师、胡媛媛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
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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