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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南亚新材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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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南亚新材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23-10-18 00:00:00 浏览:  58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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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亞新材
股票代码:688519
股票简称:南亚新材
2023年11月
1/7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7
2/7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3/7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4/7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日14点30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序议案名称号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5/7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6/7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2023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1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提请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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