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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元科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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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元科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fanlitou 发表于 2023-10-18 00:00:00 浏览:  63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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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基本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2、发表意见的依据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查阅了相关资料。
3、合法合规性该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4、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内
容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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