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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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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3-10-19 00:00:00 浏览:  64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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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步步高股票代码:002251公告编号:2023-08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股份”或“公司”)于
2023年7月17日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院”)
送达的(2023)湘03破申(预)10-2号《决定书》及(2023)湘03破申(预)
10-3号《决定书》,湘潭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
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一、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申(预)10-
9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10月16日,步步高股份临时管理人向湘潭中院申请延长步步高股
份预重整期间一个月。
湘潭中院认为,步步高股份临时管理人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决定延长步步高股份预重整期间一个月,期限至2023年11月16日。
二、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因此,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依《上市规则》的规定被例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湘潭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清算的风险。如公司被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2023)湘03破申(预)10-9号《决定书》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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