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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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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法治 发表于 2023-10-17 00:00:00 浏览:  40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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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3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3266.00万
股限制性股票和54名激励对象授予1633.00万份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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