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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贵电器: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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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贵电器: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雪儿白 发表于 2023-10-21 00:00:00 浏览:  79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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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月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录
第一章声明...............................................3
第二章释义...............................................5
第三章基本假设.............................................7
第四章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8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说明..............................................10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数量及流通安排...........................................12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说明..................................................12
四、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
体情况..................................................15
第六章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17
2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声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贵电器”或“上市公司”、“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在永贵电器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永贵电器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永贵电器提供,永贵电器已
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
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下述假设前提之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永贵电器及有关各方提供的文件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本次激励计划能得到有权部
门的批准,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顺利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制度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4、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完全
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时,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3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5、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不构成对永贵电器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二章释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永贵电器、上市公司、公司指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贵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指计划》激励计划《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信公轶禾指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指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指应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全激励对象指
资子公司四川永贵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授予日指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授予价格指励对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和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第一类有效期指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限售期指
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解除限售期指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可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第一类限制性股解除限售条件指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归属指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日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归属条件指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自律监管指南》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指《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元/万元/亿元指单位
6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章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以下基本假设而提出: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永贵电器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四)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7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四章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核实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二、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其他任何反馈。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5号)。
三、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号)。
四、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8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同意以2022年10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号),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17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2.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2日。
六、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同意以2023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3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号),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
3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9月
25日。
八、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五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达成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11月21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中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22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0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四川永贵2022年营业收首次授
除限售期入不低于8.00亿元;
予的
第二个解四川永贵2023年营业收
第一类
除限售期入不低于12.00亿元;
限制性
第三个解四川永贵2024年营业收股票四川永贵2022年营业收入
除限售期入不低于17.00亿元。
业绩目标达成率(P) 为 10.01 亿元,不低于 8.00
3各考核年度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亿元,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售系数(X)
P≥100% X=100% 核目标值。
80%≤P<100% X=P
P<80%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四川永贵的营业收入。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2022年度,62名激励对象个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人考核结果为“A”;108名
“B”、“C”、“D”四个等级。
年度考 A(优 B(良 C(合 (不合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D核结果 秀) 好) 格) 格) “B”,本次解除限售比例均
4
解除限为100%。
100%80%0%
售比例
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得解除限售。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达到“A”或“B”,则激励对象按照本
11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个人评价结果为“C”时,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80%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
为“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及流通安排
1、可解除限售数量:60.1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85311857股的0.16%
2、可解除限售人数:170人
3、授予价格:6.95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分配情况:
本次解除限本次可解除剩余未解除获授的第一类售数量占获
限售第一类限售第一类职务限制性股票数授第一类限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量(万股)制性股票数
数量(万股)数量(万股)量的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150.4560.1890.2740%
人员(170人)
合计150.4560.1890.274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12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
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中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3年10月27日届满,于2023年10月28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7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1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不适当人选;
符合归属条件。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13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管理人员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本次拟归属的170名激励对
3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象均符合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四川永贵2022年营业收首次授
属期入不低于8.00亿元;
予的
第二个归四川永贵2023年营业收
第二类
属期入不低于12.00亿元;
限制性四川永贵2022年营业收入
第三个归四川永贵2024年营业收
股票为10.01亿元,不低于8.00
4属期入不低于17.00亿元。
业绩目标达成率(P) 亿元,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各考核年度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归属系核目标值。
数(X)
P≥100% X=100%
80%≤P<100% X =P
P<80%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四川永贵的营业收入。
1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年度考 A(优 B(良 C(合 D(不合 2022年度,62名激励对象个核结果 秀) 好) 格) 格) 人考核结果为“A”;108名归属比
100%80%0%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

5 “B”,本次归属比例均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达到“A”或“B”,则激励对象按 100%。
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得归
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属。
评价结果为“C”时,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归属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8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
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四、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
1、可归属数量:147.74万股
2、可归属人数:170人
3、授予价格:6.95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实际归属情况如下:
本次归属数量本次可归属第二剩余未归属第二已获授第二类限制占获授第二类职务类限制性股票数类限制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量(万股)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量(万股)量的比例
管理人员、核
心业务/技术369.35147.74221.6140%
人员(170人)
1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合计369.35147.74221.6140%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16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六章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永贵电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拟解除限售及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及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永贵电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7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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