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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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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归 发表于 2023-10-25 00:00:00 浏览:  40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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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7证券简称:海联讯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继续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合作,额度维持不变,授权期限展期。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办理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12月14日。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前次批准的额度为除2022年9月23日的资金存量(大额存单、投资理财、活期存款等资金存量合计为8004.76万元)外,新增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其中用于购买理财的资金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9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15日发布职务任免通知,免去虞利明先生杭州市
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杭州金投”)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虞利明先生现任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董事、副董事长、行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之“前后12个月视同关联方”的相关规定,杭州银行为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至2023年12月
14日终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起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持业务的延续性,在原来关联交易的基础上进行展期,需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法律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在杭州银行的大额存单、投资理财、活期存款等资金存量合计为4008.20万元,其中投资理财资金存量
40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
注册资本:593020.0432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6年09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3924826D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杭州银行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
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
代理保险业务;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鉴证业务;开办个人理财业务;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以及从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杭州银行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简介:杭州银行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杭州的城市商业银行。2016年10月27日,杭州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600926)。杭州银行主要业务分布在浙江省杭州市以及浙江省其他市县。近年来,杭州银行坚持做精杭州、深耕浙江,同时积极拓展长三角区域及国内一线城市业务,搭建了覆盖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合肥等重点城市在内的区域经营布局。自成立以来,杭州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区域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便捷、亲和及全面的金融服务。经过二十多年的稳健发展,杭州银行已拥有较为扎实的客户基础,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金融产品体系,业务资质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综合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持续增强,已成长壮大为一家经营业绩优良、资产质量优异、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列的上市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历史沿革杭州银行原名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城市合作银行,是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银复(1996)306号文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1996年9月25日获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8年本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批准更名为“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本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更名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当年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规范登记。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半年度末
项目(经审计)(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905.6516165.3817442.14
所有者权益900.71985.731053.06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
项目(经审计)(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93.61329.32183.56
净利润92.61116.7983.26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金投原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虞利明先生现任杭州银行董事、副董事长、行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前后12个月视同关联方”的相关规定,杭州银行为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至2023年12月14日终止。
杭州银行不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等业务的情况。
5、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杭州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杭州银行继续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合作,额度维持不变,授权期限展期。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办理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
12月14日。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前次批准的额度为除2022年9月23日的资金存量(大额存单、投资理财、活期存款等资金存量合计为8004.76万元)外,新增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其中用于购买理财的资金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五、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评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的风险主要体现
在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方面,通过对杭州银行披露的公告和财务报表分析,以及对杭州银行经营情况、管理状况、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未发现杭州银行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在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相关政策的影响较大,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加强定期跟踪与管理,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杭州银行是一家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为了保持业务的延续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杭州银行继续合作,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业务合作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杭州银行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777.95万元,其中认购理财产品5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杭州银行的大额存单、投资理财、活期存款等资金存量合计为4008.20万元,其中投资理财资金存量400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事项。为了保持业务的延续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杭州银行继续合作。该事项的实施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同意将《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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