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独立董事之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解散清算的控股子公司长期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已不具备存续的必要。本次解散清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思跃郑梅莲陈建兴
2023年10月23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