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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概伦电子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顺利推进公司临港新片区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信息技术”)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公司拟在上述贷款额度内为概伦信息技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审议程序
概伦电子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刘志宏
注册资本:31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信息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科技、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软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概伦信息技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9月30日/
项目
2022年度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2499.7515431.96
负债总额77.4120.75
净资产12422.3315411.21
营业收入--
净利润117.966.75概伦信息技术目前的业务定位为公司临港新片区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概伦电子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概伦信息技术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贷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概伦信息技术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概伦信息技术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的业务定位为公司临港新片区总
2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就其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可以确保建
设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大力推进公司临港新片区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概伦信息技术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10月27日,概伦电子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临港新片区
总部及研发中心的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可以确保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推进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临港新片区总部及研发中心的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此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0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3%、10.00%,由于相关业务合同和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
3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董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概伦电子为全资子公司概伦信息技术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系为子公司就其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可以确保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担保对象为概伦电子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概伦电子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姜博吴宏兴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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