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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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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3-10-30 00:00:00 浏览:  58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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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证券简称:天华新能公告编号:2023-070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
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裴振华先生《关于提议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裴振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裴振华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提升长期股东回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推动员工与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整体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具体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期间,裴振华先生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产品名称“华泰尊享稳进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计增持公司股份2091709股(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增内容调整为
2719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增持金额为129982479.30元人民币,增持均价为62.14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为46.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除上述增持事项外,裴振华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裴振华先生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裴振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以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确定的方案为准,并将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回购股份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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