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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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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3-10-27 00:00:00 浏览:  59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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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1证券简称:海大集团公告编号:2023-093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薛华先生《关于提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薛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薛华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55.00元/股(含55.00元/股)。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且不
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薛华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在提议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人薛华先生尚没有明确的股份增减持计划。若后续其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薛华先生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承诺公司回购股份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投赞同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经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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