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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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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捣蛋鬼 发表于 2023-10-31 00:00:00 浏览:  6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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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9证券简称:海翔药业公告编号:2023-05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同意聘任姚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后附简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原财务总监王晓洋女士因职务调整,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王晓洋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晓洋女士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附:简历
姚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2年11月,中共党员,特许金融分析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外交学院外交学专业硕士。2007年至2016年历任中国外交部北美与大洋洲司、驻加拿大、卡塔尔、新西兰等国外交官及领事官。2016年至2019年在普华永道任高级经理,负责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并购咨询等业务。2019年进入公司工作,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公司子公司浙江铭翔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州市政协委员。
姚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姚冰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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