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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刁英峰、高卫东、黄亚英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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