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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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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3-10-30 00:00:00 浏览:  86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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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步步高股票代码:002251公告编号:2023-089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10月26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股份”或“公司”)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3)湘03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湘潭中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牌食品”或“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10月30日停牌一天,并自2023年10月31日复牌交易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 步高”,证券代码仍为“002251”,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 5%。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2023年7月7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称2023年7月7日,龙牌食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湘潭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因申请人认为公司具备预重整的条件,一并向湘潭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7月17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
(2023)湘03破申(预)10-2号《决定书》及(2023)湘03破申(预)10-3号《决定书》,湘潭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司的预重整工作获得了政府、步步高集团金融机构债权
1/5人委员会等各方的大力支持,预重整期间,公司经营逐渐恢复、金融债权债务
关系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023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湘潭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概述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南省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路21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汪艳
2、《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湘潭中院认为,步步高股份系上市公司,在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湘潭中院依法对本案享有管辖权。步步高股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重整条件。步步高股份在超市、百货业务领域深耕多年,在湖南、广西等地零售市场占有较大市场份额,门店位于所在城市的核心商圈或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商业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投资人招募进展顺利,可认定具有重整价值和拯救可能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
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受理龙牌食品对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履职情况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主要开展的工作情况如下:
1、债权申报和审查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债权申报通知及相关申报指引,并通过邮寄、电话等方式逐一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2、选聘审计和评估机构
预重整程序启动后,临时管理人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确定了审计和评估机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计和评估机构正在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2/53、组织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在临时管理人的召集和主持下,步步高股份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3年9月1日上午9时以网络形式召开,会议议程包括临时管理人作预重整
期间阶段性工作报告,临时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回答债权人提问。
4、预重整投资人招募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工作,恢复和提升步步高股份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发布了延期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已与30余家意向投资人进行了接洽和交流,并收到26家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部分意向投资人已开展对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5、共益债融资
湘潭中院已经许可公司借款10亿元以内,用于恢复、维持超市业务经营等事项。目前,资金已陆续到位,公司将分批次恢复超市门店的业务,并继续维持百货业务的正常经营。
三、预重整和重整程序衔接安排
1、债权申报
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债权人与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的审查结果在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
2、招募和遴选投资人
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公司正式重整程序,即无特殊情况下,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已经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另行提交报名材料。
四、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1、股票交易
3/5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10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自2023年10月31日复牌交易之日起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 步高”,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 5%。
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2、停复牌事项
根据《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公司将分阶段披露重整事项的进展,确需申请停牌的,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并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3、信息披露责任人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在法院指定管理人后,公司将向湘潭中院提交关于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如该等申请获得法院批准,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模式,信息披露责任人仍为公司董事会。如该等申请未能获得法院批准,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管理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模式,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
4、继续营业的申请
预重整期间,公司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和指导下,维持了生产经营的基本稳定,并重启了部分门店的运营工作。为最大限度维护公司运营价值,保障债权人、股东等各方利益,在法院指定管理人后,公司将申请管理人支持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如公司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申请获得许可,公司将继续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完成重整,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五、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的股票将依《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
4 / 5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 步高”,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 5%,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
2、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清算的风险。如公司被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2023)湘03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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