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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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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永恒forever 发表于 2023-10-27 00:00:00 浏览:  5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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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中
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中国海诚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08612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1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2768593.51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259447.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09146.18元。
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BJAA11B0485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
1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36368.4336368.43
2“双碳”科创中心项目4908.434908.43
1注1: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案》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双碳”科创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4382.48万元。合计41276.8641276.86公司目前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需要逐步进行投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收益分配方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情况2023年10月25日,中国海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3年10月25日,中国海诚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中国海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一尧汪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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