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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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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涨停牛股 发表于 2023-11-2 00:00:00 浏览:  59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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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6证券简称:长海股份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3091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1月1日,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2023年11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未来六个月(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5月1日)内,如再次触发“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5月2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长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5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5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即 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6月29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12月22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6.24元/股调整为16.14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6.14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5.99元/股调整为15.7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
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5.79元/股的85%的情形,触发“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长海转债”距离6年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未来六个月(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5月1日)内,如再次触发“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5月2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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