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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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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的提示性公告

一纸荒年 发表于 2023-10-28 00:00:00 浏览:  67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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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14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持有公司4320万股股份因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纠纷于2023年9月26日被司法拍
卖以及于10月24日被二次拍卖,均已流拍。现王柏兴先生收到法律文书,具体如下:
经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王柏兴先生持有的证券简称 ST 中利,证券代码002309无限售流通股共4320万股股票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即人民
币14515.20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该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法院裁定执行的股票尚未完成过户,最终结果以完成过户为准。
若上述股票完成过户后王柏兴先生将直接持有股份数为4830.0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4%;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股份数为
6508.3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47%,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过户情况以及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并督促、配合相关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1 / 2《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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