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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联精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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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联精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张琳 发表于 2023-10-31 00:00:00 浏览:  4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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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0证券简称:统联精密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1.6686万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300.0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3.7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6.141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万股的3.0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2.05%;预留
53.858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67%,
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95%。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1-授予数量调整为58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82.4382万股,预留授予105.5618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7.88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58人,预留授予36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30%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30%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40%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各批次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
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50%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50%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2-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核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A)/净利润增长率(B)归属期
度 目标值(Am/Bm) 触发值(An/Bn)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m)不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n)不
第一个
2022年低于40%;或以2021年净利润低于28%;或以2021年净利润
归属期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
(Bm)不低于 40%。 (Bn)不低于 28%。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m)不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n)不
第二个
2023年低于80%;或以2021年净利润低于56%;或以2021年净利润
归属期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
(Bm)不低于 80%。 (Bn)不低于 56%。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m)不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n)不
第三个
2024年低于120%;或以2021年净利低于84%;或以2021年净利润
归属期
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率(Bm)不低于 120%。 (Bn)不低于 84%。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归属比例 X 1/ X 2
A≥Am X1=100%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
An≤A<Am X1=A/Am
入增长率(A)
A<An X1=0%
B≥Bm X2=100%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
Bn≤B<Bm X2=B/Bm
增长率(B)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 取 X1 和 X2 的较高值
-3-注:“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
分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A)/净利润增长率(B)归属期
度 目标值(Am/Bm) 触发值(An/Bn)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m)不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n)不
第一个
2023年低于80%;或以2021年净利润低于56%;或以2021年净利润
归属期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
(Bm)不低于 80%。 (Bn)不低于 56%。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m)不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n)不
第二个
2024年低于120%;或以2021年净利低于84%;或以2021年净利润
归属期
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率(Bm)不低于 120%。 (Bn)不低于 84%。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归属比例 X 1/ X 2
A≥Am X1=100%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
An≤A<Am X1=A/Am
入增长率(A)
A<An X1=0%
B≥Bm X2=100%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
Bn≤B<Bm X2=B/Bm
增长率(B)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 取 X1 和 X2 的较高值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激励对象所在组织考核结果对应的可归属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80% 50% 0%
若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万丽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5-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5、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6-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后限制性股授予批次授予日期(调整(调整授予人数票剩余数量(调后)后)整后)
2022年6482.4382
首次授予7.88元/股58105.5618万股月8日万股
2022年10105.5618
预留授予7.88元/股360月28日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尚未归属,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人数归属后限制性股上市流通(调整归属数量(人)票剩余数量
日后)
2023年6144.7315
7.88元/股58337.7067万股
月20日万股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应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9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0.00万股调整为42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46.1419万股调整为344.5987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
53.8581万股调整为75.4013万股。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应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88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0.00万股调整为588.00万股。其中,首次授
予数量由344.5987万股调整为482.4382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75.4013万股
调整为105.5618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0月30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符合归属条件。
适当人选;
-8-(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应满足12个属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2年,具体考核指标为: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对应考 营业收入增长率(A)/净利润增长率(B)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Bm) 触发值(An/Bn)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计报告(天职业字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增长率(Am)不低于
第一个 2022 长率(An)不低于 28%; [2023]20852 号):公司 2022
40%;或以2021年净利
归属期年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年营业收入相比2021年的
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增长率为43.47%,公司润增长率(Bm)不低于
率(Bn)不低于 28%。
40%。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归属比例 X1/X2 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A≥Am X1=100% 利润为 72393492.06 元,剔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
An≤A<Am X1=A/Am 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扣非净
入增长率(A)
A<An X1=0% 利润为 86526764.81 元,相B≥Bm X2=100%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比于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
Bn≤B<Bm X2=B/Bm
增长率(B)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B<Bn X2=0%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 取 X1 和 X2 的较高值
注:“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增长率为107.55%,公司层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面归属比例达100%。
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36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名激励对象中:激励对象绩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效考核结果均为 A,拟归属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股份可全部归属。
-9-属额度。激励对象所在组织考核结果对应的可归属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A B C D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100%80%50%0%
(N)
在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6686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10-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31.668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2年10月28日。
(二)归属数量:31.6686万股。
(三)归属人数:36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7.8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调整后可可归属数量占已获调整后获授限姓名国籍职务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万股)总量的比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董事、副总经
郭新义中国4.27621.282930%理
董事、董事会
侯灿中国秘书兼财务总2.06390.619330%监
严新华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76950.530930%
陈勇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76950.530930%
王小林中国核心管理人员0.88480.265430%
小计10.76393.229430%
二、其他激励对象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94.797928.439230%(共31人)
预留授予合计105.561831.66863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11-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3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虎先生外,其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杨虎先生购买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1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的归属日、归属对象、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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