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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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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久遇 发表于 2023-11-3 00:00:00 浏览:  35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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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5证券简称:宝利国际公告编号:2023-058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洪蒿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28.00%的股份表决权,上海洪蒿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洪涛、魏星星夫妇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周德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秀凤女士(以下简称“转让方”)、上海洪蒿信息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洪蒿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地山
承亿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地山基金”)(代“地山翰林元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翰林元启”)、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基金”)(代“长风云帆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云帆精选1号”)(以下合称“受让方”)的通知。
周德洪先生及周秀凤女士分别与洪蒿信息、地山基金(代“翰林元启”)、长风基金(代“云帆精选1号”)于2023年10月3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周德洪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宝利国际股份2580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以转让价格3.10元/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依法转让给洪蒿信息(16588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地山基金(代“翰林元启”)(460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长风基金(代“云帆精选1号”)(460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7999488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拥有表决权数量(股)拥有表决权比例(%)
周德洪28244092830.6528244092830.65
周秀凤435672004.73435672004.73洪蒿信息0000地山基金(代“翰林0000元启”)长风基金(代“云帆0000精选1号”)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拥有表决权数量(股)拥有表决权比例(%)
周德洪243929282.64243929282.64
周秀凤435672004.73435672004.73
洪蒿信息16588800018.0016588800018.00地山基金(代“翰林460800005.00460800005.00元启”)长风基金(代“云帆460800005.00460800005.00精选1号”)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洪蒿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地山承亿私募基金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地山翰林元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长风私募基
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代“长风云帆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3年10月3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上海地山承亿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地山翰林元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
有限公司(代“长风云帆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同意在宝利国际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投票表决时以上海洪蒿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意见为准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未违反其相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周德洪先生及周秀凤女士同时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比照控股股东继续遵守减持相关规定。
3、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各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
失信人名单,亦不属于海关失信企业。
4、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披露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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