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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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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茂源蓝天 发表于 2023-11-10 00:00:00 浏览:  76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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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股票代码:3005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经八路与状元红路交叉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市政府大楼15楼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签署日期:2023年11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冠股份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报告书及其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资金来源..............................................11
第六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12
第七节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14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14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5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17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1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简称“老城区国资运营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中心”)、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洛阳市国资委”)
金冠股份、上市公司、公指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司
老城区政府、实际控制人指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
古都丽景指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古都资产指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指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所持有的古都丽景
66.67%股权划转至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通过古都本次权益变动指丽景间接享有的金冠股份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行使并与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保持一致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准则15号》指变动报告书》
《公司章程》指《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指《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人协议》人协议》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机构代码:12410302MB1C87014C
类型:事业单位
负责人:周奎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经八路交汇处区委大楼635室
邮政编码:471000
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长期居住姓名性别职务国籍境外居留地权周奎男负责人中国洛阳否
(二)名称: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代码:11410300764876897H
类型:机关法人
负责人:易勋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市政府大楼15楼
邮政编码:471000
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境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外居留权易勋男负责人中国洛阳否
上述人员在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5%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5(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洛阳市国资委在境内、境外持有除金冠股份以外
的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合计持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号股比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赛摩智能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
53552.990
科技集团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
1徐州市8万元人20.32%
股份有限成;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民币公司统装置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衡器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
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耐火原料、耐火材料及节能材料的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耐
火材料工艺设计、耐火材料工程设计服务和总承包;高温工
中钢洛耐业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服务;耐火材料机械设备、零部
11250万
2科技股份洛阳市7.87%件的制造、安装;高温材料检测设备的制造与技术服务;高
元人民币
有限公司温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新型陶瓷材料研发
与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国内广告制作、代理及发布。
钨钼系列产品的采选、冶炼、深加工;钼系列产品,化工产洛阳栾川
431984.81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出口;生产
钼业集团3洛阳市17万元人5.13%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上述股份有限民币进出口项目凭资格证书经营);住宿、饮食(限具有资格的公司分支机构经营)。
6第三节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深化创新国资国企改革,同时为保证金冠股份经营的连续和稳定性,老城区政府下属事业单位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将持有的古都丽景66.67%股权无偿划转至洛阳市国资委,同时约定洛阳市国资委将其通过古都丽景间接享有的金冠股份全部表决权全权委托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行使并与老城区
国资运营中心保持一致行动,因此老城区政府依然间接享有公司26.28%的表决权,能够决定金冠股份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且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
权足以对金冠股份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将持有的古都丽景66.67%股权无偿划转至洛阳市国资委,同时经洛阳市国资委与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协商一致,洛阳市国资委将其通过古都丽景间接享有的金冠股份全部表决权全权委托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行使并与老城区
国资运营中心保持一致行动,本次股权划转不会导致金冠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金冠股份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本次股权划转前,洛阳市国资委未持有公司股份。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持有古都丽景100%股权,老城区政府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77957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28%,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权划转前,金冠股份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8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将古都丽景66.67%股权无偿划转至洛阳市国资委后,金冠
股份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
为保证金冠股份经营的连续和稳定性,经洛阳市国资委与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协商一致,洛阳市国资委与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签订《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人协议》,洛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古都丽景全部股权涉及的金冠股份相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之表决权全权委托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行使,并与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保持一致行动。
1.涉及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会议提案、董事与监事等人事提名、会议投
票、经营决策、公司管理、行动建议等事项;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会决定的相关事项;
3.对公司未来发展、业务经营、资产权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4.在《公司法》和《章程》规定范围内,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认为应采取一致
行动的其他事项。
根据前述《表决权及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关约定,老城区政府依然间接享有公司26.28%的表决权,能够决定金冠股份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且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金冠股份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仍为公司实
9际控制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古都丽景间接持有古都资产100%股权,古都资产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77957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28%,其中217165715股股份被质押,11943069份被冻结。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通过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间接享有金冠股份26.28%的表决权,老城区政府仍为金冠股份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10第五节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是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深化创新国资国企改革,本次划转为国有股权无偿行政划转,不涉及资金支付。
11第六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上市公司因其战略发展需要,或因市场、行业情况变化导致的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没有对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届时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或方案。后续如有,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修改金冠股份《公司章程》的计划。如果未来12个月内有相关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和金冠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法定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
12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确定的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3第七节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充分重视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业务独立和组织机构独立完整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保持独立。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从事的业务与金冠股份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交易。
14第八节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未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事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
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15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未曾有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6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17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上市公司主要办公地址。
18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1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20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吉林省长春市双阳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公司经济开发区延寿路在地
4号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股票代码300510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
营服务中心、洛阳市国有洛阳市称务人注册地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有无一致行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量变化动人

是□否□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后,老城区政府仍上市公司实大股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际控制人制人信息披露
老城区政府:
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拥有境是□否□
是否对境内、境洛阳市国资委:
内、外两回答“是”,请注外其他上市公司持是□(3家)否□个以上上明公司家数
股5%以上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市公司的家数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间接持股数量:217795715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间接持股比例:26.28%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洛阳市国资委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无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有权益的股份数量股权划转及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导致不变及变动比例
21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3年9月26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股权划拨、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时间及方式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是□否□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个是□否□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是□否□的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是□否□条要求的文件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是□否□批准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否□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以下无正文)
22(本页无正文,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23(本页无正文,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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