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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6证券简称:诺泰生物公告编号:2023-077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说明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
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
12月1日。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至2024年12月1日,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
效期至2024年12月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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