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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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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鲁宾花 发表于 2023-11-11 00:00:00 浏览:  76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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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3-09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5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
作出的(2023)黑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01破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2023年11月10日,京蓝科技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关于召开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经报哈尔滨中院同意,京蓝科技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将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由出资人组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管理人(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开的地点、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17层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管理人代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需出席的其他人员。(六)投票方式的选择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进行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
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61号京蓝科技
(四)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
材料应不晚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五)特别提醒: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3年11月24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未提前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六)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61号京蓝科技
邮编:150090
电话:010-64700268
联系人:黄佳慧、韩程程
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
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风险提示
(一)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
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二)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相关主要银行账
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三)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1;
2、投票简称:京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会议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1.00《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京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本人(本公司)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会议代本人(本公司)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1.委托人名称: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4.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5.受托人姓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3年月日;
若委托人未对以下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本次会议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非累积投票提案《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1.00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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