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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星图: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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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星图: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再回首 发表于 2023-11-14 00:00:00 浏览:  3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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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8证券简称:中科星图公告编号:2023-049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449275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59420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简称“债权申报”)。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法务部进行确认。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日9:30-11:30;
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国家地理信息科
技产业园 1A-4 星图大厦
3、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4、联系电话:010-50986800
5、联系传真:010-50986901
26、邮编:101399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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