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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峰医药: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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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峰医药: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zxl6666 发表于 2023-11-18 00:00:00 浏览:  45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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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8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23-04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11月16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上市公司”或“公司”)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口法院”或“法院”)
送达的《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龙口法院同意对被申请人景峰医药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景峰医药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8日(含当日)前向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一、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概述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公告》【(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2023)鲁0681破申(预)
3号之三】,通知公司债权人向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主要内容为:
“根据申请人吴中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福坤古典家具厂的申请,本院于
2023年11月16日作出(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通知书,同意被申请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医药”)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3)鲁0681破申(预)3号决定书,指定“景峰医药破产重整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你(你单位)应在2023年12月18日前向景峰医药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可采取现场登记、邮寄登记、线上登记三种申报方式。现场登记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工商联综合体C座9层 9-1;
邮寄登记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工商联综合体C座9层 9-1;
线上登记地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8132320;
联系电话:18596176729、18596169769。
债权申报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二、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相关事项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通知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须知》,请公司债权人按照预重整债权申报须知及时申报债权。
详情请见以下链接: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yczgg/ggxqyczgg=b088ca30d74d4eadb0
2f37f1b7673cd1
三、其他说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法院系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是否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将由法院依法审查决定。因此,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景峰医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利息的债权,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受理日。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公告》【(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
2、《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三】;
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通知书》;
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须知》。
特此公告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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