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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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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豫,谁争锋 发表于 2023-11-17 00:00:00 浏览:  6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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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
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142998.26万
元(2023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
径资产负债率为52.7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8.15%。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7722.53万
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250.45万元、92328.29万元、129588.84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
本次债券完成注册时,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未进行债项评级,资信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发行人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认可度,发行人决定聘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作为本次债券首期发行的资信评级机构。根据2023年10月12日东方金诚出具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主评字【2023】0585 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2023年10月25日东方金诚出具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3】0837号),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资信评级机构调整、发行人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调整未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东方金诚将在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持续关注与发行人和该债项相关的、可能影响其信用等级的重大事项,实施跟踪评级。东方金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满后不再承担对该债项的跟踪评级义务。
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东方金诚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该债项信用等级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
在该债项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信用评级的事项时,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应及时告知东方金诚,并提供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就相关事项进行分析,视情况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
需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有权视情况采取延迟披露跟踪评级结果、确认或调整信用等级、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
托评级合同约定向相关单位报送或披露,在该债项交易场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 (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
予以公告,且在交易场所网站公告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完成注册时约定的资金用途为8.45亿元用于循环再造
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2万吨/年)、循环技术生产10万吨/
年电池级高纯硫酸镍、硫酸钴和氯化钴晶体项目、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3.5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约定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
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或调整具体的募投项目,并将不低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70%的部分用于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界定的绿色产业领域的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产业项目贷款。由于本期发行距离完成注册时间隔较长,发行人已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完成了以上募投项目筹资,发行人拟调整本期债券资金用途为全部用于偿还绿色项目贷款本金。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未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六、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1675138.56万元,其中,短期有息债务余额为749320.04万元,短期有息负债占各期末有息负债总额的比重为44.73%,发行人短期有息负债的比重较大,如果公司未来无法有效控制短期有息债务规模,将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带来一定压力。
七、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369172.32
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8.1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7.23%。发行人主要受限资产为固定资产和货币资金,资产受限原因系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通过抵押主要资产进行贷款融资,以及为开具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进行结算而支付的保证金。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管理债务结构以及合理规划借款偿还安排,公司受限资产可能存在被处置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偿债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八、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九、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
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6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一、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本期债券暂不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的基本条件。
十二、发行人已于2023年10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2023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总资产为4754932.81万元,净资产为2162944.69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4.51%;2023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为
2022825.60万元,同比减少5.36%;营业利润为89061.57万元,同
比减少30.95%;利润总额为89264.37万元,同比减少30.58%;净利润为74912.85万元,同比减少28.81%;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761.90万元,同比减少45.56%,主要原因在于全球行业内卷竞争,核心产品计价模式发生变化,为了保持公司行业市场地位,在保证核心产品加工费不变的前提下,在原料端让利给核心客户,因此产
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品价格下降,并导致利润有所下降。发行人2023年1-9月的财务指标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上市条件。
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3
释义...................................................10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14
第二节发行概况..............................................26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31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9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168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269
第七节增信情况.............................................278
第八节税项...............................................279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281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288
第十一节发行有关机构..........................................348
第十二节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352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381
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指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簿记管理人/民生证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指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指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指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本期债券指
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发行指本期债券的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制作募集说明书指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最近三年及一期/近三年2020年末/度、2021年末/度、2022年末/度、2023指
一期年6月末/1-6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签署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协议指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格林美股份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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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在市场询价确定利率的基础上,主承销商及主承销商负责组织的承销团成员(如有)负责按发行
代销指人规定的条件代理发行人推销债券,承销期满,主承销商或承销团将未售出部分返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方式。
格林美(荆门)指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苏格林美(江苏)、凯力克指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指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德威指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格林美(浙江)动力电池回收有限公司,原名“余格林美(浙江)指姚市兴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青美邦 指 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浙江美青邦指浙江美青邦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西格格林循环指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格林美(武汉)城矿集团指名“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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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指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指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荆门绿源环保指荆门绿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创指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山西洪洋海鸥指司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原名“荆门德威格湖北绿钨指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格林美(郴州)固废指格林美(郴州)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原名“河南格林美沐桐环保指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欧科亿指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源指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鑫源兴指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CATL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COPRO 指 韩国ECOPRO株式会社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
ATL 指公司青山实业指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亿纬锂能指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孚能科技指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容百科技指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AMSUNG SDI 指 SAMSUNG SDI CO.LTD.比亚迪、BYD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LGC 指 LG化学
工作日/日指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
1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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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
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
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由于本期债券的具体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因此,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本期债券的存续期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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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
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银行贷款延期偿付及债券本息偿付违约的情况。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公司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短期偿付压力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358464.49万元、
1389928.60万元、1509110.74万元和1428337.66万元,流动负债
在公司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86.96%、74.83%、64.89%和59.79%。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短期有息债务占有息债务余额的比重分别
为81.97%、61.25%、49.46%和44.73%。发行人短期债务占比较高,如果短期债务到期时无法延期或展期,公司将面临较大偿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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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融资需求不断增加的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不断拓展与整合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业务领域,各地项目的投资需求增加,逐步扩大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规模,2020-2022年及2023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8325.30万元、-297270.25万元、
-430688.22万元和-240962.80万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始终为负,外部融资的需求较大,投融资需求不断增加未来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3、存货余额较大形成的跌价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81268.44万元、
626489.75万元、766247.98万元和816731.36万元,在总资产中占
比分别为19.57%、18.22%、17.36%和18.02%。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原材料、产成品和在产品,期末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若金属价格下跌,可能对企业偿债带来一定的风险。
4、有息债务增加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004147.47万元、1140494.51万元、1543590.04万元和1675138.56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64.28%、61.40%、66.37%和70.12%。发行人有息债务总体规模呈上升趋势且在总负债中占比较大,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及各地新增项目建设,相应扩大了银行融资规模所致,较高的有息债务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带来较大压力。
5、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6.66%、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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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和12.58%,总体呈波动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发行人钴镍业
务毛利率受市场行情影响波动下降所致。若受新增低毛利率产品的销售及市场金属价格持续下行等因素影响,导致发行人成本持续上升或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均会影响到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水平,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6、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61412.47万元、336211.72万元、483347.08万元和252930.10万元。发行人投资性现金流出总量较大,随着发行人未来在全国建设项目的增多,未来投资支出仍然较大,存在一定的风险。
7、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为504198.55万元,较年初增加139010.05万元,增幅为38.07%,主要是新增部分扩产项目,目前建设中项目未来产生的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会给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8、期间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总额分别为160873.84万元、220736.22万元、
235866.38万元和101006.69万元,期间费用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较高,分别为12.90%、11.44%、8.02%和7.81%,主要原因在于发行人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较高,且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研发、管理成本均有所提高。如果不能良好地控制费用支出,可能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1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9、应收账款占比较高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4619.39万元、412495.20万元、533930.55万元和466093.41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8.57%、12.00%、12.10%和10.28%。最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率在不断上升,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发行人销售收入的不断增加,其应收账款也在不断增加;二是发行人应收补贴款的不断增加,发行人应收账款中的应收补贴款占比较高,账期较长;
三是电池材料板块应收款因行业原因,账期较长,导致应收款余额增加。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可能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10、受限资产账面价值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369172.3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8.1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7.23%,主要为银行贷款抵质押资产以及信用证、应付票据保证金等。发行人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银行借款本息偿付正常,但受限资产较大影响其资产变现能力。如果因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银行冻结甚至处置,对发行人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11、股东减持的风险
发行人股东减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高管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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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排除由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下降以及股东减持行为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汇率风险
发行人部分产品为出口销售,同时还需进口部分原材料,该部分货款及采购款通过外币进行结算。由于我国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
2、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风险
截至2023年6月末,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432840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
为52950000股,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2.23%,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03%。存在因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导致发行人未来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可能,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风险。
3、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行人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发行人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发行人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4、产品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正极材料、超细钴粉、
镍产品、钴片、碳化钨等。目前国内钴、镍、钨、铜金属的价格已与国际接轨,受国际和国内市场双重影响,近年来上述金属(制品)价格的波动幅度不断加大,波动频率不断加快。如果未来公司产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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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为铜原料、钴原料、镍原料、氢氧化
钴、氯化钴、钴精矿和铜精矿等,受物价上涨等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发行人近三年主要原材料价格有一定的波动,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6、关联交易的风险
发行人与其关联公司之间存在一些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的类型主要体现关联采购、销售和关联担保。关联交易在发行人的整体交易规模占有一定比重,如果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原则,则可能会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7、电子废弃物、电池材料回收行业波动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电子废弃物回
收、报废汽车循环利用业务领域的市场空间较为可观,然而行业的自发式增长存在较大的波动。一方面,电子废弃物及电池材料的售价基本与大宗商品价格挂钩;另一方面,废弃产品的收购过程需要从个体回收者手中收购产品,增加了流通环节,造成了成本的增长。如果发行人不能对行业波动情况进行预判,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面临着波动的风险。
8、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风险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由于发行人70%的产能在湖北疫情重灾区,因疫情防控需要,发行人部分采购、营销、交付等工作因交通管制以及客户工作时间调整等原因未能全面执行,发行人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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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较大。发行人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开展复产复工,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对公司影响程度逐步降低。由于目前全球疫情尚未消除,未来亦存在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
公司业务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如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离职,可能对公司的策略方针、业务、盈利能力及财务业绩构成不利影响。公司在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的过程中,对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等各方面的人才需求急剧增加。若发行人不能随业务规模扩张而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将面临人力资源缺乏的风险。
2、组织架构体系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资产和收入规模不断增长,产业链不断延伸,随着发行人在全国各地城市矿产综合利用项目逐步建成运营,发行人员工人数及下属分支机构的数量也随之增多。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增加了发行人对子公司管理的难度,存在着一定的管理风险。
3、项目管理的风险
发行人投资建设的项目分布于全国各地,随着公司项目的增加,子公司数目也不断增长、项目规模巨大,公司在各地项目统筹经营管理方面面临新的挑战,存在一定的项目管理风险。
4、子公司较多的管理风险
随着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发行人通过全资新设、合资设立和收购的子孙公司数目不断增加,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
2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围的子公司和孙公司共计83家,公司在统筹经营管理方面面临新的挑战,存在一定的子公司管理风险。
5、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夫妇二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8.7857%的股权。在前十大股东中,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外的其他股东均为财务投资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专家,对给予发行人资金支持的各类投资人持开放和欢迎态度。目前,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因近年的增发股份及自身资金需求稀释和减持了部分股份,使得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相对较低。
持股比例较低不排除会对发行人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6、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变化的风险
公司根据《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选举和更换董事等;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6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等。公司设有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等。总体来看,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公司高管团队大部分为公司股东和董事,并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具有主导作用和重大影响力,未来期间若发生突发性事件,公司存在因突发性事件而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
2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然变化的风险。
7、股权分散的风险
截至2023年6月末,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8.43%股份,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发行人其他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均未超8.43%。虽然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表决权超过发行人其余股东各自所持表决权,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夫妇均担任发行人董事,且许开华先生担任发行人总经理,但发行人股权结构分散的情况,容易遭受到外部恶意收购,因而带来的管理层及实控人波动可能将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8、环境保护的风险
作为专门从事废弃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发行人建有专门的环保机构,配置了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始终坚持废弃资源“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和“三同时”的环境管理制度,实施了全过程的生态设计和清洁化生产,各项环境指标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但如果在废弃资源的运输、循环利用过程中发生了污染环境的事故,因而带来的违法违规可能将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9、安全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灾害防范是正常生产的前提条件,目前发行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重视安全生产。
发行人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和实施了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安全制度和措施等。影响发行人安全生产的因素包括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及水、火、电、气等多种因素,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逐年扩大,一旦发生安全生产的突发事故,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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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资产损失和声誉风险,可能影响二级市场股价波动。
10、核心技术管理人员与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关键生产工艺和技术系公司自行研发,尽管公司通过让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统一了公司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利益,并且公司与相关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但不排除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信息失密,将会给公司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人目前经营的业务涉及多项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收政策变化和税率调整,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2、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保行业,受益于国家环保政策,每年能从国家获得一定的补贴收入,若国家今后对该行业的产业政策发生调整,或国家对纳入基金补贴的废弃电子产品的目录及补贴价格有所调整,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未来发展构成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
3、行业政策风险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是国家重点鼓励支持的行业,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基金缴纳义务”,
2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
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电子废弃物可以申请基金补贴,2020-2022年度,发行人分别获得国家基金补贴4.97亿元、3.99亿元和3.83亿元,有效地提高了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发行人对国家基金补贴有一定的依赖。
若国家今后对该行业的产业政策发生调整,或国家对纳入基金补贴的废弃电子产品的目录及补贴价格有所调整,如果发行人不能适应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的调整并及时做出相应
的业务策略调整,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未来发展构成不利影响,并给公司的利润增长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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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1年9月23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2021年10月13日,发行人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发行人于2022年11月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1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2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代码为“148517”,债券简称为“23 格林 G1”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
12.00亿元),拟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次发行,本
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00亿元(含3.0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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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
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
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1、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
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单独或组织承销团,在对发
行利率、发行金额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以代销方式承销本期债券。
13、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配售
规则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14、网下配售原则:本期债券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
网下配售原则请参见发行公告。
2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5、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11月23日。
16、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
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2、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
2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2日出具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主评字【2023】0585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东方金诚 2023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3】0837号),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23、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绿色项目贷款本金。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6、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3年11月17日。
发行首日:2023年11月22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共2
2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3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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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631号”文件注册,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3.00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绿色项目贷款本金,拟偿还的项目贷款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拟偿还绿色项目贷款明细
单位:万元待偿还本拟使用募集债务人债权人贷款项目起始日期到期日期金资金金额格林美(湖循环再造动力北)新能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电池用三元正2022年32023年12
5370.005000.00材料有限公公司荆门分行极材料项目(2月29日月20日司万吨/年)
5000吨/年高格林美(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活性球型四氧2021年72023年12苏)钴业股2000.002000.00公司泰州分行化三钴扩建项月11日月30日份有限公司目
2022年72024年1
格林美新能源3000.003000.00格林美股份国家开发银行深圳月20日月20日电池材料研发有限公司市分行2022年72024年7项目5000.005000.00月20日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新能源汽车
格林美(无有限公司无锡高新(10万辆/年)
2022年12024年3
锡)能源材技术产业开发区支与动力电池4500.004500.00月14日月20日
料有限公司行和中国农业银行(10万套/年)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值化循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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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偿还本拟使用募集债务人债权人贷款项目起始日期到期日期金资金金额分行用项目年产5万吨动福安青美能力三元材料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2020年62024年4源材料有限前驱体原料和5158.595000.00公司福安支行月24日月1日公司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格林美(江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年产30000吨
2022年42024年5
苏)钴业股和中国农业银行股锂电池用多元6513.955500.00月29日月20日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泰兴市前驱体项目支行
合计31542.5430000.00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
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绿色项目贷款的具体金额;发行人承诺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仍符合绿色项目认定标准。
在绿色项目贷款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发行人承诺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2万吨/年)
(1)绿色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东区,项目用地面积为71000平方米,新增生产设备590余台(套)。该项目总投资为55000万元,其
3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建设投资48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500万元,建设年产2万吨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该项目将建成年产2万吨高能量密度三元材料的生产基地,缓解高端动力锂离子电池原材料不足的问题,可满足市场对动力电池的需求,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降低对石油的依赖,减少了有害气体的排放,可有效缓解雾霾等社会问题。此外,该项目通过处理废旧电池获得的三元前驱体作为原料生产三元正极材料,实现各种资源的循环利用,形成“废旧电池回收-电池材料再制造-动力电池应用-再回收利用”的全循环产业链,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废旧电池对环境的污染。
该项目已取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荆环审[2019]24号)、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文件。
(2)认定标准《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深证上〔2023〕990号);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3)所属绿色项目类别符合性说明
该项目主要涉及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业务,通过处理废旧电池获得
3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三元前驱体生产三元正极材料,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之“一、节能环保产业-1.5资源综合利用-1.5.2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1.5.2.2废旧资源再生利用”。
2、5000吨/年高活性球形四氧化三钴扩建项目
(1)绿色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格林美原有厂区内。该项目总投资为5.30亿元,其中
30%为企业自有资金,70%为银行项目贷款。该项目利用并改造现有厂房,购置浆化槽等设备,建设高活性球形四氧化三钴生产线,同时新建盐酸、液碱输送管道及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000吨四氧化三钴、1300吨钴金属量的钴盐、3000吨硫酸锰、
1000吨羟基氧化镍、150吨铜金属量的硫化铜、6000吨氯化钠产品的生产力。
该项目已取得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活性球型四氧化三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行审批(泰兴)[2020]20455号)以及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文件。
(2)认定标准《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
3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项品种公司债券》(深证上〔2023〕990号);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3)所属绿色项目类别符合性说明
该项目主要涉及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业务,主要原料为钴中间产品粗制碳酸钴、氢氧化钴等,主要产成品四氧化三钴是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新能源电池的关键零部件,项目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之“一、节能环保产业-1.6绿色交通-1.6.1新能源汽车和绿色船舶制造-1.6.1.1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和产业化”。
3、格林美新能源电池材料研发项目
(1)绿色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拟建设格林美集团超级新能源材料科学实验中心(深圳)及工程研究中心(荆门)。超级新能源材料科学实验中心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用于三元材料、ALD 原子层沉积、石墨烯包覆、氢电材料及纳电材料等下一代
新能源材料的前沿开发:超级新能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地点
位于湖北省荆门市,用于对科学试验中心成果做产业化验证实验,重点突破超高镍前驱体、超级磷酸铁等项目的工程技术实验。
该项目总投资为5.80亿元,主要包括设备采购与安装、材料与人工、场地租金及装修等。该项目重点解决下一代镍钴原料及新能源材料超级技术的量产及应用。该项技术如果能够突破,原料端将彻底解决我国镍原料长期依赖于国外进口的格局,保证我国对新能源原料
3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战略需求。材料端,超级新材料技术的大规模应用有望大幅提高现有动力电池的续航里程和安全性能,使得1000公里续航的新能源汽车变为现实。
(2)认定标准《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深证上〔2023〕990号);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3)所属绿色项目类别符合性说明
该项目主要涉及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业务,其主要研发产品超级三元材料、氢燃料电池催化剂、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石墨烯包覆正极材料等属于新能源电池的关键零部件,项目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
目录(2021年版)》之“一、节能环保产业-1.6绿色交通-1.6.1新能源汽车和绿色船舶制造-1.6.1.1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和产业化”。
4、新能源汽车(10万辆/年)与动力电池(10万套/年)高值化
循环利用项目
(1)绿色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格林美无锡产业园内。该项目总投资5.2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68亿元。项目新建厂房1幢,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项目计划购置
36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国产和进口设备800余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高值化循环利用1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高值化循环利用10万套/年动力电池包、拆解与高值化利用工程研究中心。
该项目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高值化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退役后,进行绿色拆解、精准分选,得到动力电池包、驱动电机、整车控制系统、钢架、座椅等。其中,对车用动力电池包进行高效拆解,得到电池模组以及其他零部件,电池模组继续拆解成电池单体,然后对电池单体进行性能诊断测试,根据电池容量、内阻、自放电率等指标进行分选,把容量达标、型号及性能一致的电池单体经成组再装配作为可循环利用的小型储能电池包产品,具有低成本、高性能的优点,且技术风险相对较小,产品主要用于应急电源,移动电源,家庭储能等小型储能市场,市场前景广阔;整车控制系统可以利用电子线路板绿色处理技术提取其中的稀贵金属以及其他金属元素;钢架可
以作为废钢转卖给钢厂炼制新钢;驱动电机可以分选后,将可用的驱动电机用于其他领域,不可以继续使用的驱动电机进行报废处理,收集其中的可以利用的金属。
该项目将有效解决新能源汽车退役后的整体绿色资源化高值利用问题,对推动长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和推动我国钴资源循环利用有效解决我国钴资源匮乏起到积极作用,符合我国的“绿色发展”战略。
该项目已取得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
3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新能源汽车(10万辆/年)与动力电池(10万套/年)高值化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锡行审环许[2021]7019号)等相关文件。
(2)认定标准《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深证上〔2023〕990号);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3)所属绿色项目类别符合性说明
该项目涉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拆借、分选、高值化循环利用,项目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之“一、节能环保产业-1.5资源综合利用-1.5.2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1.5.2.3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
5、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和2万吨三元正极材
料项目
(1)绿色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宁德福安市湾坞西片区冶金新材料产业园,主要建设年产50000吨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生产线和20000吨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硫酸镍溶液及硫酸钴溶液制备生产线、年产50000吨镍钴铝三
元前驱体产线、年产 20000 吨镍钴铝酸锂(NCA)三元正极材料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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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的公辅设施。该项目总投资为18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423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768万元。
该项目拟利用含镍原料(镍豆、粗制氢氧化镍、硫化镍矿及其它镍料)、废三元材料、含钴原料(氢氧化钴、钴精矿)等为原料生产
高纯硫酸镍、硫酸钴,作为生产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的原料,以三元前驱体和锂源为原料,生产三元(NCA)正极材料。该项目通过收集含钴镍废料,进行废弃资源循环利用,形成废料收集—深度循环—深加工的循环链。
该项目已取得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福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保[2018]128号)、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文件。
(2)认定标准《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深证上〔2023〕990号);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3)所属绿色项目类别符合性说明
该项目主要涉及废弃钴镍原料循环利用、生产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业务,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之“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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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环保产业-1.5资源综合利用-1.5.2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1.5.2.2废旧资源再生利用”。
6、年产30000吨锂电池用多元前驱体项目
(1)绿色项目基本情况
该实施主体为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行人现有厂区内,总投资为10.00亿元。项目新建钠盐生产中心、水处理中心、仓储中心、废三元回收萃取线等设施工程,新建厂房面积约20000平方米。项目购置配料釜、配碱釜、反应釜、隔膜计量泵、除铁器、固液分离、脱氨、废水处理等设备。
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0吨锂电池用多元前驱体并产生50000吨无水硫酸钠、2000吨磷酸锂。本项目属于锂电池新能源行业电池材料的生产,主要原料为废弃三元材料,通过溶解、净化、萃取等方式生产新能源电池材料,属于先进的制造业,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和《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的思路,属于《中国制造2025》、《十三五规划》中鼓励类项目。回收利用废三元材料是满足循环产业发展的要求,达到绿色生产和和谐生产的需要。
该项目已获取泰州市发改委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发改备[2018]1号)、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0吨锂电池用多元前驱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行审批(泰兴)[2018]20178号)、泰兴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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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定标准《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928号);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3)所属绿色项目类别符合性说明
该项目主要涉及该项目主要涉及废弃三元材料循环利用、生产新
能源动力电池材料业务,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之“一、节能环保产业-1.5资源综合利用-1.5.2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1.5.2.2废旧资源再生利用”。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原则上不得变更。对确有合理原因需要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并进行公告。发行人承诺,绿色债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仍然符合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要求。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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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担任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发行人开设专项账户作为本次募集资金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注:账户开立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归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管辖)
账户户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4000022519200845729
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注:账户开立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归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管辖))
账户户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4000022519200845853
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
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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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
发行人同意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在银行处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后,发行人须将本期债券发行后的募集资金直接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银行应根据《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
其他有关规定,强化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监管,以确保资金安全。
(4)发行人保证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所陈述的资金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
(5)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资金时,应当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资金用途,并提供证明资金用途的相关凭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债务凭据以及银行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银行有权核对发行人款项用途,确保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若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募集资金,银行有权拒绝付款。
(6)银行在任何一笔资金出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时,均应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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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入账、资金支出的相关单据,并根据发行人的要求提交复印件。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3年6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3亿元全部计入2023年6月
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3亿元偿还绿色项目贷款;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23年6月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获得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发债后(模拟)
流动资产2094935.1930000.00-30000.002094935.19
非流动资产2437168.04--2437168.04
总资产4532103.2230000.00-30000.004532103.22
流动负债1428337.66--30000.001398337.66
非流动负债960767.3130000.00-990767.31
总负债2389104.9630000.00-30000.002389104.96
资产负债率52.72%--52.72%
流动比率(倍)1.47--1.50
速动比率(倍)0.8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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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6月30日获得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发债后(模拟)
所有者权益2142998.26--2142998.26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流动比率由1.47上升至1.50,速动比率由0.89上升至0.91,
本期债券发行有效提升了发行人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指标。
3、对于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发行本期长期限、利率固定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公司在较长期限内锁定财务成本。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绿色项目贷款本金,可有效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历史上曾多次发行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并完成本息兑付。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均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表: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债项/主证券类发行规当前余证券名称起息日到期日期赎回日票面利率发行期限体评级别模额小公募
17 格林债 2017-08-25 2022-08-25 2020-08-25 AA/AA 6.27% 5(3+2) 6.00 0.00
公司债小公募
16格林 01 2016-09-22 2021-09-22 2019-09-23 AA/AA 4.00% 5(3+2) 8.00 0.00
公司债小公募
12 格林债 2012-12-21 2020-12-21 - AA/AA 6.65% 8(5+3) 8.00 0.00
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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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17格林债
2017年8月25日,发行人发行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债券发行金额为6亿元,期限为5年期(3+2),票面利率为6.27%。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七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所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其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3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且募集资
金用途不得变更。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其中3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94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020年8月25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债券已全部赎回并完成兑付。
2、16格林01
2016年9月22日,发行人发行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该债券发行金额为8亿元,期限为5年期(3+2),票面利率为4.00%。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七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所示,本次发行公司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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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拟将3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将偿还银行贷款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有
关约定使用完毕,其中3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4928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019年9月23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债券已全部赎回并完成兑付。
3、12格林债
2012年12月21日,发行人发行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该债券发行金额为8亿元,期限为8年期(5+3),票面利率为6.65%。根据《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募集资金的运用”所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19786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根据发行人
2012年12月19日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
行人对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偿还19786万元银行贷款,其余补充营运资金。截至2012年末,发行人已偿还到期19786万元银行贷款,其余募集资金已补充为营运资金。2020年12月21日,本债券已全部到期兑付。
三、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就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
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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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
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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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公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002340.SZ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513558.6557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513558.6557万元人民币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01年12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41643035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住所(注册地)层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传真号码0755-33895777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
办公地址:
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潘骅(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0755-33386666系方式所属行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
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普通货运(不含危险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经营范围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
集与暂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
属、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
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
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网址 http://www.gem.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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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发行人的前身为深圳市格林美环境材料有限公司,是由深圳市广远新实业有限公司、许开华、王敏、聂祚仁和郭学益共同出资,于
2001年12月28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月18日,深圳市格林美环境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有限”)。
2006年12月11日,格林美有限股东汇丰源、广风投、协迅实
业及鑫源兴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7日,发行人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04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0年1月,公司以每股32元的价格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333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10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格林美”,股票代码“002340”。
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序号发生时间事件类型基本情况
由深圳市广远新实业有限公司、许开华、王敏、聂祚仁和郭学益
12001年12月设立
共同出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2005年9月19日,建新贸易、循环科技、许开华、王敏、广风投
及协迅实业签署了《增资协议》: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
司增加注册资本780万元。广风投增加出资人民币现金11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715万元,其余作为资本公积金;许开华增加出资
22005年12月增资人民币现金1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65万元,其余作为资本公积金。2005年10月26日,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该次增资。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2780万元。
北京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于2005年10月20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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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了京亚深验字(2005)第004号的《验资报告》。2005年12月,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2006年6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增资1968万元,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4748万元。
32006年6月增资
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年8月23日出具了深联创立
信所(外)验字[2006]012号的《验资报告》。2006年9月,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鑫源兴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注册资本320万元,其余作为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后,注册资
42006年11月增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5068万元。
深圳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年11月8日出具了深天会验字
[2006]第72号的《验资报告》。2006年11月,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完成股份制改制,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和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共同作为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书》,约定按照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审字[2006]912号《审计报告》,以截至2006年11月30日的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70803187.69为基数,按照1.362:
1的比例将净资产折为注册资本5200万元,其余作为资本公积,将深
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发行人。
52006年12月股改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2日出具的深
鹏所验字[2006]113号《验资报告》,截止2006年12月11日,经审验的发行人(筹)股本合计52000000元,系以格林美有限2006年
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0803187.69元中的52000000元折为
52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余额18803187.69元转入资本公积。2006年12月22日,广东省财政厅作出《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粤财工[2006]395号),批准了发行人设立时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本次股改后,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200万元。2006年12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7年1月,发行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丰城市鑫源兴新材
料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增发行550.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9元/股,由鑫源兴以人民币现金594.99万元认购205.17万股,盈富泰克以人民币现金1000万元认购344.83万股。同日,汇丰源、广风投、协迅实业、鑫源兴、
62007年2月增资
盈富泰克签订了《增资协议书》。
根据深圳市财安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1月31日作出的《验资报告》(深财安(2007)验内字第006号),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550万元,发行价格中超出每股面值部分的
10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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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5750万元。2007年2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7年9月15日,发行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深圳市汇丰源
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
有限公司新增发行286.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
3.50元/股,由汇丰源以人民币45.5万元认购13万股,协迅实业
以人民币84万元认购24万股,鑫源兴以人民币871.5万元认购
249万股,发行人其他股东放弃本次认购权。同日,汇丰源、广风
72007年11月增资
投、协迅实业、鑫源兴、盈富泰克签订《增资协议书》。
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6日出具
的《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07]144号),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86万元,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6036万元。2007年11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8年1月20日,发行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深圳市汇丰源
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
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增发行963.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6.5元/股,由汇丰源以人民币
650万元认购100万股,同创伟业以人民币3250万元认购500万股,粤财投资以人民币1059.5万元认购163万股,殷图科技以人民币1300万元认购200万股,发行人其他股东放弃本次认购权。
82008年1月增资同日,汇丰源、广风投、协迅实业、鑫源兴、盈富泰克、同创伟业、粤财投资、殷图科技签订了《增资协议书》。
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4日出具
的《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08]013号),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63万元,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6999万元。2008年1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9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9]1404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3.00 万股。2010 年 1月22日,发行人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10]29号文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出具首次公开
的《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0]023号),截止2010年1月
92010年3月发行股票
15日,发行人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3万股,募集资金总
并上市
额7465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3020237.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03539762.2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333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680209762.22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9332.00万元;2010年3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国有股转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102010年1月
持票并上市后,发行人国有法人股股东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发行人实际发行股份数量10%
5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股份233.30万股(其中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占应转持股份的92.17%、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占应转持股份的7.83%)
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之后,经财政部批准,广风投依法办理了国有股转持豁免手续,其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已全部划回。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0年5月6日,发行人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933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7日出具
112010年8月增资
的《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0]235号),截止2010年6月
21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2799.60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累
计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为12131.60万元。2010年8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1年4月16日,发行人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12131.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5日出具
122011年7月增资
的《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0199号),截止2011年5月
26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121316000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为24263.20万元。2011年7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21号)核准,发行人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 8 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7159090.00股,
132011年12月定向增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变更为
28979.109万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
字[2011]0375号《验资报告》,2011年12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2年4月9日,发行人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28979.109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5日出具的
142012年6月增资
《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2]0137号),截止2012年5月29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289791090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为57958.218万元。2012年6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83号)核准重大资产购买,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帆达贸重大资产
152012年11月易有限公司、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创铭投资有限公司和
重组
苏州市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凯力克40080786.00
股、10383500.00股、5000000.00股、3571429.00股、1800000.00股,合计60835715.00股的股份,占凯力克总股份的51.00%。本
5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次重大资产购买后,凯力克成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3年5月17日,发行人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5795821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7月11日出
162013年8月增资
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3]第 829A0001 号),截止 2013年6月21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173874654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为75345.6834万元。2013年8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29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 5 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170383333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
172014年6月定向增发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4]4811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增至92384.0167万元。2014年6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5年3月,发行人经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改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中文名称由“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公司名称
182015年4月术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称变更
由“Shenzhen Green Eco-manufacture Hi-tech Co.Ltd.”更改为“GEMCo.Ltd.”。2015 年 4 月发行人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发行人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发行人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20日出
192015年5月增资
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110005),截止2015年5月15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277152017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为120099.2217万元。2015年5月,发行人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
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1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 7 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254442606.00股股份。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瑞华
202015年11月定向增发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4811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为145543.4823万元。2015年11月,发行人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发行人于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发行人以总股本145543.482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同时以
212016年6月增资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
145543.4823万股,转增后股本为291086.9646万股。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12日出
5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第48110013号),截止2016年6月1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145543.48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为291086.9646万元。2016年6月,发行人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
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44.60万股。
2016年12月26日,发行人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2017年2月5日,发行人经第四实施股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授激励计划,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44.60万股。
222017年2月
授予限制发行人本次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已经亚太会计师于2017年2月7日
性股票 出具的亚会 A 验字(2017)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并于2017年2月15日上市,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为293531.5646万元。2017年2月,发行人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发行人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2935315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232017年6月增资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配已于2017年5月19日实施)。
根据亚太会计师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亚会 A
验字(2017)0009号),截止2017年5月19日,发行人已将资
本公积88059.4693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为381591.0339万元。2017年6月,发行人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
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7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闵其顺、
孙建芬共 4 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36263734
242018年11月定向增发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其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增
至415217.4073万元。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亚太会计师2018年8月23日出具的亚会 A 验字(2018)0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2018 年
11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年10月16日,发行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发行人本次回购注销50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48000股。变更后发行人注回购并注
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为415092.6073万元。发行人本次回购与
252019年3月销限制性
注销限制性股票已经亚太会计师于2018年12月14日出具的亚会股票
A 验字(2018)0015 号《验资报告》验证。2018 年 12 月 28 日,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124.80万股已过户至发行人开立的证券账
户并予以注销,发行人股本相应减少。同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5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回购注销手续。2019年3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发行人对2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9.2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为414963.3873回购并注万元。
262019年8月销限制性
发行人本次回购与注销限制性股票已经亚太会计师于2019年6月股票
4 日出具的亚会 A 验字(2019)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2019 年 6月18日,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129.22万股已过户至发行人开立的证券账户并予以注销,发行人股本相应减少。同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19年8月,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4月,发行人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号),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3479318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和
272020年6月定向增发
实收股本金额增至478442.7057万元。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亚太会计师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亚会 A 验字
(2020)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2020年6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8月25日,发行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回购
注销已离职或因职务变更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0.48万股。本次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减少至478352.2257万元。
回购并注发行人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已由亚太会计师于2020年10
28 2021 年 1 月 销限制性 月 22 日出具的亚会 A 验字(2020)0079 号《验资报告》验证。2020
股票年11月2日,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90.48万股已过户至发行人开立的证券账户并予以注销,发行人股本相应减少。同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1年1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人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简称“GDR”)
28184100份(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瑞士交 在稳定价格期内,CLSA Limited(作为独家全球协调人)及 BNP
2022年7月至
29 易所发行 PARIBAS(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人
8月
GDR 额外发行 2818400 份 GDR,并于 2022 年 8 月 26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093547257股。发行人发行 GDR 总计募集资金 3.81 亿美元。
实施股权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3.93万股。
302022年8月激励计划,2022年5月17日,发行人2022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授予限制通过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2022年6月6日,2022年
56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性股票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22年7月18日,发行人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4203.93万股。
发行人本次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已经亚太会计师于2022年7月23日出具的亚会验字〔2022〕第015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并于2022年9月2日上市,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金额为513558.6557万元。2023年3月,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513558.6557万元,累计实收资本513558.6557万元。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4328402638.43%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525657282.97%
3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98005100 1.91%
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能
4477300360.93%
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
5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376326430.73%
(LOF)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新能源汽
6368916670.72%
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
7323377280.63%
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
8282724000.55%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9王爱军278000900.54%
10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67235550.52%
合计92079921017.93%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法人名称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敏注册资本26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600万人民币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06-06-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0455535L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住所(注册地)
荣超滨海大厦B座902邮政编码518101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主要业务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资产规模5.63亿元(2023年6月末)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汇丰源所持发行人股份中被质押数量
5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为5295.00万股,占其持有的股份数比例为12.23%,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1.03%
1、截至2023年6月末,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8.43%股份,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为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0.19%股份。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发行人8.62%股份。发行人其他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均未超
8.62%。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表决权超过发行人其余股
东各自所持表决权,且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夫妇均担任发行人董事,占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数的1/3,许开华先生担任发行人总经理,两人对发行人的影响力超过发行人的其余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际支配发行人的行为,因此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2、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19日,注册
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 N26 区海秀路 2021 号荣超滨
海大厦 B 座 902,从事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
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截至2023年6月末,总资产56330.11万元,净资产33844.49万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96.47万元。
表: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资产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货币资金2742.62794.7011756.632104.32
交易性金融资产---0.43
其他应收款27348.6430648.6428609.9425331.78
5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产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长期股权投资24374.9924374.9924374.9925990.15
固定资产1640.801705.671746.92465.38
长期待摊费用221.90236.69266.28295.86
其他非流动资产---1655.35
资产总计56330.1157761.0066754.7755843.28
截至2023年6月末,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43284.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
为5295.00万股,占其持有的股份数比例为12.23%,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1.03%。
3、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0日,注
册地址为江西省丰城市总部经济基地,从事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主要股东为许开华(31.46%)、马怀义(13.09%)、方先明(8.30%)。
截至2023年6月末,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
12813.29万元,净资产9762.53万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0.00万元,净利润-262.46万元。
表: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资产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货币资金1035.552019.5617189.701058.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11139.279782.781762.631830.00
其他流动资产452.15452.15452.15452.15
长期股权投资86.2586.2586.25308.84
固定资产1.511.511.511.51
长期待摊费用88.56101.881578.52117.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6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产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资产总计12813.2912454.1221070.753768.9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的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许开华持有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权,王敏持有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40%的股权,二人通过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和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权。基于坚定地看好中国环保产业的美好未来,坚定地看好发行人“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的核心竞争力与发展前景,许开华、王敏夫妇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8.7857%股权,所持的表决权超过发行人其余股东各自所持表决权,且许开华、王敏夫妇均担任发行人董事,占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数的1/3,许开华先生担任发行人总经理,因此,许开华夫妇对发行人的影响力超过发行人的其余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际支配发行人的行为,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许开华,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南大学冶金材料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南大学兼职教授,印尼万隆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公司创始人。曾在中南大学从事教学、研究,曾与东京大学山本研究室进行短期合作研究(受聘高级研究员),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丰城市鑫源兴新
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6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王敏,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女,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公司创始人之一。曾先后任职于安徽省马钢公司中板厂、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深圳中物集团下属公司、深圳市
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和王敏女士不存在债务违约的情况。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83家,发行人合并范围子公司明细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并表子公司情况持股比例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地直接间接
回收、利用废弃钴镍以及采荆门市格林美
湖北省荆湖北省荆购其他钴镍资源,生产、销新材料有限公门市
100.00%投资设立
门市售超细钴粉及新能源电池司材料等产品江西格林循环江西省丰江西省丰
产业股份有限再生资源循环利用61.12%投资设立城市城市公司
格林美高新技塑木型材、钴镍粉体的贸易加拿大加拿大
术北美子公司与销售100.00%投资设立湖北省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循环技术工程研究60.00%40.00%投资设立用工程技术研门市门市究中心
格林美(武汉)
湖北省武湖北省武再生资源回收、批发和加城市矿山产业汉市汉市
95.62%4.38%投资设立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格林美(深圳)前海国际供应供应链管理;国际货运代
深圳市深圳市70.00%30.00%投资设立链管理有限公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司格林美香港国
香港香港物流运输国际贸易100.00%投资设立际物流有限公
6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要经营持股比例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地直接间接司淮安繁洋企业江苏省淮江苏省淮
投资咨询88.58%企业合并管理有限公司安市安市
格林美(深圳)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环保环保科技有限深圳市深圳市51.00%企业合并项目的投资公司再生资源回收;资源再生利武汉动力电池用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湖北省武湖北省武
再生技术有限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66.94%投资设立汉市汉市公司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
格林美(浙江)
浙江省余浙江省余钴镍锰三元材料的生产、销
动力电池回收100.00%企业合并姚市姚市售有限公司
二手汽车零部件的再制造、武汉三永格林
回收、批发及出口业务;再美汽车零部件湖北省武湖北省武
制造技术开发、咨询及服45.00%30.00%企业合并再制造有限公汉市汉市务;再制造设备、原材料及司技术的进出口电池级镍化学产品及其附
PT.QMB NEW 属品的生产制造与进出口
ENERGY 印度尼西 印度尼西 贸易,新能源材料制造,机 63.00% 企业合并 MATERIALS 亚 亚 电、化工产品的国内贸易与进出口贸易武汉城市圈(仙再生资源的回收分类、分拣
桃)城市矿产资湖北省仙湖北省仙
整理、加工处置、展示、销100.00%投资设立源大市场有限桃市桃市
公司售、交易
以自有资金对农业、旅游业
投资开发,养老服务,环保荆门市乡村振
湖北省荆湖北省荆工程,农产品种植及销售、兴投资开发有门市
100.00%投资设立
门市水产品养殖及销售、花卉苗限公司
木种植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食品加工、销售荆门绿源环保
湖北省荆湖北省荆矿渣、废水渣、污泥的综合
产业发展有限100.00%投资设立门市门市利用公司
湖北绿钨资源湖北省荆湖北省荆废旧硬质合金的回收、制造51.22%投资设立循环有限公司门市门市与销售湖北鄂中再生
湖北省荆湖北省荆再生资源的分类整理、加
资源大市场开58.60%投资设立门市门市工、销售、交易发有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江苏省泰江苏省泰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
钴业股份有限48.90%51.10%企业合并公司兴市兴市业格林美供应链管理(上海)有上海市上海市贸易100.00%企业合并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
江苏省无江苏省无钴酸锂、三元材料的研发和
能源材料有限100.00%企业合并锡市锡市生产公司格林爱科(荆湖北省荆湖北省荆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
100.00%投资设立门)新能源材料门市门市销售,化工原料、新能源材
6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要经营持股比例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地直接间接有限公司料及其产品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
新能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
福安青美能源福建省福福建省福发、生产、销售;金属材料、54.00%投资设立
材料有限公司安市安市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电子
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
SHU
POWDERS 生产钴粉和经销钴精细化香港 香港 60.00% 企业合并 LIMITED 工产品北京格林美亚
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转太科技有限公北京市北京市100.00%投资设立让司湖北省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100.00%投资设立用工程技术中门市门市心有限公司
格林美(荆门)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高纯化学材料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100.00%投资设立门市门市有限公司合物销售工程咨询;工程技术领域内
浙江美青邦工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浙江省宁浙江省宁
程服务有限公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78.26%企业合并波市波市司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
格林美(荆门)资源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镍钴材料有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100.00%投资设立门市门市公司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固体废物治理;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江西格林美报
江西省丰江西省丰报废汽车、机电设备回收与
废汽车循环利100.00%投资设立城市城市处理用有限公司河南沐桐环保河南省开河南省开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97.97%企业合并产业有限公司封市封市河南格林美再
河南省开河南省开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销售;
生资源有限公100.00%投资设立封市封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司
格林美(天津)
再生资源的回收、处置与销城市矿产循环
天津市天津市售;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的100.00%投资设立产业发展有限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公司荆门市格林美
湖北省荆湖北省荆报废汽车、机电设备回收与
报废汽车循环100.00%投资设立门市门市处理利用有限公司
江西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的回收分类、分拣江西省丰江西省丰
资源大市场有整理、加工处置、展示、销60.00%投资设立城市城市限公司售、交易
6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要经营持股比例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地直接间接
荆门格林循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电子废弃物处解及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61.12%投资设立门市门市置有限公司收、储存与综合循环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储存与综合循环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
品回收、拆解及加工处理;
武汉格林循环
湖北省武湖北省武废旧五金电器、电线电缆、
电子废弃物处61.12%投资设立汉市汉市废电机、固体废弃物回收、置有限公司拆解加工处理;环保设备设
计和研发、环保材料研发、环保技术推广与应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河南格林循环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河南省开河南省开
电子废弃物处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61.12%投资设立封市封市置有限公司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内蒙古新创资
内蒙达拉内蒙达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
源再生有限公61.12%企业合并特旗特旗解加工处理司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山西省长山西省长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55.00%企业合并产品回收处理治市治市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非金
格林循环(湖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
)湖南娄底湖南娄底南资源利用有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61.12%投资设立市市限责任公司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环
格林美(深圳)
保项目的投资;国内贸易;循环科技有限深圳市深圳市51.00%企业合并经营进出口业务;再生资源公司贸易;报废汽车拆解、回收新展国际控股
香港香港对外投资100.00%企业合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电池制造;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矿山机械天津动力电池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再生技术有限天津市天津市66.94%投资设立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公司械电气设备制造;通讯设备修理;家用电器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等。
格林美(武汉)
湖北省武湖北省武汽车、汽车充电设备批发兼
新能源汽车服66.94%企业合并
汉市汉市零售,汽车租赁、维修务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荆门动力电池湖北省荆湖北省荆再生资源加工;电池制造;
再生技术有限门市
66.94%投资设立
门市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公司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6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要经营持股比例子公司名称地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直接间接
新兴能源技术、能量回收系
统、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无锡动力电池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电江苏省无江苏省无
再生技术有限池制造、销售;塑料制品销66.94%投资设立锡市锡市公司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
生资源回收、加工、销售;
汽车零配件零售;充电桩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专用设
备制造、制造、销售等
KLK(HONGKO
NG)LIMITED 香港 香港 贸易 100.00% 企业合并
格林美(江苏)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江苏省泰江苏省泰
进出口贸易有货物的进出口;危险废物经100.00%投资设立兴市兴市限公司营
新能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江苏科动检测江苏省无江苏省无
料、金属材料、电池和环境100.00%投资设立技术有限公司锡市锡市保护检测技术服务
格林美(湖北)
湖北省荆湖北省荆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
新能源材料有100.00%企业合并
门市门市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限公司武汉江城通新
湖北省武湖北省武汽车、汽车充电设备批发兼
能源汽车供应100.00%投资设立汉市汉市零售,汽车租赁充电服务链有限公司
格林美(仙桃)
二手机动车交湖北省仙湖北省仙二手机动车市场管理;旧机55.00%投资设立易市场管理有桃市桃市动车交易限公司武汉格林美城湖北省武湖北省武城市矿产装备生产与技术
市矿产装备有55.00%投资设立限公司汉市汉市服务襄阳汉能通新
湖北省襄湖北省襄汽车、汽车充电设备批发兼
能源汽车租赁100.00%投资设立阳市阳市零售,汽车租赁、维修有限公司农林废弃物的回收及综合湖南格林美资湖南娄底湖南娄底利用;城市矿产资源产业园
源利用有限公100.00%投资设立市市开发、运营与管理;物业服司务;仓储服务荆门市祥顺二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评估、咨询与鉴定58.60%投资设立门市门市有限公司湖北博欣泰物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业管理有限公物业管理58.60%投资设立门市门市司湖北博凯泰商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业管理有限公物业管理58.60%投资设立门市门市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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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持股比例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地直接间接
门)有限公司
荆门国际创客湖北省荆湖北省荆创业服务,就业项目指导、
58.60%投资设立空间有限公司门市门市咨询服务
格林美(荆门)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仓储、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58.60%投资设立物流有限公司门市门市
SHU 生产钴粉和经销钴精细化
POWDERS SA 南非 南非 60.00% 企业合并 工产品
钨粉末材料研发、生产及销荆门美德立数
湖北省荆湖北省荆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控材料有限公51.22%投资设立门市门市理,金属加工机械研发、生司产及销售
格林美(湖北)
湖北省荆湖北省荆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综合固体废物处置门市
100.00%投资设立
门市利用、安全处置和处理贮存有限公司
格林美(郴州)湖南郴州湖南郴州
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综合处理100.00%企业合并市市有限公司荆门市城南污
湖北省荆湖北省荆污水处理,排水工程的咨水处理有限公门市门市
100.00%投资设立
询、设计、施工司
格林美(荆门)湖北省荆湖北省荆工业污水处理;污水处理技
工业污水处理100.00%投资设立门市门市术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江河生态治理,土壤修复,湖北江河生态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环境治理技术开发、技术咨55.00%投资设立治理有限公司门市门市询
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
河南沐新生态理、土壤修复改良工程及技河南省开河南省开
环境治理有限术服务;机械成套设备、水68.58%企业合并封市封市公司处理设备、水处理剂及仪器仪表的生产与销售。
荆门弘能新能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源材料有限公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100.00%投资设立门市门市司合物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金属荆门利能新能湖北省荆湖北省荆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源材料有限公门市门市
100.00%投资设立
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司炼;固体废物治理;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资源再生利用荆门绿汇新能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销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源材料有限公售;合成材料制造;技术服100.00%投资设立门市门市司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泰兴新新资源江苏省泰江苏省泰生产粉煤灰制品;环保技术
再生利用有限100.00%企业合并兴市兴市咨询、研发。
公司
6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要经营持股比例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地直接间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能源汽车废宁德青美贸易福建省宁福建省宁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
54.00%投资设立有限公司德市德市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
荆门市汇能劳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湖北省荆湖北省荆
务服务有限公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100.00%投资设立门市门市司等。
格林美(深圳)新材料技术研发;高纯元素
超级绿色技术及化合物销售;信息咨询服深圳市深圳市100.00%投资设立研究中心有限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公司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仙桃市格林美湖北省仙湖北省仙险废物经营);生产性废旧金报废车辆回收桃市
100.00%投资设立
桃市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金属拆解有限公司
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江西格林美报江西省丰江西省丰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废机动车循环城市城市
100.00%投资设立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利用有限公司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美钠(无锡)能江苏省无江苏省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
源科技有限公70.00%投资设立锡市锡市物、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司理
GEM Korea 二次电池材料的制造和销
New Energy 售;电气电子材料、半导体
Materials Co. 韩国 韩国 材料制造和销售;燃料电池 100.00% 投资设立
Ltd. 材料制造和销售;精细化工
材料生产、销售有色金属制造产业;镍化工
PT GEM 由池及其副产品的制造产
(Indonesia) New 业;镍化工产品及其副产品
Energy 印尼 印尼 100.00% 投资设立 的进出口贸易;机械和化工
Materials 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江西格林循环江西省丰江西省丰
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61.12%投资设立材料有限公司城市城市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其中,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6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表:发行人主要子公司2022年末/1-12月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总资净资营业营业净利是否存在重公司名称主要业务产产收入利润润大增减变动
回收、利用废弃钴镍以及采购其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
他钴镍资源,生产、销售超细钴328.12152.86291.2117.1414.92否限公司粉及新能源电池材料等产品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
生产销售钴产品等39.0818.1359.702.032.02否份有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31.6418.0721.310.330.32否有限公司
1、为推动电子废弃物业务做大做强,公司实施了分拆电子废弃
物业务独立上市的战略举措,并完成了分拆上市主体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的引进、股份制改造等工作。控股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已于2021年7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2022年8月12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基于格林循环分拆与重组后的独立运行时间不足,为了给予格林循环更充分的时间及更宽松的环境发展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业务,进一步夯实格林循环的独立性运行,进一步巩固及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废塑料再生与废线路板综合利用”双轨驱动的新兴业务模式,提升业务竞争力与盈利稳定性,公司同意终止分拆格林循环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事项,公司将根据格林循环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资本市场外部环境等因素,统筹安排格林循环分拆上市事宜,再次择机启动格林循环分拆上市。
2、主要子公司介绍
(1)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6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荆门)”)
成立于2003年12月4日,注册地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迎春大道3号,注册资本为843963.7549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是危险废物经营;
饲料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医用口罩生产;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
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常用
有色金属冶炼;固体废物治理;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末,格林美(荆门)总资产328.12亿元,净资产152.86亿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21亿元,营业利润17.14亿
7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元,净利润14.92亿元。
(2)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江苏)”)
于2003年12月10日成立,注册地为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8号,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1928.5715万元,经营业务范围为货物进出口;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末,格林美(江苏)总资产39.08亿元,净资产18.13亿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70亿元,营业利润2.03亿元,净利润2.02亿元。
(3)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2日成立,原名“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西宜春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注册资本为96332.0818万元,2020年11月完成股改后更名为“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储存(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与综合循环利用;废线
路板处理;废旧金属的收集、贮存、处置及报废电子电器产品、废旧
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
7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璃回收、分类贮存。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综合利用;
生态环境材料的研究、开发与生产销售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各种
物质与废旧资源的供销贸易;进出口贸易;废五金、废电机、废电器、
废电线电缆的回收、拆解、综合利用及拆解物的销售;废塑料回收、分拣、加工及塑料产品的销售;铜及电解铜的供销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末,格林循环总资产31.64亿元,净资产18.07亿元,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1亿元,营业利润0.33亿元,净利
润0.32亿元。
(二)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合营、联营及其他参股公司共26家,其中5家公司注册地在境外。具体参股公司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合营、联营及其他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已计提减序号参股公司持股比例账面价值类型值准备
PT. ALAM HIJAU ENVIRONMENTAL
150.00%584.92合营企业
SERVICES
Meiming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250.00%15581.56合营企业
Limited(美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深圳市本征方程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09%4785.77联营企业
4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45.00%4725.41联营企业
5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9.42%23805.89联营企业
6江苏宁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4.40%14130.09联营企业
7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5.00%1309.63联营企业
8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20.00%17491.28联营企业
9深圳富联智能制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12.12%1314.96联营企业
10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78%21632.8018094.19联营企业
7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已计提减序号参股公司持股比例账面价值类型值准备
PT INDONESIA PUQING RECYCLING
1115.00%1900.63联营企业
TECHNOLOGY(印尼普青循环科技)
12鑫汇资源(武汉)有限公司25.00%3780.22联营企业
13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37.85%3536.56联营企业
14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40.00%3368.51联营企业
15湖北洋丰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5.00%11524.49联营企业
16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93%6195.36联营企业
17恩泰环保科技(常州)有限公司6.49%5017.09联营企业
18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9.09%10113.64联营企业
其他参股公
19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4%3100.87
司其他参股公
20宁波力勤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9%25253.19
司其他参股公
21 ECOPRO MATERIALS CO.LTD 3.49% 5252.41
司其他参股公
22 ECOPRO CnG Co.Ltd 3.75% 3535.89
司其他参股公
23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5%1315.70
司其他参股公
24新景智源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5.67%2896.82
司其他参股公
25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1.99%9775.32
司其他参股公
26深圳盘古钠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58%597.51

合计202526.5218094.19
发行人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重要合营联营企业2022年末/1-12月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是否存在重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要营业收入板块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增减变动株洲欧科亿数控数控刀具产品和硬
精密刀具股份有9.42%质合金制品的研31.7324.6810.552.42否
限公司发、生产和销售储能电站及光伏发
储能电站(湖北)
45.00%电站的投资、运营、1.171.040.140.06否
有限公司管理
7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分布云网络平台销
慧云新科技股份售、菜单式服务、
21.78%11.787.412.90-1.09否
有限公司数据服务、信息化解决方案等浙江德威硬质合地矿类硬质合金及
20.00%8.007.474.560.34否
金制造有限公司电锤钻头生产等
具体情况如下:
1、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
成立于1996年1月23日,注册地为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中小企业创业园创业路,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2020年12月10日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经营范围是硬质合金及相关原料、工模具加工、销售(需专项审批的除外);机电产品、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矿产品、化工原料的销售;刀具、工具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末,欧科亿总资产31.73亿元,净资产24.68亿元。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5亿元,净利润2.42亿元。
2、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能电站(湖北)”)
成立于2015年9月30日,注册地为荆门高新区迎春大道3号,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5%,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公司经营范围是储能电站及光伏发电站的投资、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末,储能电站(湖北)总资产1.17亿元,净资产1.04
7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亿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14亿元,净利润0.06亿元。
3、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云科技”)成立于2010年1月26日,注册地为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一路19号8幢305室,注册资本为349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21.78%,于2015年11月
23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计算机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服务外包的方式从事企业管理服务,大数据资源服务,数据库和云数据库服务,云计算服务,云存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品牌策划,品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慧云科技本身作为我国城市信息云平台服务商,拥有较强的互联网运营技术优势和经验,能为发行人互联网项目的开展,废弃资源回收体系的完善,回收渠道优势的巩固与提高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故发行人向慧云科技施加重大影响以加深两方合作。
截至2022年末,慧云科技总资产11.78亿元,净资产7.41亿元。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净利润-1.09亿元。
4、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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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成立
于2001年11月20日,注册地为乐清市芙蓉镇工业区,注册资本为
30994.95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20%。公司经营范围是硬质合金、碳化钨、仲钨酸铵、钻头、五金工具、电动工具生产、加工、销售;
钴、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年度,发行人完成收购浙江德威65%股权,浙江德威成为
发行人控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0年12月,公司处置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16.5%的股权,处置后持股比例为
48.5%,2020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公司及其子公
司 DEWEI INTERNATIONAL INC、乐清市德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
乐清德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2021年12月,公司转让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同时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后,公司持有浙江德威的股权变更为20%,2021年12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
截至2022年末,浙江德威总资产8.00亿元,净资产7.47亿元。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亿元,净利润0.34亿元。
(三)境外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中,注册地在境外的公司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境外经营实体情况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香港20535万港100%物流运输、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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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司币
塑木型材、钴镍粉体
2格林美高新技术北美子公司加拿大100万美元100%
的贸易与销售
490.33万美生产钴粉和经销钴
3 Shu Powders Ltd 香港 60%
元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钴粉和经销钴
4 Shu Powders Africa PTY.Ltd 南非 398 美元 60%
精细化工产品电池级镍化学产品及其附属品的生产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制造与进出口贸易,
5 (PT.QMB New Energy 印度尼西亚 29940 万美元 63%
新能源材料制造,机Materials)
电、化工产品的国内贸易与进出口贸易
6凯力克(香港)有限公司香港300万美元100%贸易
7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1美元100%对外投资
二次电池材料的制造和销售;电气电子
材料、半导体材料制
GEM Korea New Energy
8韩国1亿韩元100%造和销售;燃料电池
Materials Co. Ltd.材料制造和销售;精
细化工材料生产、销售有色金属制造产业;
镍化工由池及其副产品的制造产业;镍
PT GEM (Indonesia) New 化工产品及其副产
9印度尼西亚100万美元100%
Energy Materials 品的进出口贸易;机械和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1、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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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行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未收到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权利,并通过聘请律师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控股股东与公司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62%的股权。控股股东对公司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未出现向控股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的不规范行为。
(3)董事与董事会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6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
开展工作,认真出席董事会,积极参加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影响地独立履行职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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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以下五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了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对于与各委员会有关的工作事项,在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各委员会先行讨论,并形成意见之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其中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规定的程序召开了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5)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6)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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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认真培养每一位员工,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设立了接待广大投资者咨询的电话热线、专用电子信箱,认真接受各方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为公开披露信息的媒体,使广大投资者能方便、及时地获得信息。
2、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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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及运行情况如下:
发行人围绕企业经营管理设有15个管理部门,主要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1、综合办公室,拟定集团公司行政管理方面的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负责集团大型会议(全过程工作,具体负责参会人员组织、会场管理、会议考勤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精神宣传等工作);负责对董事长(总经理)指令、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决议及相关重要事项跟踪督办,计划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等管理工作,及时反馈督办结果;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及公共关系的协调;负责公司的后勤事务管理,办公用品管理。
2、证券事务部,主要负责公司企业并购、资产重组、再融资等
资本项目的研究及具体实施工作,负责上市公司的对外联络及信息披露工作。
3、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博士后的引进、管理等工作。
4、创新驱动办,负责跟踪国际国内相关产品的先进技术、标准
和相关技术的发展动态,制定集团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公司的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申报与管理各种科技计划、集团科研项目的立项与管理、负责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负责专利、商标的申请与维护,负责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
5、集团资金部,负责集团资金的调度与使用。
6、电池原料与材料国内市场部,主要负责电池原料与材料的国
8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内销售。
7、钴镍钨化学品与粉末进出口部,主要负责粉末产品、钴镍钨
化学品等原料的进出口业务,保障进口生产原料的供应及相关产品出口销售。
8、集团战略原料供应中心,负责公司战略原料的供应。
9、集团投资部,主要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立项前的调查研究、分
析和初步评估,提供分析论证材料和投资建议,以及对外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
10、集团安全部,负责提出年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需求;负责
公司安全教育项目及内容的准备,教学大纲的制定;三级安全教育的厂级教育培训;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公司车
间主任以上级、班组长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1、集团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和运作管理;信息化
发展规划编制;应用系统、信息,基础设施、无线通信系统、监控系统、电子数据交换的管理;信息化,系统立项、建设、鉴定、推广;
对外计算机及监控系统信息交换管理;信息化系统标准化与安全管理。
1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及公共关系的协调;
负责公司的后勤事务管理,办公用品管理;负责市场活动推广与策划;
负责公司的各种展会、广告、电子商务的筹备与实施;负责进出口关务工作;负责公司网站建设与管理。
13、集团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财务分析
8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工作,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和资金收支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跟踪管理等工作。
14、审计部,负责执行独立监控职责,改善内部管理,避免公司
运作和经营风险而做的其他内部审计,对部门有效管理,执行独立评价、衡量公司内部控制的功能,保证工作的质量。
15、国际绿色供应链与国际商务部,负责国际绿色供应链的开拓与维护。
(二)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为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特点,逐步完善和提高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运作水平,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有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募集
8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公司定期对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通过内控制度的及时补充、修订,以及内部信息沟通有效性持续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生产经营控制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公司针对每个岗位,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说明书及工作流程,并制定了涉及生产、采购、验收、仓储、销售、财务、人事管理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上述体系的建立使得公司的经营运作得到有效的控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证。
3、财务管理控制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效降低了财务风险,从根本上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确保了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真实、合法、合规。
4、信息披露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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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在制度中规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及重大信息
的范围;信息披露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信息披露相关文
件、资料的档案管理;投资者关系活动等等。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地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对外接待、网上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确保了信息披露公平。
5、内部审计控制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规定了审计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程序。通过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持续监督检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了内部控制的风险,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6、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以财务部为核心,建立了完善的全面预算制度。发行人的资金使用必须“计划在先,用款在后”,未计划的开支,财务部拒绝安排付款。特殊情况下的紧急资金需求,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经批准后财务部才予以安排。
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项目的初步意向可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总经理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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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部根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文件,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财务和经济指标是否达到投资回报要求,是否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并形成投资项目建议书,向总经理报告。
项目的初审者为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投资项目建议书进行讨论或决定,属于超过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的对外投资上报公司董事会。
立项前调研和评估。项目初审通过后,以投资部为主组织进行考察和调研,搜集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并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计划。
公司总经理组织其范围内项目审定,董事会决定总经理提出议案应由董事会决策或还需上报股东大会批准的项目的审议,决策和审议前项目先经战略委员会审核。根据投资金额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由投资部组织实施。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如涉及实物、无形资产等资产需审计评估,应由具有相关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
投资部负责保管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以及对
外投资权益证书等,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保证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8、重大投融资管理制度
对于单次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00%或投
资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00%以上的对外投资,由经理班子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后,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对于单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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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0-30.0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00万元的对外投资,由经理班子提出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负
责审批;对于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且年度
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关联交易管理以及披露制度。
10、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重视安全生产。发行人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和实施了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安全制度和措施,通过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公司安全控制和管理的水平。公司保障安全生产,通过配置安全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完善安全与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系统安全教育培训,规范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安全信息共享,完善核查体系,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举措,不安全不作为,杜绝事故发生。
11、环境管理制度
发行人作为专门从事废弃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建有专门的环保机构,配置了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始终坚持废弃资源“无害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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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则和“三同时”的环境管理制度,实施了全过程的生态设计和清洁化生产,各项环境指标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公司与子公司荆门格林美分别通过了 ISO14001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分别为 10205EN2 和 39405ER2。发行人在废弃资源的运输、循环利用的全过程和产品销售等过程,执行 ISO14001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准则,实施标准化环境管理。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事故,也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12、子公司管理制度
发行人对子公司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由各子公司高管按时向集团高管汇报各子公司运营情况,由集团高管决策,各子公司执行。
13、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发展需要,为合理高效管理和调配格林美集团的存款和贷款资金,成立了资金领导小组,设置“资金部”,并建立健全了资金部的岗位职责、机构设置及资金管理的操作流程。
发行人设立资金领导小组,主要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集团经营控制中心主任、主管资金的副总/主管证券事务副总、总部财务总监与荆门公司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组成。资金领导小组成员每年经总经理工作会议讨论决定。资金领导小组行使对资金的使用计划、调度计划、银行授信计划、财务成本控制与还款计划等资金重大规划事项的决定权;行使对资金紧急状况的应急处理。
资金领导小组下设资金部。资金部直接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管理,
8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主管领导为公司主管资金的副总经理。资金部负责发行人(包括总部和各全资分子公司)的信贷政策研究、集团授信与贷款管理、银行产
品开发;按照发行人资金领导小组批准的资金规划,行使集团与分子公司的资金调度,统一规划资金,统一调度资金。公司总部以及各全资分子公司对外资金支付审批执行公司发行的《格林美授权制度》,资金部无对外资金支付的审批权。资金部不参与股权融资与基金融资功能,股市融资与基金融资功能由主管证券事务的副总经理组织实施。
财务部执行资金部按照审批程序的资金调度指令,按照指令实施总部以及各全资分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度。
资金的使用按照集团资金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向银行借贷与开发各种银行产品的原则。资金的使用计划由资金部依据各资金使用单位(总部和各全资分子公司)根据经营目标提出资金配置计划汇总,汇总计划经公司资金领导小组集团审核批准后交由各资金使用单位按计划使用。
总部财务部与各全资分子公司财务部分别归集各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其中:总部各职能部门使用的资金由各职能部门向总部财务部提出。总经理批准后报资金部;各全资分子公司财务部统计各分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后经各全资分子公司负责人核准后报资金部汇总;总部
物料部、进口部、基建部管理的各全资分子公司的业务使用资金,直接向对口分子公司财务部提出资金计划,各全资分子公司负责人核准的资金使用计划应该包括此部分。
每年12月由总经理依据下年的经营规划,召集资金领导小组对
8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年度的资金规划进行研讨,资金部根据总部财务及各全资分子公司财务部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公司年度总体资金规划,经资金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资金计划包括自今年使用计划、授信计划、还款计划、利率控制计划与各种银行产品开发计划等。每季度、每半年,依据需要,由总经理召集资金领导小组召开季度、半年度资金分析会,依据实际情况修正年度计划。紧急状况下,随时由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召开资金调度会议,制定资金应急预案。
14、存货及工程物资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部门建立存货电子账及相关台账,对保管存货的品种、规格、数量(收、发、存)记录清晰进行清晰记录,并定期与财务核对。采购物资运抵公司后,如需检验的,首先应由公司的质量检验部门对此批物资进行质量的验收和检测,并依据相关资料填写规定的单据,经仓库验收后办理入库手续。如果是为工程专门采购并货物直接发至工程现场的由公司负责管理现场施工的人员与承建方工作人员共同验收。如果是为工程专门采购并且货物直接发至工地现场的由采购人员与项目经理办理工程材料出入库手续。仓库应对其所有的单据严格控制、科学分类,对存货及工程物资品种实行编码管理,对单据实行领、用、存的管理,单据的保管与使用岗位分离。料单、出库单、入库单等必须严格按相关财务制度要求开具。仓库每半个月报送相关仓库存货的报表及相关单据的财务联给财务部成本核算会计,成本核算会计对其开具的单据及报表审核。若月末采购的物资已入库但发票未到,应暂估入账,待下月发票到达后红字冲回,再根据发票做正确
9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分录。采购部门提供发票时应注明到货的具体情况及时间,并与财务部核对清楚,分批供货采购部门应于发票上注明合同号。
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与供应商进行货款结算的核对。取得供应商对账单,审核其余额与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是否一致,在剔除买卖双方在收发货物上可能存在时间差异等因素之后,公司与供应商的月末余额应保持一致。
每月月末,生产车间应对生产所耗用后结存的“领用材料”进行盘点,并向仓库部门办理“假退料”手续。生产部门将完成的产成品或半成品移出生产车间之前,如需检测,必须经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先行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单(报告),只有检测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才能移送到仓库部门。发出商品参照销售成品出库管理,财务与市场部门要关注发出商品的情况,对根据合同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未确认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各销售办事处应登记成品的进销存等相关报表报市场部,并由市场部报财务部。对存货及工程物资非正常用途的处置,如报废、毁损应由仓库或生产、基建等部门提请相关部门调查并出具报告,经批准后,财务部根据相关文件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如系人为原因应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公司应每隔半年组织仓库、财务部、计划供应部、车间、业务部
等部门对存货、工程物资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存货盘点时应由财务、
仓库、检验、生产、统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盘点小组,负责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工作。并将盘点工作记录于盘点工作报表上,装订成册进行保管。
9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财务部门应根据财务账册上核算的存货、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
数量与仓库记载的存货品种、规格、数量以及实际盘点的结果进行核对分析,编制“盘点情况汇总表”,列明差异情况和差异原因及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原因,提交给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应根据财务部门编制的“盘点情况汇总表”进行分析讨论,确定差异处理的决定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财务部门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再对存货的盘盈、盘亏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处理。每年年末在对存货进行盘点后,财务部应会同采购、市场、质检等部门对存货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15、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三)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销售等业务体系,完全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业务开展依赖股东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持有公司
9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公司财务人员未在其他企业兼任任何职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以及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3、资产独立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全部土地、房产、
生产经营设备、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形。
4、机构独立
发行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建立了完整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和职能体系,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协作良好,机构运行完全独立。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决策机构、办公机构及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5、财务独立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越过“三会”等公司合法表决程序干涉公司正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情形;发行人
财务机构独立,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由公司独立聘用和管理;发行人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独立办理纳税登记,独立申报纳税。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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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现任董监高基本情况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是否存在类型姓名现任职务任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大违纪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违法情况
许开华董事长2006-12-11至今是否
王敏董事2006-12-11至今是否
魏薇董事2021-09-10至今是否董事会
周波董事2022-03-11至今是否
刘中华独立董事2019-03-20至今是否
潘峰独立董事2020-09-18至今是否
鲁习金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2022-03-11至今是否
陈斌章监事2022-03-11至今是否
监事会宋万祥监事2022-03-11至今是否
吴光源监事2022-03-11至今是否
王健职工监事2019-03-20至今是否
许开华总经理2020-06-01至今是否
周波常务副总经理2022-03-18至今是否
张宇平副总经理2017-02-27至今是否
穆猛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03-20至今是否
张坤副总经理2019-03-20至今是否高级管
蒋淼副总经理2021-06-01至今是否理人员
娄会友副总经理2022-03-18至今是否
潘骅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2-8-24至今是否
王强副总经理2021-05-13至今是否
宋巍副总经理2023-09-24至今是否
唐洲副总经理2022-03-18至今是否
9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是否存在类型姓名现任职务任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大违纪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违法情况
张薇副总经理2022-03-18至今是否
彭亚光副总经理2023-05-18至今是否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
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
收集与暂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电池厂废料、报
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一)行业现状和前景
9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行业
随着全球智能化和无人驾驶商用化,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趋势背景下,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绿色交通和洁净能源展示出巨大的产业前景,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巨大新兴市场以及未来全球最大的绿色产业。
2020年1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
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20%左右。动力电池从GWh跨入 TWh 时代,展示千倍的增长空间。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爆发性增长,成为引领世界绿色发展的主力产业,未来20年内,三元动力电池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高镍三元材料则是三元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占据三元电池成本的40%以上,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020年12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联合天津大学中国汽车战略发
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汽车市场中长期预测(2020-2035)》指出,2025年汽车销量有望达到3000万辆。据此推算,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 600 万辆。研究机构 EVTank 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中长期发展展望(2025)》预测,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将达到 1200 万辆。根据 EVVOLUMES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082.4万辆,同比增长
61.6%,全年渗透率超13%,较2021年提升4.7个百分点。根据中国
汽车工业协会数据而知,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705.8万辆,同比增长96.9%;销量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全年渗透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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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此外,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日前公布的
2023年1-3月份全国汽车产销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1-3月份产
销量分别达到165.0万辆、158.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7.7%和26.2%,市场占有率达到26.1%。由此可见,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持续爆发式增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韩国行业调研机构 SNE 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2 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已从 2017 年的 59GWh大幅增长至 517.9GWh,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54%,且其预计 2023 年将进一步增至 749GWh。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赛迪智库数据,
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784万辆,累计退役的动力电池
达 32 万吨(约 40GWh)。2025 年我国需要回收的废旧电池容量将达到 137.4GWh,超 2020 年的 5 倍。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全球商业化,高镍三元材料对一级镍资源的需求将爆发增长,镍资源的战略安全已经成为全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
三元动力电池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高镍三元材料是未来三元动力电池的发展方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
要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因此,三元动力电池材料的制造与动力电池回收业务的未来发展空间较大。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数据可知,2022年全球动力电池总装机量为 513GWh,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为294.6GWh,同比增长 90.7%,其中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 110.4GWh,
占总装车量37.5%,累计同比增长48.6%;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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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GWh,占总装车量 62.4%,累计同比增长 130.2%。
2、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业务
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是一项消除污染、利国利民的环保事业,是一个盈利能力稳定、前景良好的长期好业务。2020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政策体系,基本建成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完善回收处理体系方面,各城市设置废旧家电回收运输中转站;搭建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支
持大型家电生产、销售、回收企业和电商平台开展废旧家电回收。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方面,开展覆盖城乡的家电以旧换新等更新消费活动;
引导消费者及时更换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老旧家电。
2020年7月,联合国发布的《2020年全球电子废弃物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产生了创纪录的5360万吨电子废弃物,短短5年内增长21%。2019年只有17.4%的电子废弃物被收集和回收。这意味着大部分金、银、铜、铂及其他高价值可回收材料被倾倒或焚烧,而不是收集处理再利用。据保守估计,这些可回收电子废弃物价值高达570亿美元,超过大多数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
3、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业务
报废汽车为主体的城市矿山业务,是未来具有较大产业空间的废物循环产业。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715号令)开始施行,解禁了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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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强制回炉的限制,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2020年7月,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推动报废汽车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随着新办法的实施,配套细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逐步落地,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将迈入更加规范、更有活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潜力巨大,前景广阔。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指出,要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水平,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培育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数据,截至2022年末,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
4.17亿辆,其中汽车3.19亿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尤其
是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兴起,全球燃油汽车厂竞相转产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的报废将迎来历史高峰,报废汽车产业的市场空间巨大。
(二)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公司所处行业也可归属于再生资源产业,属于循环经济行业下的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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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以“新能源材料制造+城市矿山开采”为发展战略,突破性解决了中国在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与报废汽车等典型废弃资源绿
色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难点,构建了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钴钨稀有金属资源循环再生价值链、废塑料循环再生价值链等资源循环模式和新能源循环模式。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包括技术创新与人才优势,循环产业链优势,钴镍战略原料保障优势,产品质量与顶端市场优势,智能化、绿色化、安环化的管理优势。
1、发行人所处行业概况
(1)废旧电池与钴镍钨稀有金属废物综合利用方面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循环经济仍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体现在,规模化、规范化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占比较小,市场仍以小规模、粗放式经营的个体商户为主,散、乱、小、差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善,主要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仍较低,再生资源占国民经济资源配置率不到
10.00%,与我国自然资源的大量消耗与废弃资源的低利用率形成鲜明的反差。国内再生钴镍的回收利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在河北清河、广东清远、江苏太仓、山东临朐、湖南安化等地形成了全国性钴镍废料集散地,在广东、浙江一带集中了一些回收旧电池并进行拆解分类的企业。从事再生资源利用的许多企业、个人,绝大部分以废料收集、分类等粗加工为目的,没有对钴镍再生资源进行深度处理。钴镍钨产品市场情况如下:
*钴
钴粉是钴基硬质合金、充电电池、钴基粉末冶金制品的重要成分
10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之一,镍粉是镍基硬质合金、镍基粉末冶金制品、镍氢充电电池和镍镉充电电池的主要原材料。
我国钴资源储量占世界的1.03%,年开采量约1500吨,国内需求量超过5万吨,发行人年使用量1.5万吨,近年来钴价的持续上涨,原料供应链格局有可能会发生改变,国内锂电池生产厂商有可能直接介入原料采购以压低原料采购成本。
*镍
镍金属方面,中国是最大的镍生产国和消费国,数据来看。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加速,市场对不锈钢制品的需求增加。随着全球经济的缓慢复苏,镍的供需缺口仍将进一步消化库存,镍价有望逐渐回暖。
*钨
钨主要用于硬质合金。金属钨主要用于硬质合金、钨材、钨化工和钨钢。其中,硬质合金是金属钨最重要的下游应用,从国际上看,硬质合金行业对钨的需求量占钨消耗总量的72.00%;我国目前的比
例在54.00%左右。随着中国经济的逐步转型升级,未来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对硬质合金行业的金属切削刀具、高精度刀具的需求将保持较高的增速。
从长期看,由于钨的特殊性能及应用广泛、产业关联度高,全球经济发展对钨资源的不可或缺和难以替代,以及中国钨资源的优势战略地位,在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同时,世界经济一旦恢复性增长,必将拉动钨需求的快速增长,钨市场价格逐步恢复和走高是必然
10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趋势,这也符合环境资源社会交换价值不断提高的总趋势。目前我国钨行业运行的主要特点是:行业投资同比降幅收窄,企业生产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游行业回暖,国内外市场钨产品需求回升;钨行情回暖,企业效益有所改善。
(2)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
未来几年,在国家一系列规范化政策的作用下,电子废弃物回收个体商贩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挤压,并被规范化运作的企业所整合,以粗放式拆解为主的不规范模式也将逐步被更高效和更先进的处理模式所取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实施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发布,尤其是后者的颁布与实施,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定点处置论证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和环保核查制度,获得处置资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成为回收处置的主体,根本性推动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由分散无序向规模化、技术型处理企业集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定点处置率超过
28.00%以上,促进了回收材料的高效循环利用。
自2012年5月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以及其他配套措施以来,根据对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的企业统计情况来看,“四机一脑”的回收和处理规模迅速扩大。
2020年7月,联合国发布的《2020年全球电子废弃物监测》报
告显示:2019年全球产生了创纪录的5360万吨电子废弃物,短短5年内增长21%。2019年只有17.4%的电子废弃物被收集和回收。2021
10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指出,要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继续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支持规范拆解企业工艺设备提质改造,推进智能化与精细化拆解。2022年,格林循环快速形成“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废塑料再生+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的三轨驱动,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1.31亿元,同比增长23.85%,其中报废家电拆解总量达
842万台套,稳居行业第二名,占据中国报废总量10%;再生塑料及
制品6万余吨,同比增长超过27%,居电子废弃物行业第一位。
随着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的大幅增长,我国电子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行业将进入高速成长阶段,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迈向园区化、产业化与环保化阶段,促进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对接。
(3)电池材料(四氧化三钴、三元电池原材料等)
市场普遍认为,在动力电池领域,镍钴锰三元材料有可能成为新一代的主流正极材料,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三元材料在传统数码产品用锂电池领域对钴酸锂有很强的替代效应,在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领域有较好的应用前景,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将是锂电池正极材料所有子行业中前景较好的子行业。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快速发展的带动下,电池材料需求不断增长,行业产量不断扩大,尤其是三元电池成为锂离子电池增长的主要动力;需求增长将导致的钴、镍等金属资源的短缺为废旧电池回收再制造行业带来了较大的发展机遇。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而知,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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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705.8万辆,同比增长96.9%;销量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全年渗透27.6%,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2年末,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10%。
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045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9.78%。2022年全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535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
23.0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40万辆,增长81.48%,呈高速增长态势。
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其需求量也在随之逐年攀升。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数据可知,2022年全球动力电池总装机量为 513GWh,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为 294.6GWh,同比增长 90.7%,其中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 110.4GWh,占总装车量37.5%,累计同比增长 48.6%;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 183.8GWh,
占总装车量62.4%,累计同比增长130.2%。由于锂价高涨到天价的原因,2022年磷酸铁锂产销量占比继续扩大,但是三元电池仍然高增长48.6%,彰显高端市场对电池高能量密度的要求趋势不会改变,高镍三元电池是 800 公里续航里程以及 A、B 级高端新能源汽车的必然选择。当前,锂价大幅下跌到合理价位,新能源产业链进入健康发展新阶段,动力电池市场将会持续成长,三元电池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占比将逐步提升到45%以上,预计2026年全球动力电池总装机量达 1726GWh,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达 710.4GWh。
由于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的各自优势与各自独特的应用领域,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未来将保持长期共存的状态,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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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相碾压和替代关系,只存在阶段性的此起彼伏。随着高镍、超高镍以及无钴三元电池的技术突破以及在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优势,尤其是随着4680大圆柱电池的技术突破与产业化以及即将在
2022年正式装载汽车,高镍三元电池将是800公里以上续航里程以
及 A、B 级高端新能源汽车的必然选择。
2022 年,同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向一致,GGII 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磷酸铁锂出货量112.5万吨,同比增长超过130%,三元材料出货量64万吨,同比增长47%,其中,三元8系及以上材料占比超
50%,三元5系及以下材料市场占比下降至不足4成,三元材料高镍
化趋势锐不可挡。未来,动力电池材料市场将出现两种状况:第一,产能或将出现分化,出现高端产能不足,低端产能过剩的情况;第二,技术壁垒将成未来竞争关键。从前者来看,动力电池材料和电池企业保持较好的合作关系,新进入者产能较难进入到高端电池企业供应链,进而流入到中低端电池供应链,并可能在低端市场出现一定的产能过剩。从后者来看,技术壁垒将成未来竞争关键。因此,拥有产业链合作以及掌握核心技术的材料企业将在竞争中胜出。
2022年,发行人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7.97亿元,
同比增长58.76%。2022年,发行人核心产品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全年出货量达到15.23万吨,同比大幅增长67.28%,实现营业收入161.47亿元,同比增长71.33%,出货量稳居全球市场前二。三元前驱体材料出口85383吨,同比增长近150%,占总出货数量的
56.07%。8系及以上高镍产品出货量114615吨,占出货总量的75%
10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上;9 系超高镍(Ni90 及以上)产品出货量 91455 吨,占出货总量的60%;新一代梯度核壳前驱体实现销售5250吨,高电压三元前驱体实现销售5274吨。三元前驱体全面转向8系及8系以上高镍产品的升级并以9系超高镍为主导的高技术制造,在全球新一代高镍前驱体制造技术与商用化速度领域领跑行业。公司钠电材料顺势弄潮,产线吨级调试产品全面进入主流市场、主流客户认证阶段,进入钠电
材料第一方阵。
2022年,发行人四氧化三钴销量超过14800吨,实现营业收入
40.04亿元,同比增长35.63%,占全球四氧化三钴供应量的近20%,位居全球前三。
2022年,发行人正极材料销售量为8450吨,实现营业收入16.47亿元,同比增长 21.65%。高镍市场获得突破,松下 PPES 动力电池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磷酸铁锂示范线投入运行。
2022年,发行人镍钴锰原料体系总量达到16万吨金属量以上,
同比增长40%以上,其中,镍原料体系达到10万吨以上,扩容锂回收产能,回收碳酸锂产能达到500吨/月。
2022年,发行人回收使用的镍资源达到15000吨以上,同比增
长50%以上,占中国原生镍开采数量的13%以上。2022年,公司回收使用的钴资源达到7500吨以上,同比增长50%以上,占中国原生钴开采数量的340%以上。
(4)报废汽车综合利用
我国废旧汽车处理市场潜力巨大。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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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02亿辆,较去年同期增长6.35%;汽
车保有量达3.07亿辆,较去年同期增长6.97%,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891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61.80%,呈高速增长态势。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报废汽车产业的市场空间巨大。
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715号令)开始施行,解禁了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必须强制回炉的限制。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
2020年7月,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推动报废汽车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随着新办法的实施,配套细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逐步落地,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将迈入更加规范、更有活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指出,要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水平,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培育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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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主要从事回收利用废弃钴镍钨资源、废旧电池、电子废弃
物、报废汽车等废弃资源循环再造高技术产品业务。从全国范围来看,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掌握了先进的技术和产业经验,是中国循环经济与低碳制造的实践者与先行者之一。近几年来,发行人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在提升公司钴镍钨资源循环利用产能和产量的同时,积极拓展废弃资源循环利用的新方法和新模式,突破了电子废弃物绿色循环利用、利用废旧电池等生产镍钴锰三元材料前驱体和电
池级球形氢氧化钴、报废汽车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实现了对废弃资源的循环利用,延伸了产业链,成为综合型的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目前,启动马达、涡轮增压机等
8个核心报废汽车零部件的再造生产线,拉通格林美从报废汽车回收
处理到零部件再造的产业链,推动格林美报废汽车核心业务达到中国领先、世界先进水平行列。发行人自2010年上市以来,资产及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总资产达453.21亿元,
2023年1-6月营业收入达129.40亿元,公司已发展成为我国再生资
源行业的领军企业。
表:截至2022年末/1-12月发行人所处行业同类上市公司经营数据对比
单位:亿元营业收同比增净利同比增销售毛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总资产净资产市值入长润长利率
002340格林美441.30208.71381.57293.9252.28%13.3238.74%14.54%
300919中伟股份538.75203.43440.00303.4451.17%15.3463.54%11.53%
603799华友钴业1105.92326.82888.92630.3478.48%57.0741.83%9.79%
688148芳源股份42.0415.1674.6629.3541.83%0.05-93.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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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科技创新与人才优势
自2017年发行人实施创新优先与质量优先战略以来,持续重视研发投入。2017年至2023年6月,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3.40%、4.29%、4.65%、4.95%、5.16%、5.02%、3.79%;占当期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9.84%、81.59%、90.84%、
149.72%、107.91%、113.94%、118.61%。彰显公司持续推进创新的力度,成为行业敢重金投向创新的优势企业。
发行人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与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双国家创新平台与博士后工作站,先后建设了深圳、荆门、印尼、无锡、泰兴、武汉、江西七大研究平台,批量培养领军人才。公司先后突破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镍钴钨废物、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动力电池材料三元“芯”制造等关键技术,先后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研专项100余项,取得一批国之重器的科研成果,先后十多次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对废物循环利用产业的贡献被《NATURE》刊登,入选国际权威科技商业媒体《麻省理工科技评论》2021年度50家聪明公司(TR50),成为世界领先的废物循环企业与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世界先进企业代表。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累计在全球申请专利3167件,累计在全球授权且有效专利1635件,其中,国外授权且有效专利20件,覆盖美国、日本、韩国、印尼、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比利时、瑞典等10多个国家,核心技术被全球新能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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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核心国家认同,在全球范围内保护技术创新成果,积极推动技术创新、拓展国际市场和商机,带来竞争优势和品牌形象的提升。格林美、青美邦、动力再生批量商标海外注册,在实现企业自我保护的同时,打造外贸出口自主品牌,护航海外业务发展,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在国内,公司累计牵头/参与标准共434项,成为行业制定国家与行业标准最多的领先企业之一;国际上,公司作为中方代表企业参与了国际标准 ISO TC333《锂术语》的制定,实现国际标准“0”的突破,牵头5项标准外文版,实现公司标准外文版从“0”到“5”,持续提高国内各领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助力“走出去”的战略,国际合格评定活动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持续提升。
发行人精准研判全球发展趋势,敢于承担全球绿色发展的使命,确定了“投资人才,成就人才,共创低碳未来”的人才精神,发布三个“千名”人才培养计划,构建“研究型人才—工程师—产业工匠”以及“领军人才—优秀人才—技能人才”相结合的三级创新人才体系,建设与公司发展目标相匹配的人才体系,做全球行业变局的变局者。
报告期内,发行人聚集产业链前沿核心关键技术,在动力电池回收与梯级利用、新一代新能源材料技术、低品位红土镍矿湿法冶金、
钨资源循环利用、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众多领域取得关键技术突破,取得一批关键技术,推动一批新一代材料量产化,全面提升公司“新能源材料制造+城市矿山开采”的技术核心竞争力。
(2)循环产业链优势
发行人主要围绕京津冀、长三角、中部和珠三角等产业先进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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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物流发达,人口聚焦和区位优势城市进行循环产业布局,所覆盖区域 GDP 占全国 65%以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国 60%以上,每年产生数以亿吨的报废汽车、电子废物、退役电池和工业废物。截至目前,公司已在江苏、广东、湖北、江西、湖南,河南、天津、山西、福建、内蒙古等十一省和直辖市建成十六大国内循环产业园,形成南北轴线3000公里与东西轴线3000公里的循环产业布局,构建了以中国核心城市为中心以及“回收箱—回收超市—集散大市场—低碳循环工厂—城市矿山产业园”等多层次开采城市矿山的示范模式与新能
源材料的制造体系的庞大城市矿山开采体系。同时,公司通过与合作方携手,围绕战略资源和新能源材料产业集聚地,成功布局韩国、印尼、南非,辐射世界,以绿色技术出海,在全球建设循环产业链,推动世界经济复苏。
发行人积极布局动力电池回收,为欧洲新能源的绿色化和镍钴锂战略资源保障服务,创建世界的循环工厂,让绿色技术辐射世界。
发行人突破性解决了中国在废旧电池、锂钴镍钨废料、电子废弃物与报废汽车等典型废弃资源绿色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装备难点,开发了高镍三元前驱体、超细钴粉、再制备高品质钨、高品质PCR 塑料、稀贵金属提取、动力电池包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及产品,形成了自主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体系,构建了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钨资源循环再生价值链、电子废弃物循环再生价值链等资源循环
与新能源材料制造模式,塑造了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模式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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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钴镍战略原料保障优势对比行业同行,发行人的一个突出核心优势就是“回收体系+湿法化学体系+环境治理体系”,并拥有湖北荆门、江苏泰兴、福建福安和印尼等四个核心的化学制造基地。在三元前驱体与四氧化三钴产品领域,公司拥有20年湿法化学技术底蕴,建立了完整的“化学原料体系+前驱体制造体系”,拥有从废物回收到材料再制造的全产业链,打通了废物循环的任督两脉,奠定了全球废物循环领域的核心优势地位。
发行人积极推进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低碳产业园项目,将成为公
司第二个临海化学产业基地,满足未来公司发展对化学体系的需要。
相比其他新能源材料制造企业及资源回收企业,公司拥有独特与持续的盈利模式。公司三元前驱体产品占据化学原料体系与材料合成两道核心工序,平均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是公司的巨大优势所在。
随着三元动力电池朝着高镍和低钴化的快速发展,掌握镍资源对未来三元材料战略竞争至关重要。发行人积极实施钴镍原料“城市矿山开采+自建镍资源基地+国际巨头战略合作”的多原料战略通道,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钴镍原料体系,全面保障原料供应体系安全。
发行人与国际巨头战略合作,巩固并扩大与国外矿产巨头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与嘉能可、力勤等国际矿冶巨头签订长单,锁定战略原料供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全球三元电池原料制造领域的供应保障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一期产线全线开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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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完成调试与产能爬坡,进入达产达能阶段。2023年是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一期3万吨金属镍/年项目的全面达产年,镍资源项目二期全面进入建设状态,镍资源产能扩产9.3万吨金属镍,镍资源项目总产能计划达到12.3万吨金属镍,为格林美新能源材料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打造“绿色矿山—绿色冶炼—绿色应用”的上下游互相深度合作的镍资源绿色产业链,为全球新能源合作提供了更坚实基础。
同时,发行人发布未来钴镍锂回收计划,到2030年,公司镍回收总量达到12万吨/年,钴回收总量达到3万吨/年,碳酸锂回收总量达到5万吨/年。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青美邦与澳大利亚 Nickel Industries Limited 矿业公司控股的矿山签署150万吨镍金属的红土镍矿长期绿色原料供
应协议(20 年期限),澳大利亚也是美国的 FTA 国家。该协议将全面夯实公司对绿色镍资源的掌控数量,以保障公司2026年前驱体销量50万吨远景目标的对绿色镍资源的战略需要。
2023年7月19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无锡)与伟明环
保控股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 CAHAYA 等共同
签署合资协议,各方将在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县中国印度尼西亚综合产业园区青山园区内,共同投资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年产2.0万金属吨新能源用镍原料项目(镍中间品),该协议的签署,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在印尼大 K 岛 IMIP 园区逐步打通“硫酸镍钴锰晶体—三元前驱体—正极材料”的产业链,满足欧洲市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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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全球市场的需要,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新能源用镍原料制造体系,符合格林美未来发展战略以及全球新能源产业对镍资源的战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4)产品质量与顶端市场优势发行人核心产品三元前驱体材料与四氧化三钴成为世界高质量产品代表。
高镍、单晶与核壳三元前驱体材料成为世界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的
关键原料,发行人成为全球少数能够生产高镍 NCM、NCA 两个系列产品的企业,并率先实现9系高镍、核壳高镍、高电压三元、四元高镍、无钴等新一代材料全系列产品量产化。同时,发行人率先在 ppb级别上管控产品质量,在8系及以上的高镍产品中,90%产品的磁性异物小于 1ppb,成为世界少数能够在 ppb 级别上管控高镍前驱体材料的顶端企业。
发行人高镍产品主流供应 SAMSUNG SDI、ECOPRO、SK On、
厦钨新能、容百科技等全球行业主流企业。在全球行业市场竞争格局下,公司三元前驱体全面由5系、6系产品向8系及9系高镍产品转型升级,并突破高电压及核壳产品技术,销往全球头部动力电池企业供应链的三元前驱体占总量的75%以上,连通全球所有核心动力电池到全球核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成为世界新能源供应链不可或缺的核心制造企业。
发行人核心产品超细钴粉成为被全球硬质合金行业认可的优质产品,成为力拓、美国肯纳金属(Kennametal)、瑞典山特维克(Sandv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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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五矿等硬质合金行业世界顶端客户的主供应商,全球顶端市场的销量占公司总销量的50%以上,奠定了核心产品超细钴粉的全球核心竞争力。
格林循环生产的改性再生塑料品质优良,已经进入了英力士苯领、三井塑料、会通股份等国内外领先的塑料厂商的供应链,成功应用于汽车、家电、日化、玩具等行业,实现了废塑料的高值化应用。
(5)智能化、绿色化、安环化的管理优势发行人秉持“绿色化、安全化、科技化、质量化、智慧化与教育化”六化工厂建设理念,通过实施大脑“数字化”提质与“技术工艺提质、设备管理提质、物流运送提质、降耗管理提质、质量管理提质”
等“1+5”提质工程,通过部署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集成生产装置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控制系统(SIS)、制造
执行系统(MES)、品质管理系统(QMS)、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
监控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推动工厂数字化转型。核心产线的智能率达到95%以上。实现了人流、车流、物流、生产流、安全流与环保流等“六流”的集中管控,实现了工厂全流程、全覆盖的信息连通、数据打通与互联互通,对重大安全风险点和重点环境污染源做到全面管控,实现安环管理的可查、可控、可追溯与可预见,全面提升了企业安环管理水平和效率,降低了安全、环保风险。
发行人在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方面的规范
运营管理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工信、财政、生态环境与商务等部委的认可,并获得6个国家级绿色工厂荣誉,全面领先同行,格林美的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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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安全与规范发展凸显行业领跑优势。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营业收入情况
发行人营业收入包括新能源电池材料、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两大板块。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业务板块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新能源电池材料:2179687.7474.161372952.9771.13666066.0453.43
三元前驱体1614650.1854.94942399.6648.83308590.8124.75
四氧化三钴400350.9713.62295173.3815.29259619.0020.83
正极材料164686.595.60135379.937.0197856.237.8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759489.5325.84557148.8628.87580561.5946.57钴钨综合利用与硬质
合金(超细钴粉、钴片、275589.459.38243965.7512.64230675.6718.50碳化钨粉、硬质合金等)
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213121.107.25172083.588.92112395.489.02
新能源回收利用:
动力电池综合利用62162.302.1115066.040.789321.340.75
报废汽车综合利用58430.501.9961383.553.1862361.185.00环境服务(含固体废物处置、污水治理、江河治6684.230.237793.860.407722.240.62
理等)
贸易及其他143501.954.8856856.082.95158085.6812.68
合计2939177.27100.001930101.83100.001246627.63100.00
最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246627.63万元、
1930101.83万元和2939177.27万元,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在发
行人收入构成中,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规模占比最大,且报告期内收入规模增长迅速,主导地位不断增强。2021和2022年度,发行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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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54.83%和52.28%,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电池材料产能进一步释放、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导致的。
最近三年,新能源电池材料板块收入分别为666066.04万元、
1372952.97万元和2179687.7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3.43%、71.13%和74.16%,在发行人收入结构中的占比最大。新能
源电池材料板块的业务包括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正极材料业务,发行人通过发挥自身电池材料业务完整的产业链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实现了电池及原料板块营收的持续增长。
最近三年,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板块收入分别为580561.59万元、
557148.86万元和759489.5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6.57%、28.87%和25.84%,该板块下主要包括钴钨综合利用与硬质合金(超细钴粉、钴片、碳化钨粉、硬质合金等)、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报废汽车综合利用、贸易、环境服务(含固体废物处置、污水治理、江河治理等)业务。
其中,2020-2022年度,发行人贸易收入额分别为158085.68万元、56856.08万元和143501.95万元,2021年度发行人贸易板块收入大幅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战略调整,缩减了毛利率低的贸易业务,加大了其他毛利率相对高的业务,从而增加了整体的毛利额,使得整体毛利率有所提升。发行人贸易业务中包含的产品主要为钴片、碳酸钴、电解镍等。在业务模式上,发行人在保证库存和生产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适时进行钴片和镍粉等商品贸易,公司贸易业务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主要由格林美供应链管理(上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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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负责经营,贸易量按当年产销情况和市场行情而定。
2、营业成本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业务板块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新能源电池材料:1825026.4872.651116001.9169.85533397.4551.34
三元前驱体1323135.1752.67749065.9146.89234438.8822.57
四氧化三钴352070.2214.02244257.2315.29210551.7020.27
正极材料149821.095.96122678.777.6888406.888.5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686881.0027.35481660.0530.15505506.7148.66钴钨综合利用与硬质合
金(超细钴粉、钴片、
243637.179.70205956.8412.89196765.9818.94
APT、碳化钨粉、硬质合
金等)
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185994.207.40144324.649.0384606.348.14
新能源回收利用:
动力电池综合利用52206.312.0812039.760.757453.490.72
报废汽车综合利用56304.562.2456932.903.5653965.365.19环境服务(含固体废物处置、污水治理、江河治5655.410.236215.730.395617.110.54
理等)
贸易及其他143083.355.7056190.193.52157098.4315.12
合计2511907.47100.001597661.96100.001038904.16100.00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038904.16万元、
1597661.96万元和2511907.47万元,其中,新能源电池材料板块
的营业成本占比最高,随着营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营业成本也有所增长。
3、营业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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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业务板块毛利润毛利率毛利润毛利率毛利润毛利率
新能源电池材料:354661.2616.27256951.0618.72132668.5819.92
三元前驱体291515.0118.05193333.7520.5274151.9324.03
四氧化三钴48280.7512.0650916.1517.2549067.3018.90
正极材料14865.509.0312701.169.389449.359.66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72608.539.5675488.8213.5575054.8812.93钴钨综合利用与硬质合
金(超细钴粉、钴片、APT、 31952.28 11.59 38008.91 15.58 33909.69 14.70碳化钨粉、硬质合金等)
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27126.9012.7327758.9416.1327789.1424.72
新能源回收利用:
动力电池综合利用9955.9916.023026.2820.091867.8420.04
报废汽车综合利用2125.943.644450.657.258395.8313.46环境服务(含固体废物处置、污水治理、江河治1028.8215.391578.1320.252105.1427.26
理等)
贸易及其他418.600.29665.891.17987.250.62
合计427269.8014.54332439.8717.22207723.4716.66
最近三年,发行人实现毛利润分别为207723.47万元、332439.87万元和427269.80万元,营业毛利润总体上保持稳中上升趋势,毛利率分别为16.66%、17.22%和14.54%,其中三元前驱体业务的毛利率在各业务产品中最高。从各项主营业务毛利的结构上看,发行人的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贡献最大,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从具体业务上看,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的毛利率在2020-2022年逐年降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板块毛利率2022年度有所降低。
*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的毛利率在2020-2022年逐年降低的原因
2020-2022年度,发行人新能源电池材料板块收入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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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066.04万元、1372952.97万元和2179687.74万元,毛利润分别
为132668.58万元、256951.06万元和354661.26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9.92%、18.72%和16.27%,新能源电池材料板块业务在收入规模和毛利润规模总体呈现增长趋势的情况下,毛利率呈现下滑趋势。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主要产品的定价遵
循“原料价格+加工费”的模式,随着原料价格的上涨,在加工费相对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原料价格+加工费”合计额持续上升,公司收取的“加工费”占比随之降低,导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板块毛利率降低的原因
A、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系自2021年4月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下调,同时叠加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21年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
B、报废汽车综合利用报废汽车综合利用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报废汽车综合
利用同行竞争激烈,回收价格上涨,压缩了毛利空间。
C、环境服务
公司环境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废水处理、固废填埋等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废水处理业务原辅料价格大幅上涨。
近年来,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逐渐释放产能,逐步成为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过去的钴镍稀有金属业务的单一业务驱动模式转变为钴镍钨稀有金属业务、电子废弃物业务与电池材料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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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三核驱动模式。
4、产销量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各业务线产销量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各业务条线产销情况产品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设计产能(吨)89008900.008900.00产量(吨)4043.115908.366849.03
钴产品销量(吨)4152.665853.806787.60
产销率102.71%99.08%99.10%
产能利用率45.43%66.39%76.96%
设计产能(吨)45004500.006000.00产量(吨)4131.304041.405044.60
钨产品销量(吨)4147.374045.205005.19
产销率100.39%100.09%99.22%
产能利用率91.81%89.81%84.08%
设计产能(吨)7500050000.0050000.00产量(吨)62609.2349745.7945988.35
塑料制品销量(吨)62369.1549867.1645849.66
产销率99.62%100.24%99.70%
产能利用率83.48%99.49%91.98%
设计产能(吨)230000130000100000产量(吨)175120.31115242.8864432.00
电池材料销量(吨)175546.64115654.0063879.46
产销率100.24%100.36%99.14%
产能利用率76.14%88.65%64.43%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新能源电池材料和塑料制品业务的产能利用率较高且产量较大。发行人电池材料、塑料制品、钨产品和钴产品的产销率均较高,最近三年产销率均为95%以上,产品销售情况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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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业务板块
发行人已建成十九大绿色循环产业园区,并建立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产业链、钴镍钨回收与硬质合金制造产业链、电子
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高值化利用产业链、报废汽车回收处理与整体资源
化产业链、废渣废泥废水治理产业链五大产业链。
发行人坚持以“新能源材料制造+城市矿山开采”的产业战略,突破性解决了中国在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与报废汽车等典型废弃资
源绿色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难点,构建了以发展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钴钨稀有金属资源循环再生价值链、废塑料循环再生价
值链等资源循环模式和新能源循环模式为核心,以循环再造钴镍钨、铜、金银钯、稀土稀散等稀有金属资源以及塑木型材等环保材料为主流产品,形成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的综合性国家城市矿产回收体系创新基地、循环利用示范基地、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基地、循环
经济宣传教育基地。发行人已建成的十九大循环产业园,覆盖湖北、湖南、广东、江西、河南、天津、江苏、浙江、山西、内蒙古、福建等十一省和直辖市。建设了辐射中部、东部和珠三角地区的“新能源材料制造+城市矿山开采”回收与集散大市场,发行人回收处理电子废弃物约占中国报废总量的10%,回收处理的废旧电池(铅酸电池外)占中国报废总量的10%以上,回收处理报废汽车占中国报废总量的5%,循环再生的钴资源超过中国原钴开采量的3倍以上,循环再生的镍资源占中国原镍开采量的13%以上,循环再生的钨资源占中国原钨开采量的6%以上。循环再造钴、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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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钨、金、银、钯、铑、锗、稀土等30余种稀缺资源以及超细粉
体材料、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原料和电池材料等多种高技术产品,成为世界硬质合金行业、新能源行业供应链的头部企业,成为国际一流的城市矿山循环利用示范基地。
具体而言,发行人在过往历程中持续实施产业战略创新升级,经历了从废弃钴镍资源回收处理到钴镍资源高端循环,再到创建世界先进的钨资源循环利用工厂,成功打造“硬质合金废料回收—钴镍粉和碳化钨粉循环再造—制备高端硬质合金产品”的完整商业闭环,充分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和绿色化发展。同时,发行人进军电子废弃物拆解市场,成为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组建单位,提升了中国电子废弃物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在此基础上,发行人进一步拓展材料循环再造应用场景,于2015年开创性提出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的构想,打造形成“电池回收—梯级利用—材料再造—电池包再造—汽车再装配”的绿色供应链。
公司攻克高镍三元前驱体(NCM811&NCA)与单晶三元前驱体的核心技术,产品主流供应三星、ECOPRO 等国际主流客户和 CATL 等全球优质客户。并且,在积极政策引导下为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贡献卓越。发行人4家下属公司入选工信部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居全国企业第一,建设了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利用先进示范项目,研发推广了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发布了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技术标准,促进实现了电池废料到材料到产品的生命重塑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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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国已逐渐进入汽车报废高峰期,报废汽车成为中国增长最快的再生资源,如不对其进行规范处理,将带来巨大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与生命安全威胁等诸多社会问题。发行人基于稀贵金属回收利用、电子废弃物拆解领域的丰富经验,提前布局、持续开发报废汽车流程化、机械化拆解、金属智能分选等关键技术,促进实现我国报废汽车的高技术、环保化、资源化处理模式,把中国报废汽车处理能力导向先进水平。
最近五年,发行人成功推动了上述主业转型升级,公司据此形成了废旧电池与动力电池大循环,钴镍钨资源回收与硬质合金,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报废汽车综合利用,废渣、废泥、废水循环利用等五大产业链。
1、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情况
(1)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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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加速拓展电池原料、
材料业务开始,到2015年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完成对江苏凯力克股权的收购,使其成为格林美全资子公司,电池产业布局得到进一步完善,到2018年和2020年通过再融资促进三元前驱体、正极材料产能实现跨越式增长以匹配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拉动形成的市场需求,成功与国际领先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并助力解决了我国绿色发展关键技术问题,有效增加了我国电池原料、材料自给率及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相关募投项目效益得到充分释放,公司业绩实现显著增长。
发行人已构建“2+N+2”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体系。其中,第一个“2”是指武汉和无锡两个综合回收处置中心;“N”是指公司
其他回收处置基地以及其他社会回收网络,以平台化模式发展上下游的回收网络平台。第二个“2”是指荆门和泰兴两个资源化利用中心,形成“武汉+荆门”与“无锡+泰兴”两个闭路循环的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链。打造“废旧电池报废回收—原料再制造—材料再制造—电池组再制造—再使用—梯级利用”全生命周期循环价值链。发行人目前已与大众、戴姆勒奔驰、丰田、长安、蔚来、威马、小鹏等700多
家整车厂与电池厂达成战略合作,并已在2021年完成韩国浦项动力电池回收基地的建设,同时积极在欧洲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工厂,构建面向全球的动力电池回收产业体系。
动力电池材料再制造中心目前已在2021年底形成23万吨产能。
发行人依托自身湿法冶金技术领先优势,建成荆门、泰兴、无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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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印尼等动力电池材料再制造中心,并计划在2026年将三元前驱体和四氧化三钴出货量分别提升至50万吨和3.5万吨。
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中心目前的年处理能力35万套。发行人已建成荆门、武汉、无锡、天津、宁波、深汕等6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中心,布局“沟河江海”全球网络回收体系。年拆解产能20万吨,梯次利用产能 1.5 GWh,产品主要应用于低速电动车用电池、工程机械用动力电池、工业 UPS 等领域。
发行人已在荆门、武汉、无锡、泰兴等地建成多个废旧电池与动
力电池材料大循环产业基地,年处理废旧电池、钴镍金属废料达30万吨以上;年处理废旧电池占中国报废总量的10%以上,是中国最大的废旧电池循环利用基地之一;年生产锂离子电池用钴镍原料与正极
材料100000吨以上,形成高纯硫酸镍、氯化钴、四氧化三钴、大颗粒球形氧化钴、镍钴锰(NCM)前驱体、镍钴铝(NCA)前驱体、
镍钴锰(NCM)三元材料、镍钴铝(NCA)三元材料等全系列、多
品种锂离子电池原料与材料的制造体系,占中国市场的20%以上,是世界锂离子电池钴镍原料与材料的核心制造基地之一。
2022年,发行人核心产品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全年出货
量达到15.23万吨,同比大幅增长67.28%,实现营业收入161.47亿元,同比增长71.33%,出货量稳居全球市场前二。三元前驱体材料出口85383吨,同比增长近150%,占总出货数量的56.07%。8系及以上高镍产品出货量114615吨,占出货总量的75%以上;9系超高镍(Ni90 及以上)产品出货量 91455 吨,占出货总量的 60%;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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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梯度核壳前驱体实现销售5250吨,高电压三元前驱体实现销售
5274吨。三元前驱体全面转向8系及8系以上高镍产品的升级并以
9系超高镍为主导的高技术制造,在全球新一代高镍前驱体制造技术
与商用化速度领域领跑行业。公司钠电材料顺势弄潮,产线吨级调试产品全面进入主流市场、主流客户认证阶段,进入钠电材料第一方阵。
(2)镍钴钨资源循环再生价值链
发行人采用废弃钴钨资源、废旧硬质合金等循环再造高技术含量
的钴钨产品,生产的超细钴粉成为被全球硬质合金行业认可的优质产品,已建成“钨资源报废回收—资源再生—材料再制造—产品再制造—产品再使用”的钨资源循环再生价值链。发行人每年循环再生的钴资源超过中国原钴开采量,循环再生的镍资源占中国原镍开采量的
8%以上,循环再生的钨资源占中国原钨开采量的5%以上。超细钴粉
在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40%、50%以上,居世界行业前列。
随着荆门德威废弃钨资源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美德立绿色智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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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高性能碳化钨粉项目相继投产运行,2021年,发行人碳化钨出货量4000吨,同比增长10%;超细钴粉出货量4160吨,同比增长
12.71%。
(3)电子废弃物、废塑料循环利用与高净值化利用产业链
格林美在全国建有六个世界先进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中心,分布于湖北荆门、湖北武汉、江西丰城、河南兰考、山西长治、内蒙古鄂尔多斯。报废家电年处理能力1000万台以上,占中国报废家电总量的
10%以上;年处理报废线路板5万吨以上,占中国的20%以上;年拆
解处理废五金1.5万吨以上;再生废塑料年处理规模6万吨以上,改性再生塑料年销售量4万吨以上。
电子废弃物与废塑料循环模式如下:
(4)报废汽车循环利用与整体资源化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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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年回收处理量达15万辆以上,已在深圳、武汉、天津、河南等地建成7个世界先进的报废汽车处理基地,全面建成“回收—拆解—精细化分选—零部件再造”的报废汽车完整资源化产业链模式,包括报废汽车拆解处理、综合破碎、有色金属废料综合分选、零部件再造,形成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分选与零部件再造的全产业体系,最大限度实施报废汽车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置,并全面投入运行。同时,发行人还在湖北荆门、仙桃,江西丰城建设了城市矿产资源集散大市场,为报废汽车业务提供了原料保障。
(5)废水、废渣、废泥循环利用产业链
发行人已拥有三个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两个污水处理厂,初步形成从资源回收、危险废物无害化到最终处置的全产业链,具备35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形成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与安全填埋的完整处理流程。通过积极筹划与国有资本合作,以格林美荆门绿源固体废物处置园区为主体,合并荆门城南污水处理厂、荆门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湖南郴州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实施环境服务业务混改,不断提高环境服务业务的效益。
2、具体的业务板块情况
(1)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业务。
发行人完成了从小型废旧电池回收到车用报废电池回收的全覆盖,回收的钴、镍、锰等全部可以用于三元材料的生产,公司通过与中南大学联合建设产学研基地,以及与全球顶级电池生产企业合作,使发行人始终站在全球电池材料技术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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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司核心产品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全年出货量
达到15.23万吨,同比大幅增长67.28%,实现营业收入161.47亿元,同比增长71.33%,出货量稳居全球市场前二。三元前驱体材料出口
85383吨,同比增长近150%,占总出货数量的56.07%。8系及以上高镍产品出货量114615吨,占出货总量的 75%以上;9系超高镍(Ni90及以上)产品出货量91455吨,占出货总量的60%;新一代梯度核壳前驱体实现销售5250吨,高电压三元前驱体实现销售5274吨。
三元前驱体全面转向8系及8系以上高镍产品的升级并以9系超高镍
为主导的高技术制造,在全球新一代高镍前驱体制造技术与商用化速度领域领跑行业。公司钠电材料顺势弄潮,产线吨级调试产品全面进入主流市场、主流客户认证阶段,进入钠电材料第一方阵。截至2022年底,公司国内三元前驱体总产能达到26万吨/年。
表:发行人2020-2022年新能源业务出货量分析表
2021年同比2022年相比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
2020年增长率2021年增长率
三元前驱体(吨)4145091035152280119.63%67.28%
三元前驱体出口(吨)19609342008538374.41%149.66%
8系及9系出货量(吨)2073054885114615164.76%108.83%
9系出货量(吨)180563659091455102.65%149.95%
正极材料出货量(吨)70188551845021.84%-1.18%
四氧化三钴出货量(吨)1542916068148004.14%-7.89%
发行人核心产品电池材料与电池原料主流供应 SAMSUNG SDI、
ECOPRO、CATL、LGC、ATL、容百科技、厦门钨业等全球优质客户,积极构建“2+N+2”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级终端回收、二级回收储运、三级拆解与梯级利用、四级再生利用的“沟河江海”
13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型全国性回收网络体系,打造“废旧电池报废回收—原料再制造—材料再制造—电池组再制造—再使用—梯级利用”全生命周期循环价值链,形成武汉、天津、无锡、河南、深圳五大核心回收基地与梯级利用区域中心基地。公司在2021年完成韩国浦项动力电池回收基地的建设,并积极在欧洲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工厂,构建面向全球的动力电池回收产业体系,目前在退役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上,发行人设计总拆解处理能力45万套/年。
(2)钴镍钨板块
该板块为发行人传统业务板块,发行人采用废弃钴镍钨资源、废旧电池等循环再造高技术含量的钴镍钨材料,主要包括钴产品、钴片、镍产品和镍片及其他相关产品;公司生产的超细钴粉成为被全球硬质
合金行业认可的优质产品,出货量位居世界行业市场第一位,占据世界硬质合金市场的50%以上,全球60%以上的硬质合金工厂使用了公司循环再造的超细钴粉。
(3)电子废弃物板块
该板块通过将金属与非金属完全分离,从电子废弃物中的再生铜提纯为一级铜板,将各种塑料完全分开并提纯,使分离出的塑料纯度达到95%以上,从而将其从低价值的废塑料提升为高价值的高纯度塑料,并进一步将塑料循环再造为高技术的塑木型材;利用环保节能的高新技术将废线路板中的金银等稀贵金属进行回收利用,成为中国能够对电子废弃物与线路板进行完整产业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优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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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建成的六大电子废弃物园区均达到百万台的拆解规模,
2021年总拆解量突破852万台/套,同比增长6.23%,约占全国电子
废弃物拆解量的10%以上。发行人通过建立电子废弃物销售信息平台与采购信息平台,实现了销售竞价与采购竞价,保障了销售与采购环节的规范运行、价值提升和成本控制,保障了盈利空间。形成了“电子废弃物精细化拆解—废五金精细化利用—废塑料高值化利用—稀贵稀散金属综合利用”产业链。
(4)废汽车拆解处理板块
该板块综合破碎、有色金属废料综合分选、零部件再造,形成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各种废物分选与零部件再造的完整产业体系,最大限度实施报废汽车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置。
发行人在深圳、武汉、天津、河南等地建设了7个报废汽车处理基地,全面建成“回收—拆解—精细化分选—零部件再造”的报废汽车完整资源化产业链模式,包括报废汽车拆解处理、综合破碎、有色金属废料综合分选、零部件再造,形成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分选与零部件再造的全产业体系,最大限度实施报废汽车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置。同时,公司还在湖北荆门、仙桃,江西丰城建设了城市矿产资源集散大市场,为报废汽车业务提供了原料保障。
(5)其他业务其他业务提供的检验检测服务收入及拆解的非主营业务材料的
销售收入,以及废水、废渣、废泥循环利用业务收入等。
发行人各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各业务的生产模式、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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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采购及回收情况和下游销售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3、生产模式和关键技术工艺
(1)生产模式介绍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由公司生产部设立的技术调度中心牵头,针对废料成分多变的现实,技术调度中心将回收流程分成若干技术模块,依据废料的成分变化来选择不同的回收利用模块,下达技术指令给生产车间执行,质量控制中心跟踪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给技术调度中心,技术调度中心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修正,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图:生产模式图
(2)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A.废弃电池与废弃钴镍钨资源循环利用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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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废弃电池与废弃钴镍钨资源循环利用工艺流程图
B.废弃钨资源回收利用工艺
钨的回收方面,采用各种钨钴合金工具以及工业废物,直接采用电分离、超级合成与高温提纯技术生产超细碳化钨粉,用于高纯硬质合金的制备,制造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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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废弃钨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流程图
C.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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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工艺流程图
D.电子废弃物、废旧五金、废塑料等处理工艺流程图
图:电子废弃物、废旧五金、废塑料等处理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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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报废汽车综合利用工艺流程
图:报废汽车综合利用工艺流程
4、盈利模式
发行人通过回收再生资源,利用高新技术循环再造产业链,生产相关产业中的高端产品,然后出售给产业链相关的企业获取利润,或从政府的基金补贴获得补贴收入。
发行人采用废弃钴镍钨资源、废旧电池等循环再造高技术含量的
钴镍钨材料,然后采用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的方式销售产品,部分销售给贸易公司,对于塑木型材产品,公司采取直销和代理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
发行人对电子废弃物实施完全分离与深度提纯,提升资源化水平与附加值。通过将金属与非金属完全分离,从电子废弃物中的再生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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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纯为一级铜板,将各种塑料完全分开并提纯,使分离出的塑料纯度达到95%以上,从而将其从低价值的废塑料提升为高价值的高纯度塑料,并进一步将塑料循环再造为高技术的塑木型材;利用环保节能的高新技术将废线路板中的金银等稀贵金属进行回收利用,然后再出售给产业链相关的企业获得利润,同时也从政府基金获得补贴收入。
发行人通过报废汽车零部件利用再造,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尾气催化剂中的金属提取回收等技术实施对报废汽车的完整资源化、无
害化回收利用,然后再出售给产业链相关企业获得利润,发行人通过从小型废旧电池回收到车用报废电池回收的全覆盖,形成完整的回收体系,回收的金属品类齐全,其中回收的钴、镍、锰等全部可以用于三元材料的生产,形成的电池材料将出售给产业链相关的企业,从而获得利润。
5、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1)前五大客户
2020-2022年度,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期间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ECOPRO 824206.91 28.04%
CATL 147343.77 5.01%
厦门钨业140099.914.77%
2022年度
蔚蓝锂芯88007.232.99%
三星82303.212.80%
合计1281961.0343.61%
2021 年度 ECOPRO 298688.12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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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厦门钨业200134.4410.37%
CATL 136988.27 7.10%
ATL 83631.15 4.33%
三星82807.734.29%
合计802249.7241.57%
三星113698.119.12%
ECOPRO 98442.77 7.90%
中伟股份78504.466.30%
2020年度
厦门钨业72440.905.81%
政府款项49696.343.99%
合计412782.5833.11%
最近三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合计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3.11%、41.57%和43.61%,前五大客户在销售总额中占比相对较高,以优质产品与 SAMSUNG SDI、ECOPRO、CATL、LGC、ATL、Umicore、Sandvik、Kennametal、BYD、中国五矿、容百科技、厦门钨业等全球知名客户群体和战略新兴产业优质客户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核心产品三元电池材料与电池原料,亦主流供应SAMSUNG SDI、ECOPRO、CATL、LGC、ATL、容百科技、厦门钨业等全球优质客户。
(2)前五大供应商
2020-2022年度,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期间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额的比重
GlencoreInternationalAG 329736.43 12.43%
NINGBO LYGEND WISDOM CO.
2022年度199808.957.53%
LTD
中冶瑞木110108.4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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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额的比重
Trafigura Beheer B.V. 91931.20 3.47%
TELF AG 85138.67 3.21%
合计816723.7030.79%
GlencoreInternationalAG 305667.59 19.09%
TELF AG 85361.65 5.33%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76202.534.76%
2021年度
Mingda Holding Pte.Ltd 70443.31 4.40%
Metal Corp Trading AG(第一量子) 38760.62 2.42%
合计576435.7136.00%
GlencoreInternationalAG 274941.76 26.37%
MCCRAMUNICOLIMITED(中冶瑞木) 28349.28 2.72%
MetalCorpTradingAG 21041.83 2.02%
2020年度
杭州永磁集团有限公司18895.221.81%
上海建材集团实业有限公司18359.291.76%
合计361587.3834.68%
最近三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合计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4.68%、36.00%和30.79%,其中,采购金额中占比最大的供应商为 GlencoreInternationalAG(嘉能可),发行人通过与国际巨头战略合作,与嘉能可、力勤等国际矿冶巨头签订长单,锁定战略原料供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全球三元电池原料制造领域的供应保障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6、发行人上游采购和回收情况
在加速布局电池原料、材料业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过程中,发行人形成“废料回收+战略供应”的采购模式,其中公司通过“战略供应”采购的钴镍矿料商品多以开具信用证或应收票据背书等
方式予以结算;应付账款结欠金额则多为钴镍矿料国内采购、钨原料
及辅料采购款项,信用周期相对较短,账期普遍在2-3个月内;而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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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废弃物及报废汽车回收多为现款现货。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具承兑期限为6个月的应付票据用以支付部分工程设备款项。
(1)原材料采购模式
发行人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料为废弃钴镍钨资源、废旧电池及电子废弃物等。发行人已建立了以城市为主体、以社区为单元的多层次、多方位、跨区域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形成固定场所、流动收购、区域性大市场集散回收等多体系的回收网络,并积极探索全面感知、全面覆盖、全程控制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再生资源信息平台,成为国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最为健全的公司之一。发行人的回收体系覆盖全国多个市县,是公司原材料来源的重要保障。
(2)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
发行人主要生产用原材料分为主物料和辅料,主物料主要为电池行业、硬质合金行业、冶炼和电镀行业的废料及原生料以及电子废弃物,包括锂离子电池废料、镍电池废料、废碳酸钴、废镍合金、废钨合金、镍渣、废硫酸镍、废碳酸镍、废电池、废冰箱、废洗衣机、废
空调、废电脑、原生料等。辅料主要构成为碳铵、硫酸、盐酸、液碱、液氨、双氧水等一般化工产品,在国内有充足的供应。主要能源为电力。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在荆门,当地电力资源较为丰富,能够满足生产所需。
公司主原材料主要通过企业模式、自建社会收集体系模式、个体
模式等渠道采购。报告期钴镍钨原料的回收/采购以企业收购和个体模式为主,电子废弃物则以个体收购模式和自建社会体系模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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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回收采购模式
总体上看,公司回收渠道可以分为三类,分别为企业收购、个体收购、自建社会体系回收。
企业收购模式(包括政府机构)主要包括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合同式废物回收模式和与大型商业体以及连锁商业网点合作的逆向回收体系。第一种是与生产含钴镍废料的企业直接签署废料回收处理协议,第二种是与从事含钴镍废料收集、分类处理的企业建立上下游合作关系,通过这些企业收集废料、分类处理,销售给公司进行废弃资源的循环利用。
个体收购模式是指向区域个体收购商实施收购的模式。
自建社会收集体系收购模式主要是包括通过政企联合、绿箱子计
划、超市有偿回收等措施,构建了以学校、社区、街道的废弃电池回收箱以及商业网点回收站点为主体的废旧电池集中回收网络。目前公司已投资建设了废旧电池集中回收网络、电子废弃物回收超市与“3R”
循环消费超市回收网络、信息化再生资源集散大市场和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
7、销售模式
(1)报告期内销售情况发行人的产品中钴镍粉体材料和回收的其他金属产品由于用途
专业性较强,因此发行人目前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的方式销售产品,部分销售给贸易公司,对于塑木型材产品,公司采取直销和代理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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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消费对象是电池、硬质合金、电子、有色金属
行业的企业,最近三年公司对主要行业的销售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对主要行业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2020年度
分行业收入销售额比例销售额比例销售额比例
硬质合金行业275589.459.38242233.8012.55228607.0718.34
电池行业2241850.0376.271388019.0171.91675387.3754.18
电子行业165950.235.65129278.396.7081951.996.57
有色金属行业70935.952.4175372.123.9146987.113.77
建材行业38558.831.3129945.931.5525216.112.02
其他行业146292.784.9865252.583.38188477.9815.12
合计2939177.27100.001930101.83100.001246627.63100.00
最近三年,发行人各区域销售情况如下表: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各区域销售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区域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国内市场1945568.7466.191451110.8475.18986925.1079.17
海外市场993608.5233.81478990.9924.82259702.5320.83
合计2939177.26100.001930101.83100.001246627.63100.00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各区域销售占比情况销售额占比区域
2022年2021年2020年
华东地区41.43%38.71%37.26%
西南地区3.15%3.36%2.64%
国内市场华中地区11.10%17.45%21.80%
华南地区4.40%6.21%5.08%
其他地区6.11%9.45%12.39%
海外市场33.81%24.82%20.83%
合计100.00%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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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的出口地区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出口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地区销售金额比例销售金额比例销售金额比例
日韩924542.4093.05%418478.9487.37%235773.9690.79%
香港37014.493.73%42670.168.91%16443.736.33%
美国2846.130.29%9362.331.95%6484.532.50%
其他29205.502.94%8479.551.77%1000.310.39%
合计993608.52100.00%478990.98100.00%259702.53100.00%
发行人出口业务以电池原料、材料为主,且主要集中于日韩及香港,2020-2022年向三地出口销售金额合计占比达97.12%、96.28%和
96.78%。其中,发行人向香港出口的产品最终分销至比利时、韩国、日本等国家。中国与包括韩国在内的多个国家长久以来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此市场环境下,发行人在加速布局电池原料、材料业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形成“三星 SDI-ECOPRO-格林美”等稳定合作链。
(2)报告期内与下游客户结算情况
发行人与下游客户的结算方式为部分预收、货到付款等。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扩大销售及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积极调整客户结构,适当增加对国内外优质战略客户的信用额度,对长期合作的优质战略客户适当增加了赊销比例,相应减少小客户的赊销比例,总体缩短应收账款账期。结算工具使用多样,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等。
发行人与下游客户结算时,根据不同业务板块的情况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具体的结算方式及其结算周期统计情况如下:
14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表:格林美下游客户的主要结算模式及结算周期业务板块账期结算方式
国内主要采用银行承兑方式,少量电汇;出口主要电池材料30-60天采用电汇方式
钴镍钨产品30-60天主要采用银行承兑方式,少量电汇报废汽车拆解业务货款两讫电汇、银行承兑
电子废弃物货款两讫电汇、银行承兑
8、发行人在建项目情况
发行人所有在建工程均符合政府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最近三年,发行人重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表所示,发行人在建工程均已获得审批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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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项目预算数募集资金2020年投入2021年投入2022年投入建设期预计完工时间回收周期资金来源
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2018年-2021定增募集资
6.182.502.23--2021年已转固5.97
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年金+其他资金
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2019年-2022定增募集资
4.983.152.831.790.022022年已转固6.02
动力电池包项目年金+其他资金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
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2019年-2022定增募集资
18.50.351.483.064.762024年6月6.62
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年金+其他资金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
2019年-2022定增募集资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34.483.00-11.225.732024年3月7.23年金+其他资金
体)项目
合计64.149.006.5416.0530.51----
146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中,已有部分项目逐渐投入生产运营并转固。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后续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发行人已针对项目建设提前做好资金安排,保障在建项目有序推进并投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股权融资方式筹资资金较多,2018年和2020年定向增发所融资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电池材料的扩建项目,此外,发行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规模与定增募集资金和借款规模匹配,发行人经营业绩和产品技术水平得到显著提升,随着在建项目逐步投产,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产品技术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的业绩水平和综合实力,并进而增强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9、电子废弃物拆解基金补贴情况
基金补贴主要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按照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的。
我国建立了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制度为核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国家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与进口商收取处置基金,以基金补贴的形式给予电子废弃物正规拆解企业处置费。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给予基金补贴的处理企业名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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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工信部四部委向社会公布,实施基金补贴的电器电子产品主要是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与电脑等。
电子废弃物基金运行模式图如下:
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条例》,电子废弃物拆解企业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的
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并经生态环境部按照制定的审核办法核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数量后,方可获得基金补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指南详细规定了拆解数量的核定方法和要求。基金补贴审核模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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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获得的基金补贴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获得的基金补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期初余额107736.20121420.31141024.72171112.40
当期新增49696.3439910.8038326.4110431.84
其中:经营拆解业务增加49696.3439910.8038326.4110431.84收购子公司合并增加
当期减少36012.2220306.398238.73-
本期收回36012.2220306.398238.73-处置子公司期末合并减少
期末余额121420.31141024.72171112.40181544.24
最近三年一期,基金补贴获批金额分别为49696.34万元、
39910.80万元、38326.41万元和10431.84万元,收回基金补贴金额
分别为36012.22万元、20306.39万元、8238.73万元和0.00万元。
(1)基金补贴相关政策情况
国家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全球主要发达国家普遍开展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我国的成功实施,其目的在于明确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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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对电器电子产品的报废负责,有效促进电子废弃物回收、规范集中处置与行业技术进步。
2010年以来,针对电子废弃物的严重污染问题,中国政府在电
子废弃物处理领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在2010年至2012年6月期间实施了家电“以旧换新”制度,由国家付费补贴的形式,推动约1亿台报废家电的定点回收与定点处置;在2012年7月1日,发布《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空调器、电脑”等“四机一脑”五种家电为代表实施生产者责任
延伸制度,推动报废家电处置由国家支付处置费用到由生产者支付处置费用的转变,建立了报废家电处置的国家规范与标准、定点处置、国家监管核查、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与拨付制度,先后认定了109家报废家电定点企业,彰显中国环境治理法律的巨大进步,有效推动中国报废家电的回收处置技术、环境治理水平和法律政策与
国际先进完全接轨,有效推动报废家电规范环保处置率达到60%。
基金补贴对于废家电拆解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废家电拆解企业的毛利率较高且较为稳定,甚至逐渐超过了家电制造企业的毛利率水平。主要的家电上市公司以及主要的电子废弃物拆解公司毛利率如下:
表:主要家电制造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公司2022年2021年2020年海尔智家31.33%31.23%29.68%
美的集团24.24%22.48%25.11%
四川长虹11.62%9.97%10.21%
格力电器26.04%24.28%26.14%
15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2022年2021年2020年平均毛利率23.31%21.99%22.79%
表:主要电子废弃物拆解公司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毛利率情况公司2022年2021年2020年中再资环19.78%27.68%35.95%
启迪环境12.12%0.95%15.67%
大地海洋10.27%18.84%29.84%
华新环保17.25%25.62%30.38%
平均毛利率14.86%18.27%27.96%因此在废家电拆解企业毛利率总体较高且经营越发稳定的情况下,国家下调基金补贴旨在进一步促进拆解企业综合循环利用拆解产物,逐渐摆脱对基金补贴的依赖。
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似,我国居民交投报废家电从收费到免费,未来将逐步成为趋势。各拆解企业从单纯的拆解转型为精细化深度循环,行业内技术领先的企业通过深度循环拆解产物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因此国家有计划地降低基金补贴标准是历史必然。截至目前,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尚未实现收支平衡,仍有较大的资金缺口。
因此,为了达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支平衡,国家降低基金补贴力度,单纯拆解企业的毛利率有所下降,并与制造业趋同成为大趋势。在我国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背景下,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为代表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只会越来越完善,覆盖的品种从“四机一脑”逐渐延伸到“新九类”,也就意味着目前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补贴存在进一步下调的可能。因此,只有真正具备深度循环技术能力的企业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并持续提升市场份额。
2021年6月7日,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
15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理条例》,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回收处理,规范和指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中“新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国家层面拉开了研究规范处置“新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序幕。
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下,十四五期间,国家对电子废弃物处理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只会增强,不会减弱。2021年7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再利用、资源化为重点,部署了三大任务、五大工程、六大行动和四项保障政策,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意义重大。在六大重点行动计划中,明确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纳入,彰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2016年国家下调基金补贴标准后,扭转了行业的无序竞争扩张
与电子废弃物的远距离跨区域转移。为应对基金补贴标准下调的影响,发行人主动延伸拆解产业链,升级废塑料与废电路板深度循环,提升了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对补贴的依赖度逐步减少。
基金补贴下调对发行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的毛利造成
了一定影响,而废塑料改性再生以及废电路板综合利用业务规模的增长抵消了基金补贴下调的影响。2021年4月1日生效的基金补贴下调幅度较大,发行人在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板块方面,通过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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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改性再生与废电路板综合利用业务的规模对冲了基金补贴下调对利润下滑的影响。
(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中政府补贴基金的占比
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包括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废塑料改性
再生业务、废电路板综合利用业务三大类。其中,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是以基金补贴范围内的“四机一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为主,非基金补贴类的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报告期内以废电线电缆、废电动机、废压缩机等废五金拆解业务为主;发行人废塑料改性再生业
务是以废塑料拆解物为原料,进行的改性加工为塑料粒子业务;发行人废电路板综合利用业务是以电路板拆解物为原料,进行铜等贵金属回收等综合利用业务。
最近三年,发行人基金补贴情况如下:
表:基金补贴收入占比情况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拆解量(万套)836.93852.35793.68
基金补贴收入(万元)38326.4139910.8049696.34
基金补贴平均单价(元)45.7946.8262.62
营业收入(万元)2939177.261930101.831246627.63
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收入(万元)213121.10172083.58112395.48
基金补贴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1.30%2.07%3.99%基金补贴收入占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
17.98%23.19%44.22%
收入比重
2020-2022年度,发行人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板块的业务收入分
别为112395.48万元、172083.58万元和213121.10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02%、8.92%和7.25%,而同期基金补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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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99%、2.07%和1.30%,基金补贴收入金额及其比重在报告期内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但是由于基金补贴占发行人业务收入的比重不大,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
(3)基金补贴标准下降的影响
2012年,财政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环保部按照废旧家电处理企业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
2016年1月1日及2021年4月1日,财政部、环保部、国家发
改委、工信部等四部委分别实施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补贴新标准,两次对补贴标准的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年调整前(单2016年调整后(单2021年调整后(单产品品种
位:元/台(套))位:元/台(套))位:元/台(套))
14寸及以上且25寸一下
6040
CRT 电视机
电视机 25 寸及以上 CRT 电视机、 85 70 45液晶电视机
14 寸以下 CRT 电视机 不补贴 不补贴
50升≤容积≤500升8055
冰箱80
容积<50升不补贴不补贴
单筒(3公斤<干衣量≤10
3525
公斤)洗衣机双筒、滚筒、全自动(3公354530斤<干衣量≤10公斤)
干衣量≤3公斤不补贴不补贴电脑857045空调35130100
2020-2022年度,发行人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板块的业务收入分
别为112395.48万元、172083.58万元和213121.10万元,占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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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02%、8.92%和7.25%,而同期基金补贴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99%、2.07%和1.30%,基金补贴占发行人业务收入的比重不大,对公司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且2021年
4月1日基金补贴标准下降后,发行人在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板块中,通过扩大废塑料改性再生与废电路板综合利用业务的规模对冲了基金补贴下调对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板块利润下滑的部分影响。综上,基金补贴下降,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和偿债能力影响较小。
(4)电子废弃物拆解量及基金补贴波动情况国家通过对生产商征收基金付费给处理商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发行人在经营该板块业务历史过程中,由于从2016年开始国家电子废弃物基金发放的周期明显延长,导致发行人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的资金压力增大,且行业竞争态势使得行业的运行压力大。
发行人2016年电子废弃物拆解量突破1000万台,当年底的应收基金补贴款金额大,对公司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
针对这种情况,为了减轻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资金压力并改善单一依赖基金补贴的运行模式,从2017年开始,发行人主动大幅调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量,开始实施“创新转型、业务升级、安环大整治”三大战略,推行“延伸产业链、深度循环+再制造”的经营策略,发行人从“精细拆解、废塑料延伸利用、线路板综合利用、废五金拆解利用”等四个方面来全面实施“创新转型、业务升级”。经过四年多的努力,发行人累计投入了2.86亿元的研发费用,实施了3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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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项目,开发了新一代精细拆解设备、成功完成了废塑料分选与改性再生技术攻关、攻克了线路板贵金属清洁化提取的关键技术。2018年12月,发行人的“电子废弃物绿色循环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发行人先后建设了三层立体式精细拆解的高效装备、万吨级废塑料分选与改性生产线、线路板贵金属清洁化提取
的全套产业化装备,废塑料分选与改性再生以及线路板贵金属提取的销售收入逐步提高,通过实施相关战略,发行人已逐步减少对基金补贴的依赖。完成了由单一的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模式到“精细拆解+深度循环”的商业模式转换。此外,发行人建立了覆盖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板块六大园区的信息核查与指挥系统,建设了覆盖园区的安环控制中心,对电子废弃物实施统一核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随着公司“电子废弃物拆解为主体、废塑料改性再生与线路板综合利用”商业模式的稳定,在国家电子废物基金补贴发放进一步规律化的条件下,在从2019年重新回归合理拆解,保障了废塑料改性再生规模化、线路板综合利用规模化的正常经营模式。
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拆解业务的基金补贴情况如下:
表:电子废弃物拆解量及基金补贴情况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拆解量(万套)836.93852.35793.68
基金补贴收入(万元)38326.4139910.8049696.34
基金补贴平均单价(元)45.7946.8262.62
2020-2022年度,发行人电子废弃物拆解量分别为793.68万套、
852.35万套和836.93万套,同期基金补贴收入金额分别为4969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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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39910.80万元和38326.41万元,基金补贴平均单价分别为
62.62元、46.82元和45.79元。报告期内基金补贴收入波动较大,主
要系2019-2020年电子废弃物拆解量逐步增长,而2021年由于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的补贴标准下调,发行人调整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板块的业务结构,扩大废塑料改性再生与废电路板综合利用业务的规模,降低对冲了基金补贴下调对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板块利润下滑的部分影响。
(5)基金补贴坏账计提情况发行人应收基金补贴为应收财政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该补贴为中央预算内政府性基金补贴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根据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财政部、环保部等六部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
人按台定额持续征收的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其配套设施补贴。基金补贴由省生态环境厅及生态环境部逐级审核,并由生态环境部公示、财政部直接发放至拆解企业,基金来源具有持续性,故发行人应收基金补贴款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很低;同时根据行业惯例和已收到的补贴款的发放情况,发行人已纳入补贴名录,预计补贴款不存在发生坏账风险的可能,因此报告期内
2018年未对应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组合计提坏账,发行人
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对应收基金补贴计提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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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中再资环、启迪环境对基金补贴应收账款没有计提坏账准备;华新环保、大地海洋对
基金补贴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对基金补贴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中再资环(600217)不计提坏账准备
启迪环境(000826)不计提坏账准备
2019年1月1日以前,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
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拆解业务基金补贴款计提坏账准华新环保备。
2019年1月1日以后,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拆解业务基金补
贴款计提坏账准备。
将应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纳入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组大地海洋合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019年1月1日以前,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
发行人电子废弃物拆解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拆解业务基金补贴款计提坏账准备。
业务板块2019年1月1日以后,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拆解业务基金补贴款计提坏账准备。
2019年1月1日起发行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发行人以预期
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池收支不平衡导致发放速度缓慢,但应收基金补贴款由国家财政部发放,不能收回的风险很低。基金补贴本质上是电子电器生产商为其产品缴纳的回收处置费,是在我国特定环境和特定时间采用的一种转移支付方式,属于中国特色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了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国家从法律意义上确认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继续坚持下去。
15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设立的源自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该条例是专门为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处理而设立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基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七部委2020年5月14日印发《关于完善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指出:“加大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先进典型培育项目,城市以及家电生产、回收和处理大型企业建设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优化
废旧家电处理项目布局等,中央资金给予必要支持。研究完善基金征收补贴政策,适当调整基金补贴标准;条件成熟时统筹研究扩大基金征收补贴范围,调整基金征收标准,落实基金‘以收定支、自我平衡’机制,文件表明会继续支持基金的发展。
综上,发行人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板块受到国家支持,基金的征收具有制度的保障,并且该基金的征收将会持续进行征收,同时该基金的管理和发放由财政部管理并直接发放至享受补贴的拆解企业,具有国家信用予以保证,预计发行人未来无法收回基金补贴的风险很低。
发行人自2019年起对应收基金补贴款计提坏账准备,并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10、各业务板块主要业务资质
发行人的业务主要包括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钴镍
钨回收与硬质合金制造、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高值化利用、报废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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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回收处理与整体资源化、废渣废泥废水治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取得相应资质如下:
(1)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业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业务各实施主体取得的业务资质如下:
序证书名发证/备案证书编号持有人许可期限许可内容号称机构武汉市生
危险废格林美(武汉)
态环境局2022.4.2-202
1 物 经 营 4201170001 城市矿山产业 HW49(900-044-49)
新洲区分5.4.1许可证集团有限公司局HW22 含铜废物( 304-001-22 、
398-004-22、398-005-22、
398-051-22)3 万吨/年;HW23 含锌危险废荆门市格林美废物(336-103-23、384-001-23、S42-08-01-00 湖北省生 2021.3.15-20
2 物 经 营 新材料有限公 900-021-23)1 万吨/年;HW46 含镍
23态环境厅26.3.14许可证司废物(261-087-46、384-005-46、
900-037-46)1.54 万吨/年;HW49其他废物(900-044-49(限废弃隔镍电池)3万吨/年
91420800757荆门市格林美
排污许荆门市生2022.12.01-2
3 000176L001 新材料有限公 —
可证态环境局027.11.30
X 司
带储存:液氨、硫酸、盐酸、氢氧
化钠、过氧化氢、乙炔、氮气、硫
酸钴、硫酸镍、氢气、氯酸钠、油危险化
鄂荆危化经荆门市格林美漆、柴油、工业酒精、硫化钠、氟
学品经荆门市行2021.5.27-20
4字延【2021】新材料有限公化钠、过硫酸钠、亚硫酸氢钠、稀
营许可政审批局24.5.26
000171司释剂、氩气、氧气;

不带储存:次氯酸钠、氯气、硫磺、
四氯乙烯、煤油、漂白粉、硫化铵、
二氧化碳、氯化钴91420800MA 格林爱科(荆排污许荆门市生2021.1.26-20
5 492FRR7C00 门)新能源材 —
可证态环境局24.1.25
1V 料有限公司
91420800MA 格林美(湖北)
排污许荆门市生2021.5.27-20
6 494390XL00 新能源材料有 —
可证态环境局26.5.26
1Q 限公司
7 排 污 许 91420804MA 格林美(荆门) 荆门市生 2022.1.11-20 —
16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证书名发证/备案证书编号持有人许可期限许可内容号称机构
可证 49QNTYX20 高纯化学材料 态环境局 27.1.10
01V 有限公司
91420100055格林美(武汉)
排污许武汉市生2021.11.25--2
87045076001城市矿山产业—
可证态环境局026.11.24
U 集团有限公司
91350981MA
排污许福安青美能源宁德市生2021.9.9-202
9 31E6014J001 —
可证材料有限公司态环境局6.9.8
U固定污
格林美(无锡)无锡市新
染源排913202145712020.3.10—2
10能源材料有限吴区生态—
污 登 记 390698J002Z 025.3.9公司环境局回执固定污
格林美(无锡)无锡市新
染源排913202145712021.8.9—20
11能源材料有限吴区生态—
污 登 记 390698J003Y 26.8.8公司环境局回执
安 全 生 鄂 WH 安许 格林美(荆门) 硫酸镍晶体 33300 吨/年、硫酸钴晶
湖北省应2022.8.25—
12产许可证【2022】高纯化学材料体33300吨/年、氯化钴晶体33400
急管理厅2025.8.24
证1125号有限公司吨/年
(2)钴镍钨回收与硬质合金制造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钴镍钨回收与硬质合金制造业务实施主体取得的业务资质如下:
证书名发证/备案许可序号证书编号持有人许可期限称机构内容
排污许9132120075586格林美(江苏)钴泰州市生2021.11.07-2
1—
可证 7681J001P 业股份有限公司 态环境局 026.11.06
排污许9142080057985湖北绿钨资源循环荆门市生2023.01.20-2
2—
可证 301XT001V 有限公司 态环境局 028.01.19
排污许 91420804MA49 荆门美德立数控材 荆门市生 2021.06.23-2
3—
可证 EG0D96001Q 料有限公司 态环境局 026.06.22
(3)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高值化利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高值化利用业务实施主体取得的业务资质如下:
序证书名发证/备案证书编号持有人许可期限许可内容号称机构
1 危险废 赣环危废 江西格林循 江西省生 2020.11.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 HW29 含
16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证书名发证/备案证书编号持有人许可期限许可内容号称机构物经营证字063号环产业股份态环境厅8-2025.11.汞废物(900-023-29,限接收省内废含许可证 有限公司 27 龚荧光灯管)注:利用方式为 R15*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900-451-13,仅限固态危险废物)1000 吨/年,HW16感光材料废物(398-001-16,仅限固态危险废物)1000 吨/年、HW17 表面处理废物(336-057-17、336-058-17、荆门格林循危险废336-062-17,仅限固态危险废物)10000
S42-08-01- 环电子废弃 湖北省生 2022.3.29-
2 物经营 吨/年,HW18 焚烧处置残渣
0067物处置有限态环境厅2027.3.28许可证(772-003-18,限废旧电路板热解产公司
物)10000 吨/年、HW22 含铜废物
(304-001-22、398-005-22、398-051-22,仅限固态危险废物)30000吨/年,HW49 其它废物(900-045-49)20000
吨/年
1、处理能力:年处理电视机91万台、电冰箱35万台、洗衣机50万台、房间
空调器10万套、微型计算机20万套,废弃电
荆门格林循合计206万台(套)/年器电子
环电子废弃荆门市生2023.7.29-2、处理能力:年处理吸油烟机0.5万吨、
3 产品处 E4208041
物处置有限态环境局2025.7.28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1.5万吨、打印机理资格
公司复印机传真机2.0万吨、移动通信手持证书
机电话单机0.3万吨、监视器0.8万吨
其他类小家电4.9万吨,合计10万吨/年废弃电
年处理电视机(含 CRT 和液晶)100器电子江西格林循
宜春市生 2022.5.14- 万台、微型计算机(含 CRT 和液晶)
4 产品处 E3609811 环产业股份
态环境局2027.7.3130万套、电冰箱30万台、洗衣机60理资格有限公司
万台、空调1万套证书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电视机、
微型计算机、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废弃电冰箱
器电子 内蒙古新创 鄂尔多斯 2022.06.2 处理能力:电视机(液晶/CRT)70 万
5
产品处 E1506211 资源再生有 市生态环 2-2025.06. 台/年、液晶电视机 10 万台/年、微型
理资格 限公司 境局 21 计算机(液晶/CRT)9 万台(套)/年、
证书电冰箱20万台/年、洗衣机25万台/年、
空气调节器15万台(套)/年,合计
149万台(套)/年废弃电 山西洪洋海 长治市行 年处理废弃电视机(CRT 电视机 75 万
2022.7.15-
6 器电子 E1404031 鸥废弃电器 政审批服 台/年、液晶电视机 25 万台/年)、废
2025.7.14产品处电子产品回务管理局弃电冰箱(15万台/年)、废弃房间空调
16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证书名发证/备案证书编号持有人许可期限许可内容号称机构
理资格收处理有限器(20万台/年)、废弃微型计算机(15证书 公司 万台/年,不分 CRT 显示器和液晶显示器)、废弃洗衣机(15万台/年)废弃电
武汉格林循年处理电视机110万台/年、微型计算器电子
环电子废弃武汉市2022.10.1-机15万套/年、电冰箱30万台/年、洗
7 产品处 E4201175
物处置有限生态环境2024.9.30衣机40万台/年、房间空调器20万套/理资格
公司局年,合计215万台套/年证书废弃电河南格林循
器电子年处理废弃电视、空调、洗衣机、电冰
环电子废弃开封市生2020.10.9-
8 产品处 E4102253 箱、电脑共 300 万台/年、小家电 8 万
物处置有限态环境局2025.1.13
理资格吨/年公司证书荆门格林循
91420804M 2023.07.1
排污许环电子废弃荆门市生
9 A49JDYC6 6-2028.07. —
可证物处置有限态环境局
F001U 15公司荆门格林循
91420804M
排污许环电子废弃荆门市生2021.4.22-
10 A49JDYC6 —
可证物处置有限态环境局2026.4.21
F002V
公司-分厂
913609815江西格林循宜春市丰2022.10.1
排污许
11 53545545Y 环产业股份 城生态环 1-2027.10. —
可证
001W 有限公司 境局 10
911506210内蒙古新创鄂尔多斯2023.04.2
排污许
12 93254754J0 资源再生有 市生态环 0-2028.04. —
可证
01U 限公司 境局 19
山西洪洋海
911404005鸥废弃电器长治市生2023.04.1
排污许
13 66347767N 电子产品回 态环境局 4-2028.04. —
可证
001Q 收处理有限 潞州分局 13
公司
武汉格林循2020.12.1
91420117M 武汉市
排污许环电子废弃5-
14 A49JT0G6 生态环境 —
可证物处置有限2023.12.1
X001Q 局公4河南格林循
91410225M 兰考县
排污许环电子废弃2020.12.4-
15 A9FRC1C1 环境保护 —
可证物处置有限2023.12.3
3001Q 局
公司
(4)报废汽车回收处理与整体资源化
16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报废汽车回收处理与整体资源化业务实施主体取得的业务资质如下:
发证/备案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持有人许可期限许可内容机构废汽车尾气净化
格林美(武汉)城市
危险废物经营 S42-01-17-00 湖北省生 催 化 剂
1矿山产业集团有限2019.9.12-2024.9.11
许可证 73 态环境厅 HW50(900-049-5公司
0)
仙桃市特
武汉城市圈(仙桃)再生资源回收种物资行自备案日生产性废旧物质
24290041123城市矿产资源大市
经营者备案证业管理办2019.05.20始回收利用场有限公司公室再生资源回收江西格林美报废汽
36098116012丰城市商
3经营备案登记车循环利用有限公——
0务局
证书司
武汉城市圈(仙桃)报废汽车拆解无(采用公告仙桃市商报废汽车回收拆
4城市矿产资源大市长期资质形式)务局解场有限公司河南省报废汽豫车回企证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河南省商自发证日报废汽车回收拆
5车回收拆解企
书第0035号有限公司务厅2023.6.25始解业务业资格认定书允许开展报废机
报废机动车回格林美(天津)城市动车回收拆解天津市商自发证日6收拆解企业资1201180002矿产循环产业发展(包含新能源汽务局2022.01.15始质认定证书有限公司车回收拆解业
务)报废汽车回收江西格林美报废机报废汽车回收拆江西省商自发证日7拆解企业资格3609812353动车循环利用有限解(包含新能源务厅2023.08.14始认定公司汽车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格林美(深圳)循环科广东省商自发证日拆解(包含新能
8收拆解企业资4403010001
技有限公司务厅2021.07.29始源汽车回收拆解质认定证书
业务)
武汉城市圈(仙桃)
91429004060仙桃市生2022.12.11-2027.12.
9排污许可证城市矿产资源大市—
6542412001V 态环境局 10
场有限公司
91441500MA 深圳市生
格林美(深圳)循环
10 排污许可证 511T6189001 态环境局 2020.9.14-2023.9.13 —
科技有限公司V (深汕)荆门市格林美报废
91420800309荆门市生
11排污许可证汽车循环利用有限2021.5.27-2026.5.26—
8304160001Q 态环境局
公司
16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证/备案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持有人许可期限许可内容机构
91410225699河南沐桐环保产业兰考县环2023.01.30-2028.01.
12排污许可证—
9724785001V 有限公司 境保护局 29
格林美(天津)城市天津市静
911202230792023.04.14-2028.04.
13排污许可证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海区行政—
6255124001Q 13
有限公司审批局
91360981MA 宜春市丰
江西城市矿产资源2023.05.04-2028.05.
14 排污许可证 364KAK1600 城生态环 —
大市场有限公司03
1V 境局
91360981MA 江西格林美报废机 宜春市丰
2022.11.22-2027.11.
15 排污许可证 C6XBDA960 动车循环利用有限 城生态环 —
21
01U 公司 境局
(5)废渣废泥废水治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废渣废泥废水治理业务实施主体取得的业务资质如下:
序发证/备案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持有人许可期限许可内容号机构鄂交运管许可危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
道路运输经荆门绿源环保产荆门市行2022.06.14-2026.06.
1字输(9类)(剧毒化学品
营许可证业发展有限公司政审批局13
420804920016除外)
格林美(郴州)固
91431023338424郴州市生2023.03.04-2028.03.
2排污许可证体废物处理有限—
4928001V 态环境局 03
公司
91420800588235荆门绿源环保产荆门市生2022.12.23-2024.12.
3排污许可证—
1418001V 业发展有限公司 态环境局 22
格林美(湖北)固
91420804MA49 荆门市生 2021.10.27-2026.10.
4排污许可证体废物处置有限—
HK5U7P001V 态环境局 26公司
91420800MA48 荆门市城南污水 荆门市生 2022.09.05-2027.09.
5排污许可证—
B9AXX7001R 处理有限公司 态环境局 04
格林美(荆门)工
91420800MA49 荆门市生 2022.09.05-2027.09.
6排污许可证业污水处理有限—
14XY71001R 态环境局 04
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生产经营的全部资质。
八、媒体质疑事项
2022年3月9日,证券时报出现了关于近期镍期货大幅波动事
16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件及其对包括发行人在内国内部分涉及镍矿企业产生影响的评论文章。同日,发行人于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没有参与镍期货交易以及经营不受镍期货事件影响的公告》,就上述报道澄清如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关于没有
参与镍期货交易以及经营不受镍期货事件影响说明如下:
1、格林美从不参与镍期货操作,当前镍期货持仓量为零,本次
镍期货事件与格林美没有关系,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与经营业绩均不受本次镍期货事件的影响;
2、格林美三元前驱体订单出口单占60%以上,以月均价为计价
准则实施买卖,短期镍暴跌暴涨不影响格林美买卖计价体系,对格林美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当前公司三元前驱体每月出货量近1.0万吨,公司2022年三元前驱体的订单总量超过20万吨,公司的产能具备交单能力,公司将全力完成2022年的市场交单;
3、格林美印尼镍资源项目的建设运行不受本次镍期货事件影响。
格林美控股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72%的股权,其它股东印尼经贸合作区青山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参股10%、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参
股10%、日本阪和兴业株式会社参股8%。格林美掌握印尼镍资源项目实际经营管理权,其它股东的行为不会实质影响印尼镍资源项目运行。印尼镍资源项目各项手续均得到印尼政府批准,当前建设进展顺利,计划今年6月前投料运行;
4、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的原矿来源已经锁定,所用红土镍矿原
166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矿为含镍1.0~1.2%的原矿,不会与火法冶炼要求的含镍大于1.5%的原矿相竞争,印尼所有矿山都可以是格林美印尼镍资源项目的供应商,价格合理且不依赖哪个矿山,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采用湿法高压浸出工艺,预期冶炼成本预期为11000美元/吨金属镍;
5、格林美坚决加大镍资源回收与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通过
开采镍资源的城市矿山来保障镍资源战略需要,预计2025年自给率达到70%以上,2027-2030年实现100%完全自给;
6、格林美将密切关注镍市走势,坚决不做投机,推进稳健经营,
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核心利益。格林美没有参与镍期货交易,各项生产经营与经营业绩不受镍期货事件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重大负面舆情或被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16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审计情况、财务会计信息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等
发行人2020-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2022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01610034号、亚会审字(2022)
第01520043号和亚会审字(2023)第01520026号),2023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除非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公司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2023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1、发行人2020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
更正情况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6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审议通过,发行人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
发行人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规定,做如下变更: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发行人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0月01日起,公司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受影响的
16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报表项目名称:信用减值损失、应收款项。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结合公司往年的应收款项情况和公司2020年底应收款项余额,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组合和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2020年信用减值损失2275.69万元。
(3)会计差错更正
2020年度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2、发行人2021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
更正情况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 A 股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发行人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规定,做出如下变更: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
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
17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按照新租赁准则应用指南的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即“简化的追溯调整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021年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2021年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3、发行人2022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
更正情况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A、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
17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文“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
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行人于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解释15号文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发行人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
入和成本应计入2021年损益的部分追溯调整至年初未分配利润,该变更对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报表项目(单位:元)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固定资产-5530376.38-
递延所得税负债-1382594.10-
未分配利润-2535124.53-
少数股东权益-1612657.75-B、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
17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内容。
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行人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文“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执行解释16号文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格林美香港记账本位币变更的议案》,同意香港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格林美”)自2022年1月1日起,格林美香港记账本位币从港币变更为美元,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1年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会计差错更正
2022年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17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发行人2023年1-6月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
计差错更正情况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发行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执行解释16号文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023年1-6月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1-6月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度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名称所属行业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1荆门美德立数控材料有限公司材料Ⅱ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76%
格林美(湖北)固体废物处置有
2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限公司
格林美(深圳)环保科技有限公
3专业技术服务业增资,持股比例从40%增至51%

格林美(深圳)循环科技有限公格林美(深圳)环保科技有限公
4通用设备制造业
司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处置
5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有限公司
17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武汉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处置
6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有限公司河南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处置
7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有限公司
8河南格林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9丰城美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
10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司无锡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
1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司天津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
12商业和专业服务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有限
企业并购,发行人以购买方式持13公司(原名湖北格林邦普新能源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股100%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不再纳入合并的公司
序号名称所属行业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处置股权,处置后持股比例由
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司65%变为48.5%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2 DEWEIINTERNATIONALINC 贸易
子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3乐清市德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材料Ⅱ
子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4乐清德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子公司
5武汉易能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业注销
汉能通(无锡)新能源汽车租赁
6租赁业注销
有限公司江西汉能通新能源汽车租赁有
7租赁业注销
限公司
2021年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名称所属行业持股比例变化情况电池级镍化学产品及其附属品的生产制造与进出口贸
PT. QMB NEW ENERGY 收购,股权取得比例为 15%,持
1易,新能源材料制造,机电
MATERIALS 股比例由 36%变为 51.00%化工产品的国内贸易与进出口贸易。
收购,股权取得比例为34.26%,
2浙江美青邦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建筑业
持股比例为78.26%
格林美(江苏)进出口贸易有限
3批发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公司
17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格林美(荆门)高纯化学材料有
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限公司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
5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司荆门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
6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7荆门弘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批发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8荆门利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批发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9荆门绿汇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100%
10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持股比例为100.00%
2021年不再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名称所属行业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股权转让,持股比例由100%降为
1黄梅格林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0%。
股权转让,持股比例由100%降为黄梅格林美固体废物处理有限
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0%,系黄梅格林美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京津通(天津)新能源汽车租赁
3租赁业注销
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持股比例由100%降为
4武汉市绿之谷资源有限公司批发业
0%。
武汉汉能通新能源汽车服务有处置股权,处置后持股比例由
5租赁业
限公司100%降为0%
2022年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名称所属行业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1荆门市汇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商务服务业100.00%
泰兴新新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
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100.00%

3宁德青美贸易有限公司批发业60.00%
格林美(深圳)超级绿色技术研
4研究和试验发展100%
究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不再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1丰城美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注销
(二)发行人合并范围变化原因及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除新设子公司外)的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及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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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及影响
(1)2020年1月,公司设立荆门美德立数控材料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10000万元,持股76%。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2020年7月,孙公司荆门绿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格林美(湖北)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
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2020年8月,公司对格林美(深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持股比例从40%增加至51%,增资完成后格林美(深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控股子公司格林美(深圳)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本期将该2个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2020年8月,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荆门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
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5)2020年8月,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武汉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
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6)2020年9月,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河南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
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7)2020年9月,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设立河南格林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
17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8)2020年9月,孙公司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原名“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设立丰城美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9)2020年11月,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
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0)2020年12月,孙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设
立无锡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1)2020年12月,孙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设
立天津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2)2020年12月,孙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购买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湖北格林邦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3)2020年12月,公司处置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16.5%的股权,处置后持股比例为48.5%,2020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公司及其子公司 DE WEI INTERNATIONALINC、乐清市德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乐清德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7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4)2020年11月,公司将孙公司武汉易能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销,2020年11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孙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5)2020年12月,公司将孙公司汉能通(无锡)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销,2020年12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孙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6)2020年12月,公司将孙公司江西汉能通新能源汽车租赁
有限公司注销,2020年12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孙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21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及影响
(1)2021年1月,孙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格林美(江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
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2021年1月,公司将孙公司京津通(天津)新能源汽车租
赁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1月7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孙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2021年4月,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格林美(荆门)高纯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
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2021 年 4 月,公司新取得 PT. QMB NEW ENERGY
MATERIALS 股权比例为 15%,持股比例由 36%变为 51.00%,已完成工商变更及完成财产交接手续,取得实际控制权。
17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2021年4月,公司新取得浙江美青邦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股
权比例为34.26%,持股比例增至78.26%,已完成工商变更及完成财产交接手续,取得实际控制权。
(6)2021年5月,公司转让黄梅格林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股权处置比例为100%,已完成工商变更及完成财产交接手续,丧失实际控制权,处置日后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黄梅格林美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7)2021年11月,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
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8)2021年11月,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设
立荆门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持股100%。
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9)2021年12月,孙公司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
大市场有限公司处置武汉市绿之谷资源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孙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0)2021年12月,孙公司格林美(荆门)高纯化学材料有限公司设立荆门弘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持股
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1)2021年12月,孙公司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设立荆门利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持股
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8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2)2021年12月,孙公司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设立荆门绿汇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持股
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3)2021年12月,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收
购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4)2021年12月,公司处置武汉汉能通新能源汽车服务有
限公司100%股权,2021年12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2022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及影响
(1)2022年1月,公司设立荆门市汇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5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2022年3月,孙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泰兴新新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2022年3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2022年10月,孙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宁
德青美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6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2022年12月,本公司设立格林美(深圳)超级绿色技术
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5)2022年11月,公司将孙公司丰城美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8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销,2022年11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孙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信息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
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27144.47535399.27368284.70442312.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2265.5140941.5451477.5232448.07
应收账款466093.41533930.55412495.20254619.39
应收款项融资9135.012150.665000.6623177.90
预付款项237590.20236367.69147723.19115356.64
其他应收款(合计)24797.0531321.0326343.9524221.02
其中:应收股利--1080.009100.00
其他应收款24797.0531321.0325263.9515121.02
存货816731.36766247.98626489.75581268.44
其他流动资产81178.1858125.4462937.4439759.01
流动资产合计2094935.192204484.171700752.421513163.39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8354.0639728.183769.724439.8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3373.6510635.67
长期股权投资150798.81127789.74110450.16113094.39
固定资产1399220.681347662.891022822.60911901.45
在建工程504198.55365188.50296817.72167261.02
使用权资产1002.691103.8618191.44
无形资产216385.44211303.95180877.62176421.19
开发支出6729.577399.3612752.5713086.22
商誉8270.778270.778464.178858.34
18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长期待摊费用7344.008140.432594.492159.42
递延所得税资产13645.4918750.7811930.489207.96
其他非流动资产77844.3162502.4469358.3651236.89
非流动资产合计2437168.042208476.571738029.341457666.77
资产总计4532103.224412960.743438781.762970830.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56600.39439378.78559510.59664338.05
交易性金融负债5.13236.40--
应付票据237089.85298392.77352861.71334907.79
应付账款87301.2494837.0974423.9749876.94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2836.9517566.599649.167291.18
应付职工薪酬8237.6615161.3414749.125478.09
应交税费4166.7118375.2016216.438925.68
其他应付款(合计)286486.57259375.70170801.5692794.24
其中:应付利息--601.19
应付股利50.00--
其他应付款286486.57259325.70170801.5692193.0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292719.65324008.32138990.28158803.67

其他流动负债32893.4941778.5752725.7836048.86
流动负债合计1428337.661509110.741389928.601358464.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10919.76750773.86383666.7391149.78
应付债券---49800.99
租赁负债781.00865.544524.66-
长期应付款14117.7628563.5453802.2540054.98
递延所得税负债5226.995231.815564.516048.34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29721.8131265.7020015.2316714.69
非流动负债合计960767.31816700.45467573.37203768.79
负债合计2389104.962325811.191857501.981562233.2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13558.66513558.66478352.23478352.23
资本公积金825189.16821424.86544475.63537087.96
减:库存股18069.8815306.51--
其它综合收益2533.3213210.611748.782297.34
专项储备3560.992712.78948.731059.83
盈余公积金11742.1411742.148290.827291.60
18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未分配利润542380.10501043.69389031.90304878.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880894.501848386.221422848.081330967.06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262103.76238763.33158431.7077629.82
所有者权益合计2142998.262087149.551581279.781408596.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532103.224412960.743438781.762970830.17
2、合并利润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1293958.512939177.271930101.831246627.63
营业收入1293958.512939177.271930101.831246627.63
营业总成本1237061.402757158.531827415.121206525.80
营业成本1131121.032511907.471597661.961038904.16
税金及附加4933.699384.679016.936747.80
销售费用4227.849431.007024.375384.46
管理费用40319.9070584.9766278.8154981.90
研发费用41421.37113748.0480502.3848863.03
财务费用15037.5842102.3766930.6651644.45
其中:利息费用36219.1771940.4966213.6055924.03
减:利息收入3390.547693.505421.915657.38
加:其他收益6828.518828.0511126.9815091.97
投资净收益6902.417263.4218685.282949.14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281.78-300.97
资产减值损失-5221.67-32719.97-7418.96-423.49
信用减值损失3271.84-8194.75-7798.02-908.54
资产处置收益-4626.59-1726.60-2173.73-2668.16
营业利润64333.39155167.91115108.2654142.76
加:营业外收入1113.97636.65741.66328.12
减:营业外支出870.281078.66586.60980.54
利润总额64577.08154725.90115263.3253490.35
减:所得税9097.6521476.1119218.4810769.57
净利润55479.43133249.7996044.8542720.78
持续经营净利润55479.43133249.7996044.8542720.78
减:少数股东损益14143.023660.943716.561470.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1336.41129588.8492328.2941250.45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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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加:其他综合收益-7471.8618820.53-1009.11-1791.50
综合收益总额48007.57152070.3295035.7340929.2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17348.4411019.653256.001261.81
合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
30659.13141050.6791779.7339667.47
合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51599.353050665.612031824.591381501.69
收到的税费返还63828.25143853.5037914.7617828.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539.7434028.1020249.4421817.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29967.333228547.212089988.781421147.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74559.873049523.271881367.201226843.6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2749.9099185.9571011.8252448.21
支付的各项税费24596.2050941.8534336.5130900.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619.8430626.4829100.8825549.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67525.813230277.552015816.41133574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441.53-1730.3574172.3885405.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282.0045532.4521222.3110532.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64.771990.176545.082446.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20.5246.4218.0445.51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11156.04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89.8263.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967.2952658.8638941.4713087.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17977.71413277.91316945.00142561.55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1669.9970069.1715777.2310252.5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3489.502926.04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82.405672.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2930.10483347.08336211.72161412.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962.80-430688.22-297270.25-1483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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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085.17322577.88116903.05301881.2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7085.1754790.38116903.0563230.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30061.621347986.351263514.51989854.2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891.0350141.3621225.21105380.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9037.821720705.591401642.771397115.6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83683.52914765.271160973.211046384.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7368.4882627.7864416.9380158.76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699.902352.00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9803.62101615.7323199.36101299.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0855.621099008.781248589.501227842.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182.20621696.81153053.28169273.5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2763.1313100.02-2812.17-2335.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7575.94202378.27-72856.76104017.9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1780.08319401.81392258.58288240.5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14204.14521780.08319401.81392258.58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信息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1078.78196228.56103495.81143590.17
应收票据30.0070.08
应收账款12065.4753804.873134.9521816.16
应收款项融资200.00-28.55
预付款项3279.9016030.6927236.79
其他应收款(合计)630666.60571839.17402790.37301838.27
其中:应收股利11080.0017100.00
其他应收款630666.60571839.17391710.372847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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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存货16279.3510388.1926812.63702.60
其他流动资产1193.26271.351086.5517554.50
流动资产合计814793.37832602.21553351.00512767.04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100.873100.873769.723556.4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3269.653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322037.741314511.821213456.941206029.77
固定资产(合计)4655.364392.612032.012120.62
在建工程55.75439.65--
无形资产7202.585332.956194.704207.55
开发支出2019.942493.61
长期待摊费用1198.661314.87969.72576.16
递延所得税资产126.00254.4744.47111.48
其他非流动资产7766.5211145.11271.9171.61
非流动资产合计1359413.141345512.291226739.461219167.28
资产总计2174206.512178114.501780090.461731934.3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91862.94190690.84303039.67366545.75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17500.00183500.00184366.43158999.68
应付账款452.843068.88-10.1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169.07
应付职工薪酬375.391535.631064.13570.70
应交税费190.85331.16515.5890.23
其他应付款(合计)59541.6960168.9334330.2350495.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1644.7890808.8522150.0019150.00
其他流动负债30.0070.08-295.99
流动负债合计461598.48530174.37545466.05598326.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67870.60305298.02178025.0022500.00
应付债券49800.99
递延所得税负债15.13115.4683.47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11.5118.52167.74167.74
非流动负债合计367882.11305331.67178308.2072552.20
负债合计829480.60835506.04723774.25670879.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13558.66513558.66478352.234783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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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资本公积金789167.24786132.45539814.95547551.75
减:库存股18069.8815306.51
其它综合收益93.7195.49661.68480.74
盈余公积金11742.1411742.148290.827291.60
未分配利润48234.0546386.2329196.5527378.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44725.921342608.471056316.211061055.25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344725.921342608.471056316.211061055.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174206.512178114.501780090.461731934.32
2、母公司利润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123963.17431395.81363400.09230487.77
营业收入123963.17431395.81363400.09230487.77
营业总成本127595.09421634.35388911.16249546.01
营业成本121708.85396478.40352951.22222977.10
税金及附加127.41404.85282.52269.54
销售费用474.291235.25678.61340.56
管理费用5543.299988.948221.865556.07
研发费用3781.5111267.7912233.956331.77
财务费用-4040.272259.1214543.0114070.96
其中:利息费用6074.4814717.9914365.8615944.79
减:利息收入6467.173823.922752.102709.92
加:其他收益256.53451.41430.731599.74
投资净收益4972.3430940.3238298.2729551.5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330.35
资产减值损失-5315.92-3427.09-366.83
信用减值损失755.58-1400.03446.75-311.18
资产处置收益18.3291.93-1.84364.50
营业利润2040.5034529.1610235.7411779.58
加:营业外收入23.6541.9510.2655.27
减:营业外支出103.00267.89186.87150.00
利润总额1961.1534303.2210059.1311684.85
减:所得税113.34-210.0167.01-46.68
净利润1847.8134513.239992.1211731.52
持续经营净利润1847.8134513.239992.12117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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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减: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847.8134513.239992.1211731.52
净利润
加:其他综合收益-1.78-566.19180.94-111.56
综合收益总额1846.0333947.0410173.0511619.96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
1846.0333947.0410173.0511619.96
综合收益总额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1968.60312183.19317747.51183594.30
收到的税费返还211.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34.354101.043001.064668.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3902.95316495.98320748.56188262.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8804.23281752.58318186.03175186.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372.255886.564934.474293.24
支付的各项税费545.431319.391040.021025.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88.495027.984451.835631.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6310.40293986.51328612.34186136.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592.5522509.47-7863.782125.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282.0026429.1033957.6793129.3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26.1711990.177645.1611065.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8.00430.682.1025.16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6.00-98277.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536.1739235.9641604.93202497.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906.463955.721489.801840.79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4313.6490597.4517200.01259310.4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2754.55163958.7228067.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974.64258511.8846757.54261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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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438.47-219275.92-5152.62-58654.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67787.67-238651.2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1700.00472342.90569953.42485720.8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713.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700.00740130.57569953.42772085.8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7599.00390102.66526613.95581839.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2919.7939810.9929869.1847722.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90.7313968.1133895.8555317.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6009.52443881.76590378.98684879.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690.48296248.81-20425.5687206.3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594.348471.29225.99459.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4749.78107953.65-33215.9631138.1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0827.8682874.21116090.1784952.0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6078.08190827.8682874.21116090.17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
(末)(末)(末)(末)
总资产(万元)4532103.224412960.743438781.762970830.17
总负债(万元)2389104.962325811.191857501.981562233.28
全部债务(万元)1911447.411841117.271488831.561339055.27
所有者权益(万元)2142998.262087149.551581279.781408596.88
营业总收入(万元)1293958.512939177.271930101.831246627.63
利润总额(万元)64577.08154725.90115263.3253490.35
净利润(万元)55479.43133249.7996044.8542720.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48749.89124547.1575932.3736530.76润(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1336.41129588.8492328.2941250.45利润(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62441.53-1730.3574172.3885405.61额(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240962.80-430688.22-297270.25-148325.30额(万元)
19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
(末)(末)(末)(末)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68182.20621696.81153053.28169273.57额(万元)
流动比率1.471.461.221.11
速动比率0.890.950.770.69
资产负债率(%)52.7252.7054.0252.59
债务资本比率(%)47.1446.8748.4948.73
营业毛利率(%)12.5814.5417.2216.66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2.255.775.663.8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98.186.723.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1.847.635.262.88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BITDA(万元) 163453.15 337913.28 277142.01 191082.63
EBITDA 全部债务比 8.55% 18.35% 18.56% 14.71%
EBITDA 利息倍数 4.24 4.20 3.90 2.98
利息保障倍数2.612.822.551.71
应收账款周转率2.596.215.794.87
存货周转率1.433.612.651.80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注: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项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营业毛利率(%)=(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总收入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
露》(2010年修订)计算;
(9)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100%;
(11)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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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
(末)(末)(末)(末)
(1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14)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1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1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为完整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发行人管理层主要以其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对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偿债
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如无特别说明,本部分财务数据均采用合并报表口径。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427144.479.42535399.2712.13368284.7010.71442312.9314.89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2265.510.7140941.540.9351477.521.5032448.071.09
应收账款466093.4110.28533930.5512.10412495.2012.00254619.398.57
应收款项融资9135.010.202150.660.055000.660.1523177.900.78
预付款项237590.205.24236367.695.36147723.194.30115356.643.88
其他应收款24797.050.5531321.030.7126343.950.7724221.020.82
存货816731.3618.02766247.9817.36626489.7518.22581268.4419.57
其他流动资产81178.181.7958125.441.3262937.441.8339759.011.34
流动资产合计2094935.1946.222204484.1749.951700752.4249.461513163.3950.9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8354.060.6339728.180.903769.720.114439.890.1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23373.650.5210635.670.24

长期股权投资150798.813.33127789.742.90110450.163.21113094.393.81
固定资产1399220.6830.871347662.8930.541022822.6029.74911901.4530.70
在建工程504198.5511.13365188.508.28296817.728.63167261.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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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使用权资产1002.690.021103.860.0318191.440.53--
无形资产216385.444.77211303.954.79180877.625.26176421.195.94
开发支出6729.570.157399.360.1712752.570.3713086.220.44
商誉8270.770.188270.770.198464.170.258858.340.30
长期待摊费用7344.000.168140.430.182594.490.082159.42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13645.490.3018750.780.4211930.480.359207.960.31
其他非流动资产77844.311.7262502.441.4269358.362.0251236.891.72
非流动资产合计2437168.0453.782208476.5750.051738029.3450.541457666.7749.07
资产总计4532103.22100.004412960.74100.003438781.76100.002970830.17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2970830.17万元、
3438781.76万元、4412960.74万元和4532103.22万元,资产规模
呈不断增长趋势。其中,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0.93%、49.46%、
49.95%和46.22%,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9.07%、50.54%、50.05%
和53.78%,发行人流动规模和非流动资产的规模相差不大。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和货币资金等构成,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0.87%、18.02%、
10.28%和9.42%。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是公司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442312.93万元、
368284.70万元、535399.27万元和427144.4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
重分别为14.89%、10.71%、12.13%和9.42%。2022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增加167114.57万元,增幅为45.38%,主要系当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 GDR,募集资金总额 3.81 亿美元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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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库存现金18.5332.314.7338.11
银行存款407836.09509506.26278919.56347863.65
其他货币资金19289.8625860.7089360.4094411.16
合计427144.47535399.27368284.70442312.9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40101.8450512.4519663.6811068.89
总额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
15303.5125860.7089360.4094411.16
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其中,2022年末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25860.70万元,系开具信用证和承兑票据缴存的保证金余额。
2、应收账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4619.39万元、412495.20万元、533930.55万元和466093.4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57%、12.00%、12.10%和10.28%。2021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57875.81万元,同比增长62.00%,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21435.35万元,增长29.44%,主要系发行人电池材料板块应收账款与电子废弃物业务应收基金补贴款
持续增长导致的。2023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
67837.14万元,降幅为12.71%,主要系当期发行人控制了电子废弃
物拆解规模,同时优化客户结构导致的。
表:发行人2022年末应收账款主要应收单位明细
单位:万元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否为发行单位名称款项性质年末余额账龄年末余额合年末余额人关联方计数的比例
19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否为发行单位名称款项性质年末余额账龄年末余额合年末余额人关联方计数的比例
基金补贴政府补贴171112.404年以内30.67%4832.88否上海阳乾实
货款45832.381年以内8.21%2291.62否业有限公司
ECOPRO 货款 26113.52 1 年以内 4.68% 1305.68 否江苏柯铂特
新材料有限货款23398.551年以内4.19%1169.93否公司
蔚蓝锂芯货款9953.251年以内1.78%497.66否
合计-276410.1049.53%10097.77
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来源于基金补贴,占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的30.67%,期末无大额回收风险。
基金补贴主要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的。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
处理企业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
用、环境保护的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处理企业按季对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数量进行统计,并自查得出规范的拆解处理数量,并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将规范拆解数量报送至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处理企业报送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及相关资料后组织开展审核
19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工作,并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负责对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每个处理企业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数量,并汇总提交财政部。财政部按照环境保护部提交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种类、数量和基金补贴标准,核定对每个处理企业补贴金额并支付资金。
根据证监会2013年6月18日会计部函[2013]232号《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问题5的解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
[2012]25号),企业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作为营业收入列报。公司从事电废拆解业务应收的拆解基金补贴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来源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
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基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基金分别按照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销售、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定额征收。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系对废旧电器进行专业的拆解、破碎、分选,公司相应获取收入的来源包括政府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费用补贴和拆解产物销售最
终消费者支付的对价,公司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政府补贴基金,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与公司对废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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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进行专业的拆解、破碎、分选的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因此,将政府补贴基金列报为应收账款及主营业务收入是合理的。
3、预付款项
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和原材料采购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115356.64万元、
147723.19万元、236367.69万元和237590.2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比重分别为3.88%、4.30%、5.36%和5.24%。报告期内发行人预付款项规模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2021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
32366.55万元,增幅比例为28.06%,2022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年
初增加88644.5万元,增幅为60.01%,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预付原料采购款项增加导致的。
表:发行人2022年末预付款项主要单位明细
单位:万元占预付款项总是否为发行单位名称款项性质年末余额账龄未结算原因额的比例人关联方
厦门象屿货款38053.741年以内16.10%否合同执行中
GlencoreInternationalAG 货款 38020.35 1 年以内 16.09% 否 合同执行中
Metal Corp Trading
货款26940.301年以内11.40%否合同执行中AG(第一量子)
Trafigura Beheer B.V. 货款 18381.33 1 年以内 7.78% 否 合同执行中
中冶瑞木货款15424.071年以内6.53%否合同执行中
合计136819.7957.90%
4、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往来款、押金、保证金和出口退税等。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4221.02万元、26343.95万元、31321.03万元和24797.0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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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分别为0.82%、0.77%、0.71%和0.55%。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较小,且保持较为稳定的状态。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应收股利--1080.009100.00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5834.2232340.3025905.7815534.21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37.171019.27641.83413.19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24797.0531321.0325263.9515121.02
合计24797.0531321.0326343.9524221.02其中,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款项性质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往来款5120.546489.243754.701793.24
押金、保证金10723.4612612.8611120.617175.68
出口退税-3416.483756.133066.98
股权转让款3912.363912.361541.462818.00
政府款项6077.875909.375732.87680.31
合计25834.2232340.3025905.7815534.21
表: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主要其他应收款欠款方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与本公经营性/非债务人名称金额年末余额合计账龄备年末款项性质司关系经营性数的比例余额天津子牙循环经济非关联
5084.2815.72%1-2年50.84政府款项经营性
产业区管理委员会方
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押金、保非关联
3820.0011.81%1年以内38.20经营性
投资有限公司证金方非关联
出口退税3416.4810.56%1年以内34.16出口退税经营性方宁波动能企业管理非关联咨询合伙企业(有1514.464.68%1年以内75.72股权款经营性方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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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与本公经营性/非债务人名称金额年末余额合计账龄备年末款项性质司关系经营性数的比例余额国家粮食和物资储
押金、保非关联
备局国家物资储备1000.003.09%1年以内10.00经营性证金方调节中心
合计14835.2245.86%208.92公司划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的划分标准和认定依据
主要是: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直接相关、为支持发行人业
务发展而直接形成的保证金、出口退税、政府补助等款项以及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备用金等其他应收款定性为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将与发行人业务发展不直接相关或无关的资金拆借等其他应收款定
性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均为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不存在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5、存货
发行人存货主要是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81268.44万元、626489.75万元、766247.98万元和816731.3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9.57%、18.22%、17.36%和18.0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账面价
值较大且呈增长趋势,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相匹配。
2022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139758.23万元,
增幅为22.31%,主要因为本期公司产能全面释放,产销量大幅增加,原料与产品的安全边界库存数量对应增加,原料与产品必须保障足够合理的安全边界库存数量,才能满足全球供应链的稳定供应。为了匹配满足既有全球战略客户持续增长的需求,确保持续、稳定、大批量
19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供货,公司始终保持了合理的库存规模。2023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年初增加50483.38万元,增幅为6.59%,主要因为本期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一期(3万吨镍/年)投产与达产所匹配的各种原
料与材料增加,同时为了匹配满足既有全球战略客户持续增长的需求,确保持续、稳定、大批量的供货,公司始终保持了合理的库存规模。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原材料562684.41542620.74415932.83340398.28
在产品134455.27128713.4693653.53114770.15
库存商品113399.8866595.79100379.30111788.31
周转材料1762.401052.41747.502274.82
发出商品4429.4027044.1015776.5912023.02
在途物资-221.48-13.86
合计816731.36766247.98626489.75581268.44
(1)存货结构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结构如下:
表:报告期存货账面余额中各类产品占比情况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原材料69.09%71.36%66.35%58.69%
在产品16.36%16.44%14.90%19.60%
库存商品13.79%8.59%16.12%19.27%
周转材料0.21%0.13%0.12%0.39%
发出商品0.54%3.45%2.51%2.05%
在途物资0.00%0.03%-0.00%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报告期内,存货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合计占各期期末存货余额90%以上。2020-2022年末,发行人存货结构相对
20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稳定,受原料价格波动、新增客户、产品认证、细分产品结构调整、订单差异等影响,存在小幅变动,符合企业产能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2)存货结余规模的合理性
经过多年持续技术积累和客户开拓,发行人已全面创新升级三元动力电池材料,跻身三星 SDI、 ECOPRO、 CATL、 ATL、容百科技、厦门钨业等世界一流客户的核心供应体系。为了持续稳定为公司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保持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保有与业务规模、经营周期相匹配的安全库存。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为766247.98万元,以最近三个月月均原材料领用及成品出库量计算,现有库存规模可维持约
5个月生产、销售所需,其中安全生产储备量为3个月,战略储备量
为2个月,与公司业务规模、经营周期相匹配,处于较合理水平。
(3)存货余额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大且总体呈增长态势,基本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相匹配。存货账面余额增长主要原因包括: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速布局电池原料、材料业务,并提高钴镍钨回收处理及粉末、硬质合金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产能显著提升。在“废物再生+战略供应”复合供应模式下,发行人对相关含钴、镍工业废料或大宗矿料商品的需求逐年显著增长,加大原料储备使得结余原材料规模扩大。
*发行人业务实现转型升级,电池原料、材料产品销售比重逐年
20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增长,客户质量显著提升,对产品交付效率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因此,发行人增加存货安全储备规模以满足市场需求。
* 发行人已与包括容百科技、邦普循环、厦钨新能源、三星 SDI、
ECOPRO 等在内的多家主流客户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并且在建产能不断达产,综合促使发行人持续增加原料储备以满足生产需要。
*我国钴、镍资源稀缺,钴资源储量占世界的1.03%,年开采量约1500吨,国内需求量超过5万吨,发行人年使用量1.5万吨;
镍资源储量占世界的3.0%,开采量不足10万吨,国内需求量约50万吨,发行人年使用量2万吨以上。并且,在对含钴、镍矿料进口过程中,需应对船期、气候、产地国政策变动等不确定因素。因此,发行人在保障安全库存的基础上,显著加大原材料战略储备,以有效降低原材料供应风险。同样就在产品及产成品而言,发行人电池原料、材料及钴镍钨回收处理及粉末、硬质合金生产能力逐年提升显著,故为匹配满足如上既有客户持续增长的需求,并快速响应市场,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奠定基础,公司提高对产品安全及储备库存量的要求,以确保持续、稳定、大批量的供货,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产成品结余规模持续增长,符合企业产能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际情况。
(4)发行人不存在存货积压情况
*存货库存期限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明细及库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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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及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库龄项目合计
3个月以内3-6个月6-12个月
原材料437711.44101491.4328774.76567977.63
在产品134531.10--134531.10
库存商品109824.843575.04-113399.88
周转材料1762.40--1762.40
发出商品4429.40--4429.40
合计688259.18105066.4728774.76822100.41
2020-2022年度,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如下:
表: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情况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存货周转率(次)3.612.651.80
发行人2020-2022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80、2.65和3.61,平均
周转期约为5个月,其中安全生产储备量为3个月,战略储备量为2个月,与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相符。同时,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主要集中于3个月以内,故不存在存货积压情况。
*主要产品上市期限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为废弃钴镍钨铜资源与电子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以
及钴钨粉体材料、电池材料、碳化钨、金银等稀贵金属、铜原料与塑
木型材的生产、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从接受订单到销售产品的周期为
4-5个月左右,一般不超过6个月。为了保障公司产能释放,公司会
提前1-2个月储备原材料。公司产品一般在6个月以内全部销售,不存在滞销的情形。
*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走势
20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钴镍价格走势如下:
(5)报告期内不存在存货毁损、滞销或大幅贬值等情况
2020-2022年度,发行人各产品的产销率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各产品产销量情况产品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产量(吨)4043.115908.366849.03
钴产品销量(吨)4152.665853.806787.60
产销率102.71%99.08%99.10%产量(吨)4131.304041.405044.60钨产品销量(吨)4147.374045.205005.19
20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产品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产销率100.39%100.09%99.22%产量(吨)62609.2349745.7945988.35
塑料制品销量(吨)62369.1549867.1645849.66
产销率99.62%100.24%99.70%产量(吨)175120.31115242.8864432.00
电池材料销量(吨)175546.64115654.0063879.46
产销率100.24%100.36%99.14%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池材料、塑料制品、钨产品和钴产品的产销率均较高,在最近一期内的产销率均为95%以上,产品销售情况较好,不存在存货毁损、滞销或大幅贬值等情况。
(6)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综合考虑相关产品市场价格预期、已签订合同的存货金额市场行情、预计存货周转天数及相关历史经验等因素,对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估计。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5369.05万元,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
原材料5293.2217295.93
在产品75.82275.38
库存商品-774.52
合计5369.0518345.84其中,用于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和在产品,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20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直接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具体而言,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就原材料和在产品所生产的产成品以及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公司根据在手订单进行确定,若无在手订单,公司以相关产品月均销售价格为基础进行确定。
6、长期股权投资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13094.39万元、110450.16万元、127789.74万元和150798.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81%、3.21%、2.90%和3.33%。2021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减少2644.23万元,降幅为2.34%,主要系本期 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 和浙江美青邦工程
服务有限公司由联营企业变更为控股子公司。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17339.58万元,增幅为15.70%,主要系本期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增加导致的。2023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23009.07万元,增幅为18.01%,主要系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投资增加导致的。
表: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2023年6月末2022年末
一、合营企业
PT.ALAMHIJAUENVIRONMENTALSERVIC
584.92631.71
ES
206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被投资单位2023年6月末2022年末
MeimingHongKongInternationalHoldingCo.Li
15581.56-
mited(美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小计16166.48631.71
二、联营企业
深圳市本征方程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785.774792.30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4725.414676.0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23805.8925828.54
江苏宁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4130.0914024.71
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
1309.631368.24

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17491.2817611.70
深圳富联智能制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1314.961345.25
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632.8021436.27
PTINDONESIAPUQINGRECYCLING 1900.63 1955.82
TECHNOLOGY(印尼普青循环科技) - -
鑫汇资源(武汉)有限公司3780.223853.50
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3536.563622.36
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3368.513726.75
湖北洋丰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524.4911545.84
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195.366372.69
恩泰环保科技(常州)有限公司5017.094997.99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10113.64-
小计134632.34127158.03
合计150798.81127789.74
7、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911901.45万元、1022822.60万元、
1347662.89万元和1399220.6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0.70%、29.74%、30.54%和30.87%。2021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
年初增加110921.15万元,增幅为12.16%,主要因为3万吨/年三元
20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以及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等在建工程项目转固增加。2022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324840.29万元,增幅为31.76%,主要因为本期发行人印尼红土镍矿化学品5万吨镍/年项目、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
(一期2万吨)、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等在建工程项目转固增加。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620627.74619871.69566377.82507439.09
机器设备736822.44687351.33419220.90374513.19
运输设备10391.504768.434686.803518.00
办公及电子设备18146.9421221.9019345.449884.78
其他设备13232.0614449.5413191.6416546.39
合计1399220.681347662.891022822.60911901.45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主要由外部购入,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为619871.69万元,其中,未办妥产权证的金额为16493.25万元,未办妥产权证的固定资产占房屋及建筑物总额的比例为2.66%,未办妥产权证的固定资产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为1.22%。
表:截至2022年未办妥产权证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16493.25尚未办妥产权证
20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未办妥产权证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5069.94万元,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重为1.08%。
表:截至2023年6月未办妥产权证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15069.94尚未办妥产权证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拥有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产如下:
表:发行人房屋及建筑权证情况统计
序权属宗地面积/房屋建他项证号地址用途权利期限
号人筑面积(㎡)权利
1.深房地字第5000379290号商业性办公用地—/75.47
2.深房地字第5000379297号商业性办公用地—/61.14
3.深房地字第5000380755号深圳市宝安区宝商业性办公用地—/72.31
4.深房地字第5000380754号安中心区兴华路商业性办公用地—/72.75
5.深房地字第5000379288南侧荣超滨海大号发行商业性办公用地—/58.832056年4
厦A座2001、2002、 无
6.深房地字第5000379295号人200320052006商业性办公用地—/83.95月11日
、、、
7.深房地字第5000380753号2008、2009、2010、商业性办公用地—/75.22
8.深房地字第5000379294号2019、2020房商业性办公用地—/75.22
9.深房地字第5000379292号商业性办公用地—/71.82
10.深房地字第5000379286号商业性办公用地—/71.79
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荆门市掇刀207复
11.厂房—/5550.3—抵押
10005329号线北侧
掇刀区207国道复
12.办公—/3917.64
荆门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线北侧1幢1号房2058年4抵押
10006179号掇刀区207国道复月22日
13.厂房—/5217.27
线北侧2幢1号房
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掇刀高新区1幢-号
14.荆门厂房—/5174.46—抵押
10005490号格林房
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美荆门高新区1幢2058年4
15.厂房—/5288.12无
10006895号101号房月22日
荆门高新区1幢
工业—/1908.9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101号房2058年4
16.无
10006894号荆门高新区2幢月22日
工业—/3051.81
101号房
17.荆门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荆门高新区迎春厂房—/5777.732061年3无
20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权属宗地面积/房屋建他项证号地址用途权利期限
号人筑面积(㎡)权利
10007900号大道北7幢101、月31日
201号房
荆门高新区迎春荆门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2061年3
18.大道北8幢101、厂房—/6148.05无
10007899号月31日
102号房
荆门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荆门高新区迎春2061年3
19.厂房—/3114.47抵押
10007898号大道北9幢-号房月31日
鄂(2021)掇刀区不动产权荆门高新区杨树2064年12
20.工业用地22333.5/—无
第20001401号港以北月22日凤袁路号凤鸣湖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十六街(碧桂园一
21.成套住宅147.71—无
10010859号期)123幢6层601
号房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荆门高新区南9号2056年12
22.厂房3316.91抵押
10007406号幢月10日
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荆门高新区南102056年12
23.厂房2585.91无
10007407号号幢月10日
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荆门高新区南7号2056年12
24.厂房4778.91抵押
10007408号幢月10日
荆门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2056年12
25.荆门高新区南8幢厂房2621.82无
10008297号月10日虎牙关大道(亿达荆门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2051年10
26.世纪花园三期)绿住宅129.46无
10006305号月24日
苑21栋4楼402虎牙关大道(亿达荆门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
27.世纪花园)丽苑16住宅108.43—无
10006189号
栋2单元503虎牙关大道(亿达荆门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2051年10
28.世纪花园)绿苑16住宅107.39无
10006372号月24日
栋1单元301迎春大道以南员
鄂(2020)掇刀区不动产权36464.61/19068.2056年12
29. 工宿舍 A/B/C/D 集体宿舍 无
第20005129号71月30日幢凤翔路1号凤栖岛
鄂(2020)荆门市不动产权八街(碧桂园三2081年9
30.成套住宅488.49/212.50无
第0005091号期)168幢102、月13日
202、302号房
龙井大道以东,健
鄂(2021)掇刀区不动产权2071年3
31.安路以南,迎春大工业用地10000.00/-无
第20002930号月30日道以北
鄂(2022)掇刀区不动产权常青路以南南1336598.85/2056年
32.工业用地/工业无
第20000708号幢10153.1912月10
21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权属宗地面积/房屋建他项证号地址用途权利期限
号人筑面积(㎡)权利日
鄂(2022)掇刀区不动产权迎宾大道以西联106349.68/2062年6
33.工业用地/工业抵押
第20000689号合厂房幢102号房5618.15月8日
鄂(2022)掇刀区不动产权迎宾大道以西联2062年6
34.工业用地/工业21920.42/5597.28抵押
第20000690号合厂房幢101号房月8日
鄂(2022)掇刀区不动产权43628.28/2057年3
35.龙井大道以西工业用地/工业无
第20000991号16294.78月29日
2061年
鄂(2023)掇刀区不动产权龙井大道以西火111195.31/
36.工业用地/工业03月30抵押
第2003328号法冶炼车间幢6840.00日迎春大道3号112061年
鄂(2023)掇刀区不动产权
37.厂房幢201号等9工业用地/工业9773.17/14620.7503月30无
第2003327号户日荆门经济开发区2056年荆国用(2009)第2009375638. (土地证、他项权 工业用地 56519.99M2 12 月 10 抵押号
证)日
鄂(2022)掇刀区不动产权59628.20/11109.02056年
39.大泉路以西商服用地/其他无
第2012817号412月5日
鄂(2023)掇刀区不动产权双严路以西、健康2073年2
40.工业用地47685.99无
第2001212号路以北月26日
荆掇国用(2011)第20110129荆门经济开发区2061年3
41.工业用地43683.21抵押号(土地证)月30日
鄂(2023)掇刀区不动产权龙井大道以东、健2072年11
42.工业用地41653.08无
第2000312号安路以北月9日荆门高新区凤翔2063年1
43.荆国用(2013)第3685号工业用地18141.06无
路以南(土地证)月8日
荆国用(2008)第荆门高新区(土地2058年4
44.工业用地28603.45无
01041207099号证、他项权证)月22日
荆门市掇刀高新
荆国用(2007)第技术产业开发区2057年3
45.工业用地28697.49无01041207084号207国道复线(土月29日地证、他项权证)
荆国用(2004)第荆门高新区(土地2034年3
46. 工业用地 53524.54M2 抵押
01041207030号证、他项权证)月23日
鄂(2022)掇刀区不动产权113071.14/22000.2069年1
47.龙井大道以西工业用地/工业无
第20000350号80月23日
大泉路以东、青龙
鄂(2023)掇刀区不动产权2073年5
48.路以南、小泉路以工业用地45796.14无
第2002952号月9日西荆门高新区凤翔2063年1
49.荆国用(2013)第3686号工业用地53958.59抵押
路以南(土地证)月28日
21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权属宗地面积/房屋建他项证号地址用途权利期限
号人筑面积(㎡)权利荆门高新区迎宾
2062年9
50.荆国用(2013)第57号大道西侧、荆南大工业用地178716.6无
月5日
道以北(土地证)
2059年
苏2023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51.28982.1/6567.2512月29抵押
0014515号

苏(2017)泰兴市不动产权2054年6
52.37533/1878.98抵押
第0036100号月2日
苏(2017)泰兴市不动产权2054年6
53.37533/3146.38无
第0036106号月2日
苏(2017)泰兴市不动产权2054年6
54.37533/1921.23抵押
第0036120号月2日
苏(2017)泰兴市不动产权2061年11
55.3998/184.33无
第0036085号月10日泰兴市经济开发2056年
苏(2017)泰兴市不动产权
56.区滨江路东侧21415/3276.2312月26无
第0036089号日
工业用地/非住宅2059年苏2023泰兴市不动产权第格林
57.28982.1/6567.2512月29抵押
0014514号美

(江
苏(2017)泰兴市不动产权2054年6
58.苏)37533/165.68抵押
第0036098号月2日
2059年
苏2023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59.28982.1/4398.2512月29抵押
0014516号

苏(2021)泰兴市不动产权37533/5022;2054年6
60.无
第0007254号37533/16477月2日
2059年
苏(2022)泰兴不动产权第泰兴市经济开发
61.工业用地4141/—12月19无
0094473号区疏港西路9号

2059年
苏(2022)泰兴不动产权第泰兴市经济开发
62.工业用地33323/—12月19无
0094474号区滨江路东侧

2061年
苏(2022)泰兴市不动产权泰兴市滨江镇江
63.住宿餐饮用地5750/—12月12无
第0015707号堤路东侧地块日新区硕放街道东
苏(2017)无锡市不动产权安路以东、新农路2062年1
64.工业用地27603.7/—无
第0037982号无锡以北、振发三路以月20日能源南锡房权证字第2059年1
65.振发路235号工交仓储—/8420无
XQ1001020632 号 月 8 日
21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权属宗地面积/房屋建他项证号地址用途权利期限
号人筑面积(㎡)权利丰城市孙渡街办循环经济园区一2060年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195609.00/12331
66.期产业大道以东工业用地/工业12月21无
第0000682号.52(格林美)厂房2日栋丰城市孙渡街办循环经济园区一2060年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工业用地/集体宿195609.00/8424.
67.期产业大道以东12月21无
第0000691号舍54(格林美)宿舍4日栋1至6层丰城市孙渡街办循环经济园区一2060年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195609.00/5245.
68.期产业大道以东工业用地/办公12月21无
第0000784号12(格林美)办公楼日
5栋
丰城市孙渡街办循环经济园区一2060年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195609.00/12791
69.期产业大道以东工业用地/工业12月21无
第0000690号.82(格林美)厂房1日栋格林丰城市孙渡街办循环循环经济园区一2060年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195609.00/5176.
70.期产业大道以东工业用地/工业12月21无
第0000782号60(格林美)厂房3日栋丰城市循环经济2060年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204295.00/4650.
71.园区一期产业大工业用地/工业12月21无
第0000787号80道以东6栋1层日丰城市循环经济2060年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204295.00/3501.
72.园区一期产业大工业用地/工业12月21无
第0000786号20道以东7栋1层日丰城市循环经济2060年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204295.00/6782.
73.园区一期产业大工业用地/工业12月21无
第0000788号68道以东8栋1层日丰城市孙渡街办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资源循环利用产工业用地/工业、243295.00/2037.2061年4
74.无
第0000683号业基地一期北区交通、仓储23月6日产业大道1幢1层丰城市孙渡街办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资源循环利用产工业用地/工业、243295.00/2037.2061年4
75.无
第0000684号业基地一期北区交通、仓储23月6日产业大道2幢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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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权属宗地面积/房屋建他项证号地址用途权利期限
号人筑面积(㎡)权利丰城市孙渡街办资源循环利用产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工业用地/工业、2061年4
76.业基地一期北区243295.00/954.68无
第0000686号交通、仓储月6日产业大道3幢1至
3层
丰城市孙渡街办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资源循环利用产工业用地/工业、2061年4
77.243295.00/84.38无
第0000685号业基地一期北区交通、仓储月6日产业大道4幢1层丰城市孙渡街办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资源循环利用产工业用地/工业、2061年4
78.243295.00/32.70无
第0000689号业基地一期北区交通、仓储月6日产业大道5幢1层丰城市孙渡街办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资源循环利用产工业用地/工业、2061年4
79.243295.00/22.71无
第0000688号业基地一期北区交通、仓储月6日产业大道6幢1层丰城市孙渡街办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资源循环利用产工业用地/工业、2061年4
80.243295.00/277.98无
第0000687号业基地一期北区交通、仓储月6日产业大道7幢1层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北区产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243295.00/3107.2061年481.业大道以西(格林工业用地/工业无
第0000681号28月6日
美)8栋1层101号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北区产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243295.00/158732061年482.业大道以西(格林工业用地/工业无
第0000780号.04月6日
美)9栋1层101号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北区产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243295.00/106852061年483.业大道以西(格林工业用地/工业无
第0000781号.56月6日
美)10栋1层101号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北区产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243295.00/7876.2061年484.业大道以西(格林工业用地/工业无
第0000779号96月6日
美)11栋1层101号
85.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丰城市循环经济工业用地/工业243295.00/2203.2061年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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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权属宗地面积/房屋建他项证号地址用途权利期限
号人筑面积(㎡)权利
第0000778号园区一期北区产82月6日业大道以西(格林美)12栋1层101号丰城市循环经济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园区一期北区产243295.00/8052.2061年4
86.工业用地/工业无
第0000783号业大道以西13栋25月6日
1层
丰城市循环经济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园区一期北区产243295.00/7022.2061年4
87.工业用地/工业无
第0000785号业大道以西14栋47月6日
1层
丰城市循环经济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园区一期北区产243295.00/6113.2061年4
88.工业用地/工业无
第0000789号业大道以西16栋39月6日
1层
丰城市循环经济
赣(2021)丰城市不动产权园区一期产业大2069年6
89.工业用地/工业4928.96/3942.96无
第 0003396 号 道以北一号 D1 栋 月 13 日
1层
格林循环河南省开封市兰2061年
豫(2020)兰考县不动产权工业用地/工业、129646.96/41680
90.河南考县产业集聚区12月28无
第0014191号办公、其他.65子公310国道北侧日司达拉特旗三垧梁2063年
蒙(2019)达拉特旗不动产33333.30/15323.
91.工业园区经五路工业用地/工业12月27无
权第0001079号格林05东,纬一路南日循环达拉特旗三垧梁内蒙工业园区经五路
蒙(2019)达拉特旗不动产古子17666.50/9580.82066年8
92.东,纬一路南工业用地/仓储无
权第0001132号公司4月4日G2012-81#地块(1号库房)格林循环武汉市新洲区仓
鄂(2021)武汉市新洲不动工业用地/工业、24119.35/36673.2064年1
93.武汉埠街毕铺村、马鞍无
产权第0015038号交通、仓储20月21
子公村9号(2号楼)司格林2056年
鄂(2021)掇刀区不动产权荆门高新区迎春55306.42/14861.
94.循环工业用地/工业12月30无
第20002048号大道南23荆门日
95.鄂(2021)掇刀区不动产权子公荆门市高新区一公用设施用地32048.09/—2070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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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权属宗地面积/房屋建他项证号地址用途权利期限
号人筑面积(㎡)权利第20002058号司般固废填埋场(一06月17期)以南、革集公日墓管理处以北武汉市新洲区仓
鄂(2020)武汉市新洲不动工业用地/工业、135303.22/364682064年1
96.埠街毕铺村、马鞍无
产权第0182768号交通、仓储.27月21日
武汉村9号(1号厂房)城矿武汉市新洲区仓
鄂(2020)武汉市新洲不动工业用地/工业、164215.49/122492064年1
97.埠街毕铺路9号无
产权第0182763号交通、仓储.92月21日(倒班楼)湖北绿钨
2056年
鄂(2022)掇刀区不动产权资源30451.95/16839.5
98.常青路以南办工业用地/办公12月10无
第2014089号循环4日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办公、
2057年11
闽(2020)福安市不动产权福安市湾坞镇半工业厂房、工业用164601.31/48156.
99.月16日抵押
第0002845号福安屿村地块1地/宿舍、集体宿84止青美舍能源2057年11
闽(2019)福安市不动产权福安市湾坞镇龙工业用地/车间、255020.64/20466.
100.材料月16日无
第0003360号半屿村地块2工业厂房59有限止公司2070年
闽(2021)福安市不动产权福安市湾坞镇龙9947.57/—
101.工业用地04月13无
第0006925号珠村龙珠鼻地块日止武汉动力电池2064年
鄂(2022)武汉市新洲不动新洲区仓埠街毕工业用地/工业、59289.96/48241.2
102.再生01月21无
产权第006736号铺路、马鞍村9号交通、仓储1技术日止有限公司
8、在建工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167261.02万元、
296817.72万元、365188.50万元和504198.5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
重分别为5.63%、8.63%、8.28%和11.13%。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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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29556.70万元,增幅
为77.46%,主要系2021年新并入子公司新增印尼红土镍矿化学品5万吨镍/年项目以及福安青美、格林美(江苏)三元前驱体项目投入增加导致的。2022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68370.78万元,增幅为23.03%,主要系本期公司印尼红土镍矿化学品5万吨镍/年项目、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二期3万吨)投入增加导致的。2023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39010.05万元,增幅为38.07%,主要系2023年上半年江苏格林美年产6万吨超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及园区提档升级项目、荆门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项目投入增加导致的。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39925.9420874.85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
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28578.48
3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27538.08
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11179.5529436.04年产30000吨锂电池多元前驱体项目6024.0823614.278031.75
格林美(江苏)四氧化三钴扩产项目-7574.5312032.97
格林美(无锡)三元正极材料项目10822.1313423.905955.28
光谷未来城研发基地项目--4598.96
江西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6143.967763.733711.94
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格林美(武汉)城矿集
6437.5715309.8415525.14
团、格林美(天津)城矿、沐桐环保)
格林美(荆门)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13693.2816537.213627.56
格林美(深圳)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716.83201.972124.59
钨资源回收利用项目1440.801309.931715.57
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绿源、湖北固废)-8221.9613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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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37599.1417747.66-绿色拆解车用动力电池包拆解线配套设备设施
及方形梯次 PACK 系统组成线配套设备设施项 - 314.07 -目
青美邦印尼红土镍矿化学品5万吨镍/年项目
213172.79107234.55-
(一期工程3万吨镍/年)
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综合处理项目26483.3223817.34-退役动力电池包柔性数字化回收拆解与梯次利
2412.91--
用项目
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
21687.08--
极材料(二期3万吨)
10万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一期)13890.19--
年产10000吨高电压锂电池用掺杂四氧化三钴83.35
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2819.41
其他项目1761.672641.272161.25
合计365188.50296817.72167261.022021年度,发行人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和3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转入固定资产。
2022年度,发行人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
动力电池包项目、格林美(江苏)四氧化三钴扩产项目、固体废物处
置中心项目(绿源、湖北固废)项目转入固定资产。随着发行人在建项目在报告期内陆续转固,产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和释放。
9、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6421.19万元、180877.62万元、211303.95万元和216385.4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94%、5.26%、4.79%和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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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土地使用权117901.83114721.58112636.00121990.84
专利权90341.3288354.0759147.2544866.79
计算机软件904.61684.48812.78762.79
其他7237.697543.828281.598800.78
合计216385.44211303.95180877.62176421.19
10、开发支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开发支出账面价值分别为13086.22万元、12752.57万元、7399.36万元和6729.5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44%、0.37%、0.17%和0.15%。
11、商誉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商誉账面金额分别为8858.34万元、
8464.17万元、8270.77万元和8270.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
别为0.30%、0.25%、0.19%和0.18%。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商誉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变动原因

Shu Powders Africa(PTY)LTD 1479.30 1479.30 1479.30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1195.441195.441032.20
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257.782257.782257.78武汉市绿之谷资源有限公司624.96--处置子公司格林美(浙江)动力电池回收有限
635.51635.51635.51
公司格林美(郴州)固体废物处理有限
848.49848.49848.49
公司
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1297.631297.631267.48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有限公519.24519.24519.24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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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变动原因
项司
PT.QMB NEW ENERGY
56.3156.31企业合并
MATERIALS
浙江美青邦工程服务有限公司174.48174.48企业合并
合计8858.348464.178270.77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预付的工程款和设备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51236.89万元、
69358.36万元、62502.44万元和77844.3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
分别为1.72%、2.02%、1.42%和1.72%。2021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35.37%,主要因为本期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456600.3919.11439378.7818.89559510.5930.12664338.0542.52
交易性金融负债5.130.00236.400.01----
应付票据237089.859.92298392.7712.83352861.7119.00334907.7921.44
应付账款87301.243.6594837.094.0874423.974.0149876.943.1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2836.950.9617566.590.769649.160.527291.180.47
应付职工薪酬8237.660.3415161.340.6514749.120.795478.090.35
应交税费4166.710.1718375.200.7916216.430.878925.680.57
其他应付款286486.5711.99259375.7011.15170801.569.2092794.245.94一年内到期的非
292719.6512.25324008.3213.93138990.287.48158803.6710.17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2893.491.3841778.571.8052725.782.8436048.8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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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1428337.6659.791509110.7464.891389928.6074.831358464.4986.96
长期借款910919.7638.13750773.8632.28383666.7320.6591149.785.83
应付债券49800.993.19
租赁负债781.000.03865.540.044524.660.24-
长期应付款14117.760.5928563.541.2353802.252.9040054.982.56
递延所得税负债5226.990.225231.810.225564.510.306048.340.39
递延收益-非流动
29721.811.2431265.701.3420015.231.0816714.691.07
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60767.3140.21816700.4535.11467573.3725.17203768.7913.04
负债合计2389104.96100.002325811.19100.001857501.98100.001562233.28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总债总额分别为1562233.28万元、
1857501.98万元、2325811.19万元和2389104.96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
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
账款、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余额为1428337.6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
59.79%,其中短期借款在总负债中占比较高。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
行人短期借款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42.52%、30.12%、18.89%和
19.11%。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86.96%、74.83%、64.89%
和59.79%。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科目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余额为960767.3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40.21%,其中长期借款占比较高。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5.83%、20.65%、32.28%和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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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结构呈现非流动负债占比逐渐增加,流动负债占比逐渐降低的趋势。
1、短期借款
发行人短期借款主要是银行借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的金额分别为664338.05万元、559510.59万元、439378.78
万元和456600.3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2.52%、30.12%、
18.89%和19.11%,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借款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
虽然较高,但总体上呈现比例下降趋势。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79527.9698865.23104800.00160095.73
保证借款304029.29288282.03424451.62475186.13
信用借款73043.1452231.5130258.9729056.19
合计456600.39439378.78559510.59664338.05
2、应付票据
发行人应付票据主要是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款项。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账面金额分别为334907.79万元、
352861.71万元、298392.77万元和237089.8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21.44%、19.00%、12.83%和9.92%。发行人应付票据规模较高,主要系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和采购需求的上升,支付采购款项所需的结算规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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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付票据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种类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商业承兑汇票10729.4081760.2965511.1251044.94
银行承兑汇票114360.46116733.48125376.43126972.64
信用证112000.0099899.00161974.16156890.21
合计237089.85298392.77352861.71334907.79
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54468.94万元,降幅为
15.44%,主要系信用证到期偿还导致的。
发行人应付票据的结算周期一般在3-6个月,部分票据的结算周期为12个月。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呈波动趋势主要系发行人业务规模波动,采购规模变化,使用票据结算的规模相应波动。发行人使用票据进行支付结算有利于降低对资金的占用规模,提升财务效率,符合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
3、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的上游供应商原材料采购货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的金额分别为49876.94万元、
74423.97万元、94837.09万元和87301.2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3.19%、4.01%、4.08%和3.65%。报告期内,主要应付账款期限均在一年以内,账龄较短。
4、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应支付的工程设备款、往来款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92794.24万元、1708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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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59375.70万元和286486.5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94%、9.20%、11.15%和11.99%。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构成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应付利息---601.19
应付股利-50.00--
其他应付款286486.57259325.70170801.5692193.06
合计286486.57259375.70170801.5692794.24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类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工程设备款185908.17178915.81123760.8473337.03
往来款77632.3961817.6444643.5216990.88
保证金3639.503285.742397.201865.15
投资款4000.00---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15306.5115306.51--
合计286486.57259325.70170801.5692193.06
表:截至2022年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前五大对象明细
单位:万元占其他应付款与本公司关债务人名称金额账龄总额比例系
HANWA CO. LTD. 40802.45 15.73% 3-4 年 非关联方
湖北昌泰建设工程公司16899.976.52%1年以内、1-2年非关联方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15306.515.90%1年以内非关联方
PT. INDONESIA MOROWALI
8516.403.28%1年以内非关联方
INDUSTRIAL PARK
武汉百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6870.432.65%1年以内非关联方
合计88395.7634.08%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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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03.67万元、138990.28万元、324008.32万元和292719.6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17%、7.48%、13.93%和12.25%,主要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构成。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36927.74259807.6558813.5792451.6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55603.7864028.2476595.2459648.8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88.14172.433581.476703.20
合计292719.65324008.32138990.28158803.67
6、其他流动负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36048.86万元、
52725.78万元、41778.57万元和32893.4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2.31%、2.84%、1.80%和1.38%。主要由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将于一年内转入其他收益的递延收益和待转销项税额构成。
7、长期借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91149.78万元、
383666.73万元、750773.86万元和910919.76万元,占负债总额比
例分别为5.83%、20.65%、32.28%和38.13%。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呈现逐渐增长的态势。2021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增加292516.95万元,增长幅度为320.92%,主要系发行人2021年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增加所致。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增加367107.13万元,增幅为95.68%,主要原因为本期发行人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增加并增加了中长期流动资金
22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贷款的比例。2023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60145.90万元,增幅为21.33%,主要系当期新增较大规模项目贷款并增加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比重导致的。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质押借款13900.0014424.77--
抵押借款239442.28180471.13133969.6965929.43
保证借款861645.49804855.61297620.61112672.00
信用借款32859.7210830.0010890.005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
-236927.74-259807.65-58813.57-92451.65期借款
合计910919.76750773.86383666.7391149.78
8、应付债券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49800.99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3.19%、0.00%、
0.00%和0.00%。截至2021年末,应付债券均已偿还完毕。
9、长期应付款
发行人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主要是应付融资租赁款及售后回租应付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0054.98万元、53802.25万元、28563.54万元和14117.76万元,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6%、2.90%、1.23%和0.59%。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构成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应付融资租赁款及售后回租应
69721.5392591.78130397.50106407.00
付款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55603.78-64028.24-76595.24-663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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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合计14117.7628563.5453802.2540054.98
(三)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润表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利润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营业总收入1293958.512939177.271930101.831246627.63
营业收入1293958.512939177.271930101.831246627.63
营业总成本1237061.402757158.531827415.121206525.80
营业成本1131121.032511907.471597661.961038904.16
税金及附加4933.699384.679016.936747.80
销售费用4227.849431.007024.375384.46
管理费用40319.9070584.9766278.8154981.90
研发费用41421.37113748.0480502.3848863.03
财务费用15037.5842102.3766930.6651644.45
其中:利息费用36219.1771940.4966213.6055924.03
减:利息收入3390.547693.505421.915657.38
加:其他收益6828.518828.0511126.9815091.97
投资净收益6902.417263.4218685.282949.14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281.78-300.97
资产减值损失-5221.67-32719.97-7418.96-423.49
信用减值损失3271.84-8194.75-7798.02-908.54
资产处置收益-4626.59-1726.60-2173.73-2668.16
营业利润64333.39155167.91115108.2654142.76
加:营业外收入1113.97636.65741.66328.12
减:营业外支出870.281078.66586.60980.54
利润总额64577.08154725.90115263.3253490.35
减:所得税9097.6521476.1119218.4810769.57
净利润55479.43133249.7996044.8542720.78
持续经营净利润55479.43133249.7996044.8542720.78
减:少数股东损益14143.023660.943716.5614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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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336.41129588.8492328.2941250.45
加:其他综合收益-7471.8618820.53-1009.11-1791.50
综合收益总额48007.57152070.3295035.7340929.2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17348.4411019.653256.001261.81
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
30659.13141050.6791779.7339667.47
益总额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246627.63万元、
1930101.83万元、2939177.27万元和1293958.51万元,总体呈逐
年增长态势,其中,2021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4.83%,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53.78%,主要因为本期电池材料产品产能进一步释放,业务规模扩大。发行人营业收入均由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2022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2.28%,主要因为本期电
池材料产品产能全面释放,业务规模大幅扩大。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2020-2022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246627.63万元、
1930101.83万元和2939177.27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电池原料
与电池材料板块的业务规模占比最大,新能源电池材料板块收入分别为、666066.04万元、1372952.97万元和2179687.7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3.43%、71.13%和74.16%,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中的占比最大。新能源电池材料板块的业务包括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正极材料,发行人通过发挥自身电池材料业务完整的产业链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电池材料(四氧化三钴、三元材料等)业务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市场地位逐渐增强。报告期内,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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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资源综合利用板块收入分别为580561.59万元、557148.86万元和
759489.5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6.57%、28.87%和25.84%,该板块下主要包括钴钨综合利用与硬质合金(超细钴粉、钴片、碳化钨粉、硬质合金等)、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报废汽车综合利用、贸易、环境服务(含固体废物处置、污水治理、江河治理等)业务。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038904.16万元、
1597661.96万元和2511907.49万元,其中,新能源电池材料板块
的营业成本占比最高,随着营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营业成本也有所增长。
最近三年,发行人实现毛利润分别为207723.47万元、332439.87万元和427269.78万元,营业毛利润总体上保持稳中上升趋势。从各项主营业务毛利的结构上看,发行人的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有贡献最大,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发行人2020-2022年度营业收入、成本结构如下:
表:发行人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项目(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毛利润营业毛利率
新能源电池材料:2179687.741825026.48354661.2516.27%
三元前驱体1614650.181323135.17291515.0118.05%
四氧化三钴400350.97352070.2248280.7412.06%
正极材料164686.59149821.0914865.499.0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759489.53686881.0072608.549.56%钴钨综合利用与硬质合金(超细钴粉、钴片、碳化钨粉、硬275589.45243637.1731952.2811.59%质合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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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项目(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毛利润营业毛利率
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213121.10185994.2027126.9012.73%
新能源回收利用:
动力电池综合利用62162.3052206.319955.9916.02%
报废汽车综合利用58430.5056304.562125.943.64%环境服务(含固体废物处置、
6684.235655.411028.8215.39%污水治理、江河治理等)
贸易及其他143501.95143083.35418.600.29%
合计2939177.272511907.48427269.7914.54%
表:发行人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项目(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毛利润营业毛利率
新能源电池材料:1372952.971116001.91256951.0618.72%
三元前驱体942399.66749065.91193333.7520.52%
四氧化三钴295173.38244257.2350916.1517.25%
正极材料135379.93122678.7712701.169.3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557148.86481660.0575488.8213.55%钴钨综合利用与硬质合金(超细钴粉、钴片、碳化钨粉、硬243965.75205956.8438008.9115.58%质合金等)
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172083.58144324.6427758.9416.13%
新能源回收利用:
动力电池综合利用15066.0412039.763026.2820.09%
报废汽车综合利用61383.5556932.904450.657.25%环境服务(含固体废物处置、
7793.866215.731578.1320.25%污水治理、江河治理等)
贸易及其他56856.0856190.19665.891.17%
合计1930101.831597661.96332439.8817.22%
表:发行人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项目(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毛利润营业毛利率
新能源电池材料:666066.04533397.46132668.5819.92%
三元前驱体308590.81234438.8874151.9324.03%
四氧化三钴259619.00210551.7049067.3018.90%
正极材料97856.2388406.889449.3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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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项目(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毛利润营业毛利率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580561.59505506..7175054.8912.93%钴钨综合利用与硬质
合金(超细钴粉、钴
230675.67196765.9833909.6914.70%
片、碳化钨粉、硬质合金等)
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112395.4884606.3427789.1424.72%
新能源回收利用:
动力电池综合利用9321.347453.491867.8420.04%
报废汽车综合利用62361.1853965.368395.8313.46%环境服务(含固体废物处置、污水治理、7722.245617.112105.1427.26%江河治理等)
贸易及其他158085.68157098.43987.250.62%
合计1246627.631038904.16207723.4716.66%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逐渐释放产能,在发行人收入和利润结构中占比最大,已逐步成为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
2、期间费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160873.84万元、
220736.22万元、235866.38万元和101006.6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
重分别为12.90%、11.44%、8.02%和7.81%,具体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期间费用占收入占收入占收入占收入金额金额金额金额比重比重比重比重
销售费用4227.840.339431.000.327024.370.365384.460.43
管理费用40319.903.1270584.972.4066278.813.4454981.904.41
研发费用41421.373.20113748.043.8780502.384.1748863.033.92
财务费用15037.581.1642102.371.4366930.663.4751644.454.14
合计101006.697.81235866.388.02220736.2211.44160873.8412.90
营业收入1293958.51100.002939177.27100.001930101.83100.001246627.6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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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5384.46万元、7024.37万元、9431.00万元和4227.8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43%、
0.36%、0.32%和0.33%,占比相对较小,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由
运输费用、物料消耗和销售人员工资薪酬组成。
(2)管理费用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54981.90万元、
66278.81万元、70584.97万元和40319.9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
别为4.41%、3.43%、2.40%和3.12%。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由折旧摊销费用、管理人员薪酬、租赁费用和服务费用等构成。
(3)研发费用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48863.03万元、
80502.38万元、113748.04万元和41421.3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分别为3.92%、4.17%、3.87%和3.20%。2021年度,发行人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因为发行人加大对电池材料板块的研发投入,研发支出费用化增加。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主要由材料费用等构成,发行人研发支出规模较大,主要系发行人所处行业技术更新较快,为了保持领先的技术实力及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需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所致。2022年度,发行人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1.30%,主要因为发行人加大对电池材料及电池原料板块的研发投入,研发支出费用化增加。
(4)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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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51644.45万元、
66930.66万元、42102.37万元和15037.5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
别为4.14%、3.47%、1.43%和1.16%。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费用构成。
3、投资收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2949.14万元、
18685.28万元、7263.42万元和6902.41万元,主要由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构成,发行人2021年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因为本期计提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2021年公司投资收益18685.28万元,其中对参股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按持股比例计提的投资收益4812.41万元,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票利得13872.88万元。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公司出售参股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股票的利得。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出售欧科亿部分股票的相关事宜,出售数量不超过2500000股。2021年12月20日,公司出售欧科亿1999900股股票,对应产生投资收益13872.88万元。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投资收益规模为7263.42万元,较2021年度减少11421.86万元,降幅为61.13%,当年投资收益主要由权益法核算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及外汇远期合约交割部分确认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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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明细统计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190.124812.414265.2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3872.88-2812.54
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075.72-671.35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1484.90计量产生的利得
其他-2.412310.00
合计7263.4218685.282949.14
4、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423.49万元、-7418.96万元、-32719.97万元和-5221.67万元。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发行人相应调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908.54万元、-7798.02万元、-8194.75万元和
3271.84万元。
表: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26525.31-2352.79-9.37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6001.27-5066.17-414.12
商誉减值损失-193.39
合计-32719.97-7418.96-4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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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194.75-7798.02-908.54
合计-8194.75-7798.02-908.54
2020-2022年度,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分别
为1332.03万元、15216.98万元和40914.72万元,2021年度发行人电池材料板块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导致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62.00%,因此计提较大规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22年度,发行人两项减值损失合计较上年度增加25697.74万元,增幅为168.87%,主要原因在于国际市场主要金属价格下跌,发行人依据会计准则对存货计提了较大规模跌价损失。
(四)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现金流量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51599.353050665.612031824.591381501.69
收到的税费返还63828.25143853.5037914.7617828.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539.7434028.1020249.4421817.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29967.333228547.212089988.781421147.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74559.873049523.271881367.201226843.6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2749.9099185.9571011.8252448.21
支付的各项税费24596.2050941.8534336.5130900.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619.8430626.4829100.8825549.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67525.813230277.552015816.41133574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441.53-1730.3574172.38854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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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282.0045532.4521222.3110532.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64.771990.176545.082446.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720.5246.4218.0445.51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11156.04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89.8263.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967.2952658.8638941.4713087.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17977.71413277.91316945.00142561.55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1669.9970069.1715777.2310252.5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0.003489.502926.04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82.405672.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2930.10483347.08336211.72161412.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962.80-430688.22-297270.25-148325.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085.17322577.88116903.05301881.2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7085.1754790.38116903.0563230.00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30061.621347986.351263514.51989854.2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891.0350141.3621225.21105380.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9037.821720705.591401642.771397115.6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83683.52914765.271160973.211046384.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37368.4882627.7864416.9380158.7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699.902352.00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9803.62101615.7323199.36101299.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0855.621099008.781248589.501227842.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182.20621696.81153053.28169273.5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2763.1313100.02-2812.17-2335.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7575.94202378.27-72856.76104017.9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1780.08319401.81392258.58288240.5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14204.14521780.08319401.813922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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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5405.61万元、74172.38万元、-1730.35万元和62441.53万元。其中,最近三年一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81501.69万元、
2031824.59万元、3050665.61万元和1451599.35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226843.65万元、1881367.20万元、
3049523.27万元和1374559.87万元,与发行人业务规模相匹配。
2021年度,发行人业务规模大幅提升,营收规模相较2020年同
期的增幅达到54.83%,主要因为本期电池材料产品产能全面释放,业务规模大幅扩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47.07%,主要因为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收到的销售款项增加。收到的
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增加112.66%,主要因为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金额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3.35%,主要因为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对应的采购支出增加。
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转为净流出状态,主要原因:
一是2022年四季度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在原有销售约定的基本信用账期内,应收账款增加,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入减少;二是与公司电池材料业务规模相匹配的镍钴原料预付款大幅增长,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8325.30万元、-297270.25万元、-430688.22万元和-240962.80
23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持续大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13087.16万元、38941.47万元、52658.86万元和11967.29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161412.47万元、336211.72万元、483347.08万
元和252930.10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金额均呈现较大波动。
其中,2021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22.32%,主要因为本期三元前驱体、印尼红土镍矿化学品5万吨镍/年等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增加。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在新能源材料板块的新增投资较多,并有部分项目已逐渐转固并开始投入运营,且发行人的投资模式主要是随着建设进度逐步投入生产,使得在建项目能及时产生运营收益,并缩短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
23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2020年投2021年投
项目预算数募集资金2022年投入建设期预计完工时间回收周期资金来源入入
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2018年-2021定增募集资
6.182.502.23--2021年已转固5.97
材料项目(3万吨/年)年金+其他资金
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2019年-2022定增募集资
4.983.152.831.790.022022年已转固6.02
力电池包项目年金+其他资金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
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2019年-2022定增募集资
18.50.351.483.064.762024年6月6.62
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年金+其他资金正极材料)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
2019年-2022定增募集资
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34.483.00-11.225.732024年3月7.23年金+其他资金目
合计64.149.006.5416.05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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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9273.57万元、153053.28万元、621696.81万元和68182.20万元,
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吸收投资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22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
468643.53万元,增幅为306.20%,主要系本年度取得的项目贷款增加导致的。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
1397115.69万元、1401642.77万元、1720705.59万元和549037.82万元,其中,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01881.29万元、116903.05万元、322577.88万元和7085.17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989854.25万元、1263514.51万元、1347986.35万元和530061.6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1227842.12万元、1248589.50万元、1099008.78万元和480855.62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046384.14万元、1160973.21万元、914765.27万元和
383683.52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以及偿还债
务支付的现金总体上保持相对平稳的状态。
(五)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1、1.22、1.46和
1.47,速动比率分别为0.69、0.77、0.95和0.89。发行人流动比率均
高于1,流动性充足;发行人速动比率低于1,主要系发行人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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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中存货占比较高所致,但符合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整体来看,发行人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较强,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长期偿债能力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59%、54.02%、52.70%和52.72%,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总体呈现稳定趋势,
但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杠杆良好,具有一定的融资空间。
此外,最近三年,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98、
3.90和4.20,发行人偿债能力良好。
(六)资金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营运指标如下: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596.215.794.87
存货周转率(次)1.433.612.651.80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不断提升,同时不断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资产运营效率呈现上升趋势。
(七)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46627.63万元、
1930101.83万元、2939177.27万元和1293958.51万元,净利润分
别为42720.78万元、96044.85万元、133249.79万元和55479.43万元,保持了良好的净利润水平。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分别为3.87%、5.66%、5.77%和2.25%,在行业中处于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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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实力较强,加快释放已经建设的十九大园区的产能,实现产能大释放与规模效益,达到预期效益目标。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展,公司业务收入还将继续持续增长,公司盈利能力可持续性较强。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一)发行人有息负债构成情况及类型结构
1、有息负债构成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1004147.47万元、1140494.51万元、1543590.04万元和1675138.56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4.28%、61.40%、66.37%和70.12%。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和类型如下: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有息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456600.3927.26439378.7828.46559510.5949.06664338.0566.16一年内到期的
292719.6517.47324008.3220.99138990.2812.19158803.6715.81
非流动负债
短期有息负债749320.0444.73763387.1049.46698500.8761.25823141.7281.97
长期借款910919.7654.38750773.8648.64383666.7333.6491149.789.08
应付债券------49800.994.96
租赁负债781.000.05865.540.064524.660.40--
长期应付款14117.760.8428563.541.8553802.254.7240054.983.99
长期有息负债925818.5255.27780202.9450.54441993.6438.75181005.7518.03
有息负债1675138.56100.001543590.04100.001140494.51100.001004147.47100.00
最近三年一期末,发行人短期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823141.72万元、698500.87万元、763387.10万元和749320.04万元,长期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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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的余额分别为181005.75万元、441993.64万元、780202.94万
元和925818.52万元,短期有息负债在有息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
81.97%、61.25%、49.46%和44.73%,长期有息负债的占比分别为
18.03%、38.75%、50.54%和55.27%。报告期内,发行人债务结构呈
现短期债务占比下降、长期债务占比上升的趋势。
2、有息债务类型结构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160.44亿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95.78%。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的类型如下:
表:发行人有息负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
类型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借款1604447.8995.781449960.2993.931001990.8987.86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债务
------融资工具
其他有息负债70690.674.2293629.756.07138503.6212.14
合计1675138.56100.001543590.04100.001140494.51100.00
(二)有息负债债务期限结构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到期期限分布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分布情况统计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456600.39456600.3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36927.74236927.74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88.14188.1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55603.78556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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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款(融资租赁)
长期借款541456.24270572.4759091.1521268.8818531.00910919.74
租赁负债390.53390.47781.00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14117.7614117.76
合计749320.05555964.53270962.9459091.1521268.8818531.001675138.56
发行人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及5年以上的
有息债务占有息债务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73%、33.17%、16.16%、
3.56%、1.27%和1.11%,发行人债务期限结构中短期债务占比相对较大。
(三)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中银行贷款本金中,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如下:
表:发行人银行贷款本金融资与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借款类别余额占比
信用借款105902.866.60%
保证借款1165674.7872.65%
抵押借款318970.2419.88%
质押借款13900.000.87%
合计1604447.88100.00%
发行人融资余额中,主要以保证融资和抵押融资为主。
(四)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余额为0.00亿元。
(五)短期有息债务的偿债保障措施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分别为100.41亿元、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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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154.36亿元和167.51亿元,短期有息负债分别为82.31亿元、
69.85亿元、76.34亿元和74.93亿元,短期有息负债的占比分别为
81.97%、61.25%、49.46%和44.73%,有息负债总量保持相对平稳状态,且短期有息负债的比重在报告期内总体上处于下降趋势。
发行人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货币资金余额、公司日常的盈利积累、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以及对外股权和债权融资等。
(1)货币资金余额
发行人实力较强,资产流动性高,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重要支持。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4.23亿元、
36.83亿元、53.54亿元和42.71亿元,相对充裕的账面现金可以为本
期债券的偿付提供支持。
(2)公司日常的盈利积累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24.66亿元、193.01亿元、293.92亿元和129.40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27亿元、9.60亿元、13.32亿元和5.55亿元。其中,2021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上期增长54.83%,净利润同比上期增长124.82%;2022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上期增长52.28%,净利润同比上期增长38.74%。发行人重点经营的三元动力电池材料的制造与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发展空间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扩大产能,经营业绩大幅提升,盈利能力较强。
(3)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381501.69万元、2031824.59万元、3050665.61万元和1451599.35
24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226843.65万元、
1881367.20万元、3049523.27万元和1374559.87万元,发行人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5405.61万元、74172.38万元、-1730.35
万元和62441.53万元。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中,除电子废弃物“四机一脑”拆解基金补贴的回款速度相对较慢以外,其他客户的回款速度均较快。
(4)持续的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能力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运作规范,具有广泛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
发行人财务状况优良,信贷记录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声誉,多年来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合计
3271300.00万元,已使用额度1862690.69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
额度为1408609.31万元。发行人融资渠道畅通,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有可能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如下: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汇丰源”),截至2023年6月末,控股股东汇丰源持有发行人8.4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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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注册资本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元)表决权比例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深圳市汇丰源投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
深圳市260000008.43%8.43%资有限公司务;生态环境材料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开发
(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许开华、王敏夫妇。在发行人控股股东汇丰源及其一致行动人鑫源兴中,许开华持有汇丰源60%的股份,并持有鑫源兴31.4650%的股份;王敏持有汇丰源40%的股份,并持有鑫源兴1.9162%的股份,汇丰源和鑫源兴均由许开华、王敏夫妇控制。
截至2023年6月末,许开华、王敏夫妇通过汇丰源持有发行人
8.43%股份,通过控制的鑫源兴持有发行人0.06%股份,此外,许开
华、王敏夫妇直接持有发行人0.30%股份,许开华、王敏夫妇合计持有发行人8.79%股份,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的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
发行人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关信息参见“第四节”之“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四)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有关信息参见“第四节”之“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五)其他关联方情况
24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1如下:
表: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潘峰先生系章源钨业的董事
(六)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包括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并严格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分为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分别召开了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通过,履行了关联交易的相应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了决策的结果。
发行人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022年2021年2020年占营业占营业占营业关联方交易内容金额收入比金额收入比金额收入比例例例
碳化钨、再生碳浙江德威硬质合金
化钨及锌熔料、105.180.007449.490.39制造有限公司钴粉崇义章源钨业股份
钴粉、仲钨酸铵11846.970.406048.320.31有限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
密刀具股份有限公锌熔料、碳化钨6693.780.233303.080.17司
回收哥(武汉)互
房租及服务费等-3.380.00联网有限公司武汉鑫汇报废汽车
转供电力13.910.009.460.00回收有限公司浙江德汇工具有限
钨产品720.830.06公司
1报告期末披露的其他关联方明细,系根据发行人年报中的其他关联方披露口径进行披露。
24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022年2021年2020年占营业占营业占营业关联方交易内容金额收入比金额收入比金额收入比例例例
格林美(湖北)新
服务费及房租等146.470.01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沐桐环保产业电废拆解物等有限公司福安国隆纳米材料
水电、房租446.710.02有限公司
合计19106.550.6516810.350.87870.690.07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2022年2021年2020年占营业占营业占营业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成本比金额成本比金额成本比例例例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仲钨酸铵、钨
713.240.04--
有限公司废料浙江德威硬质合金
钨废料620.200.0274.060.00--有限公司
武汉鑫汇报废汽车报废汽车、废
1194.590.071196.110.12
回收有限公司钢
储能电站(湖北)
光伏用电156.880.01164.140.01171.080.02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废
回收哥(武汉)互
钢、服务费、163.140.011056.710.10联网有限公司
租金、废五金浙江德汇工具有限
房租、钻头等--73.390.01公司
合计777.080.032309.170.142497.290.24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往来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2022年2021年2020年项目名称关联方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
58.900.01--2054.140.81
应收账款公司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427.170.08337.110.08--
24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2022年2021年2020年项目名称关联方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份有限公司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52.250.02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
14.930.00--
公司
合计501.000.09337.110.082106.390.83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35.150.03预付款项
合计--35.150.03
陈星题-2351.2515.55其他应收
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427.061.36--款
合计427.061.36--2351.2515.55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
14.780.02142.170.29
公司
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
107.330.112.390.001142.762.29
应付账款公司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
-2.890.01限责任公司
合计107.330.1117.170.021287.832.58
其他应付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71.030.038.350.00-
款合计71.030.038.350.00--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520.0026.12合同负债
合计2520.0026.12--
4、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1)发行人作为担保方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对关联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担保是否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已经履行完毕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
2000.002022年03月28日2023年03月27日否业集团有限公司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
3000.002022年03月29日2023年04月28日否业集团有限公司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
980.002022年03月31日2023年03月24日否业集团有限公司
25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担保是否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已经履行完毕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
3000.002022年04月24日2024年04月23日否业集团有限公司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
1000.002022年05月20日2023年05月17日否业集团有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8000.002022年01月18日2027年01月2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500.002022年01月14日2027年01月2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160.002022年01月29日2027年01月2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330.002022年01月14日2027年01月2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10000.002021年01月26日2027年07月26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3000.002021年03月30日2027年07月26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3000.002021年06月25日2027年07月26日否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5000.002022年01月07日2027年07月26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970.002021年03月26日2023年03月22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1980.002022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29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5600.002020年10月29日2023年11月03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4500.002022年05月18日2025年05月17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2598.022022年07月16日2023年07月14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3990.002022年07月31日2024年07月26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2450.002022年09月22日2027年07月26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5000.002022年10月08日2027年07月26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5560.002021年02月05日2026年05月05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2780.002021年04月20日2026年05月05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1860.002021年05月31日2026年05月05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3000.002021年06月15日2023年05月05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920.002021年06月20日2026年05月05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1159.412021年07月31日2026年12月3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3543.562021年08月25日2026年12月3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1077.272021年09月17日2026年12月3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765.152021年10月15日2026年12月30日否限公司
25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担保是否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已经履行完毕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10000.002021年10月29日2023年04月28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328.322021年11月22日2026年12月3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1515.282022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1305.512022年01月26日2026年12月3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10000.002022年04月29日2024年11月2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5500.002022年05月05日2024年11月2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1241.442022年06月07日2026年12月3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6000.002022年06月10日2024年11月2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7500.002022年06月23日2025年11月2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8064.072022年06月20日2026年12月3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10000.002022年07月28日2024年01月28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4000.002022年07月26日2025年11月2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10000.002021年11月22日2023年04月28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
139292.002022年07月19日2025年07月19日否公司
格林美(深圳)循环科技有
928.502021年06月30日2028年06月3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深圳)循环科技有
835.652021年07月29日2028年06月30日否限公司
格林美(深圳)循环科技有380.692022年01月24日2028年06月30日否限公司
格林爱科(荆门)新能源材
5000.002022年08月05日2024年02月04日否料有限公司
格林爱科(荆门)新能源材
料有限公司10000.002022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27日否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47800.002021年07月27日2023年01月16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3600.002021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29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6000.002022年01月20日2023年01月19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4900.002022年01月24日2025年01月24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5000.002022年01月25日2024年01月24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5308.662022年02月14日2024年12月14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3420.002022年02月15日2023年12月29日否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4491.342022年02月21日2024年12月18日否公司
25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担保是否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已经履行完毕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9016.002022年03月25日2024年11月25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50000.002022年03月30日2026年12月15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8600.002022年04月24日2023年04月23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25000.002022年05月23日2023年05月23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9870.602022年06月23日2023年06月23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5000.002022年06月27日2023年06月26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0000.002022年06月27日2023年12月10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5129.402022年08月15日2023年08月11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8000.002022年08月18日2023年08月18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9203.122022年08月23日2023年02月14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1000.002022年08月23日2023年02月14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0000.00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9000.00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5000.002022年11月11日2023年11月10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5000.002022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3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2000.002022年11月30日2023年11月30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2925.132022年12月15日2023年01月13日否公司
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9900.002022年03月30日2026年12月31日否有限公司
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
3600.002022年07月08日2026年12月31日否有限公司
荆门美德立数控有限公司720.002022年07月01日2023年06月20日否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4850.002021年05月21日2023年05月20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2940.002021年09月09日2023年09月08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1960.002021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14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2628.002021年08月26日2024年08月01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895.502021年10月09日2024年08月01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1260.002021年10月18日2024年08月01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1年09月16日2026年09月15日否限公司
25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担保是否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已经履行完毕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1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16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2900.002021年11月05日2024年11月04日否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1350.002021年11月05日2024年08月01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2000.002022年03月24日2024年03月23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2900.002021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15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7000.002021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3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995.002022年04月25日2023年04月24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995.002022年04月25日2023年04月21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2年04月27日2023年04月25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1950.002022年05月12日2025年05月11日否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1500.002022年04月13日2023年04月13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1500.002022年04月20日2023年04月20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2年05月13日2023年05月13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2年05月30日2023年05月18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4000.002022年06月08日2023年06月08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1000.002022年07月14日2026年09月15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2000.002022年07月25日2023年07月24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1010.002022年07月29日2023年07月28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995.002022年07月29日2023年07月27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995.002022年07月29日2023年07月28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2年08月03日2025年08月02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2000.002022年06月20日2025年06月16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2年08月08日2025年08月08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2年09月13日2025年09月12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200.002022年08月31日2024年08月09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2000.002022年09月29日2024年08月09日否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4000.002022年10月06日2026年09月15日否限公司
25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担保是否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已经履行完毕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2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3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2000.002022年10月31日2023年10月26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2年11月01日2023年11月01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2年11月14日2024年08月09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1000.002022年11月16日2025年11月16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2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18日否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3000.002022年11月30日2023年11月28日否限公司
合计736922.60
(2)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担保是否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已经履行完毕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4000.002020年09月17日2023年03月21日否公司、许开华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4000.002020年09月28日2023年09月17日否公司、许开华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25000.002021年05月14日2024年05月14日否公司、许开华、土地抵押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8190.002021年06月25日2023年06月25日否公司、许开华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6835.002021年07月22日2023年07月22日否公司、许开华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公司、格林美(江苏)钴
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94000.002021年08月30日2024年08月29日否
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许开华
许开华10000.002021年09月01日2023年08月31日否
许开华14400.002021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16日否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公司、格林美(江苏)钴
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67200.002022年01月04日2024年08月30日否
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许开华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9700.002022年01月25日2023年01月13日否
公司、格林美(江苏)钴
25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担保是否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已经履行完毕
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开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公司、格林美(江苏)钴7000.002022年01月26日2023年01月17日否
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开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0000.002022年01月26日2023年01月25日否公司、许开华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9000.002022年02月07日2025年02月07日否公司、许开华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4000.002022年02月23日2023年02月22日否公司、许开华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20000.002022年02月28日2023年02月27日否公司、许开华
许开华3985.442022年04月12日2024年04月12日否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5000.002022年04月15日2023年04月15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4900.002022年04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否公司、许开华
许开华4918.562022年04月19日2024年04月12日否
许开华3133.552022年04月22日2024年04月12日否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0000.002022年04月24日2023年04月24日否公司
许开华4858.022022年05月06日2024年04月12日否
许开华3104.442022年05月18日2024年04月12日否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9500.002022年06月02日2025年06月02日否公司、许开华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0000.002022年07月19日2023年07月19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20000.002022年07月20日2027年07月19日否公司、许开华、土地抵押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公司、格林美(江苏)钴9700.002022年07月22日2023年07月19日否
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开华
许开华10000.002022年08月16日2023年07月12日否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5000.002022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10000.002022年08月30日2027年07月19日否
公司、许开华、土地抵押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3500.002022年10月14日2023年10月14日否公司、许开华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公司10000.002022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否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0000.002022年10月27日2023年08月23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5000.002022年11月22日2023年08月23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8000.002022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23日否公司、许开华
许开华8600.002022年11月29日2023年05月26日否
256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担保是否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已经履行完毕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0000.002022年11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公司、格林美(江苏)钴5000.002022年11月30日2023年11月15日否
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开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公司、格林美(江苏)钴9800.002022年11月30日2023年11月28日否
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开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20000.002022年12月01日2025年12月01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0000.002022年12月08日2024年12月08日否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10000.002022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2日否公司、许开华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公司、格林美(江苏)钴9800.002022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26日否
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开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公司、格林美(江苏)钴9700.002022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26日否
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开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公司、格林美(江苏)钴9100.002022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26日否
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开华
合计575925.00
(3)发行人为合并范围以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对合并范围以外关联方的担保余额为
157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为合并范围以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发行人与被担担保余担保类被担保债务序号担保人被担保方保人是否存在额型到期时间关联关系格林美股份储能电站(湖连带责
1是1575.002024-2-1有限公司北)有限公司任保证
合计1575.00--
(七)关联方交易原则、定价政策、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
为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
25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易的原则、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
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等方面都作出了相关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第八十条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金额应以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为计算标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5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相关规定《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第四条规定:“公司应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者以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即发现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侵占公司资金,经公司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申请对大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凡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以现金清偿的,公司可以通过变现大股东股份偿还所侵占公司资金。
3、《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第九条规定: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及公司为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交易金额在300
25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万元以上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第十一条规定:“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
又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至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第二十条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关联交易)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八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
26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
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
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6、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7、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8、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在董事会决议中列明。”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含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1575.00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07%。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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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发行人与被担担保起始被担保债务序号担保人被担保方保人是否存在担保余额担保类型日到期时间关联关系格林美股份储能电站(湖连带责任
1是1575.002019-2-12024-2-1有限公司北)有限公司保证
合计1575.00---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系发行人重要参股企业,由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5%,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该公司主要负责园区内储能电站及光伏发电站业务。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与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编号为“兴邦金租(2019)租字第(006)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并由发行人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供45%和55%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三)重大承诺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承诺事项。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总额为369172.3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8.15%,发行人受限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占总资产比重
26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占总资产比重
货币资金15303.51信用证、应付票据保证金等0.34%
应收票据210.00作为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0.00%
作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售后租回在建工程30817.620.68%所有权受限取得融资租赁款
作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售后租回固定资产297563.376.57%所有权受限取得融资租赁款
无形资产25277.82作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0.56%
合计369172.328.15%
十、发行人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发行人2020-2022年及2023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52871.71535399.27368284.70442312.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0744.2940941.5451477.5232448.07
应收账款582065.28533930.55412495.20254619.39
应收款项融资7117.502150.665000.6623177.90
预付款项260303.79236367.69147723.19115356.64
其他应收款(合计)22536.8231321.0326343.9524221.02
其中:应收股利-1080.009100.00
其他应收款22536.8231321.0325263.9515121.02
存货855931.20766247.98626489.75581268.44
其他流动资产56983.0058125.4462937.4439759.01
流动资产合计2168553.622204484.171700752.421513163.39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286.0239728.183769.724439.8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3060.3810635.67
长期股权投资152287.91127789.74110450.16113094.39
固定资产1409288.941347662.891022822.60911901.45
26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在建工程606852.05365188.50296817.72167261.02
使用权资产1042.781103.8618191.44
无形资产214986.98211303.95180877.62176421.19
开发支出3639.317399.3612752.5713086.22
商誉8270.778270.778464.178858.34
长期待摊费用6643.138140.432594.492159.42
递延所得税资产13991.8018750.7811930.489207.96
其他非流动资产121029.1262502.4469358.3651236.89
非流动资产合计2586379.202208476.571738029.341457666.77
资产总计4754932.814412960.743438781.762970830.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14651.03439378.78559510.59664338.05
交易性金融负债5.13236.40--
应付票据284474.66298392.77352861.71334907.79
应付账款83658.7694837.0974423.9749876.94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5496.4017566.599649.167291.18
应付职工薪酬11162.5915161.3414749.125478.09
应交税费8994.3918375.2016216.438925.68
其他应付款(合计)284059.21259375.70170801.5692794.24
其中:应付利息--601.19
应付股利50.00--
其他应付款284059.21259325.70170801.5692193.0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457651.72324008.32138990.28158803.67

其他流动负债30215.9541778.5752725.7836048.86
流动负债合计1700369.841509110.741389928.601358464.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847545.33750773.86383666.7391149.78
应付债券---49800.99
租赁负债859.05865.544524.66-
长期应付款8886.3328563.5453802.2540054.98
递延所得税负债5203.085231.815564.5160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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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29124.5031265.7020015.2316714.69
非流动负债合计891618.29816700.45467573.37203768.79
负债合计2591988.132325811.191857501.981562233.2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13558.66513558.66478352.23478352.23
资本公积金839727.25821424.86544475.63537087.96
减:库存股25401.1915306.51--
其它综合收益-1441.0413210.611748.782297.34
专项储备2179.852712.78948.731059.83
盈余公积金11742.1411742.148290.827291.60
未分配利润530159.34501043.69389031.90304878.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870525.011848386.221422848.081330967.06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292419.68238763.33158431.7077629.82
所有者权益合计2162944.692087149.551581279.781408596.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754932.814412960.743438781.762970830.17
(二)合并利润表
表:发行人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2022825.602939177.271930101.831246627.63
营业收入2022825.602939177.271930101.831246627.63
营业总成本1935804.402757158.531827415.121206525.80
营业成本1746811.922511907.471597661.961038904.16
税金及附加7157.869384.679016.936747.80
销售费用6384.259431.007024.375384.46
管理费用65062.2270584.9766278.8154981.90
研发费用76181.10113748.0480502.3848863.03
财务费用34207.0542102.3766930.6651644.45
其中:利息费用56169.8671940.4966213.6055924.03
减:利息收入4965.247693.505421.915657.38
加:其他收益11150.328828.0511126.9815091.97
26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投资净收益6626.587263.4218685.282949.14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31.49-300.97
资产减值损失-6216.93-32719.97-7418.96-423.49
信用减值损失-2895.16-8194.75-7798.02-908.54
资产处置收益-6592.97-1726.60-2173.73-2668.16
营业利润89061.57155167.91115108.2654142.76
加:营业外收入1615.29636.65741.66328.12
减:营业外支出1412.491078.66586.60980.54
利润总额89264.37154725.90115263.3253490.35
减:所得税14351.5221476.1119218.4810769.57
净利润74912.85133249.7996044.8542720.78
持续经营净利润74912.85133249.7996044.8542720.78
减:少数股东损益20150.953660.943716.561470.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4761.90129588.8492328.2941250.45
利润
加:其他综合收益-12124.7818820.53-1009.11-1791.50
综合收益总额62788.07152070.3295035.7340929.2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22677.8211019.653256.001261.81
合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
40110.25141050.6791779.7339667.47
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发行人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13626.673050665.612031824.591381501.69
收到的税费返还105325.89143853.5037914.7617828.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6.0034028.1020249.4421817.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38958.563228547.212089988.781421147.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55740.113049523.271881367.201226843.6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6819.2999185.9571011.8252448.21
支付的各项税费30154.1150941.8534336.5130900.71
266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544.4730626.4829100.8825549.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85257.983230277.552015816.41133574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700.58-1730.3574172.3885405.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170.8945532.4521222.3110532.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71.631990.176545.082446.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690.0146.4218.0445.51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11156.04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89.8263.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832.5352658.8638941.4713087.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65925.79413277.91316945.00142561.55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2289.5070069.1715777.2310252.5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3489.502926.04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19.105672.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1534.39483347.08336211.72161412.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701.86-430688.22-297270.25-148325.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4530.26322577.88116903.05301881.2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44530.2654790.38116903.0563230.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39732.881347986.351263514.51989854.2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823.2250141.3621225.21105380.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7086.361720705.591401642.771397115.6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26080.51914765.271160973.211046384.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81938.4182627.7864416.9380158.76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1634.27699.902352.00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7471.12101615.7323199.36101299.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5490.031099008.781248589.501227842.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596.32621696.81153053.28169273.5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369.7913100.02-2812.17-2335.88
26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2035.16202378.27-72856.76104017.9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1780.08319401.81392258.58288240.5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9744.91521780.08319401.81392258.58
26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历次主体评级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历次主体评级情况评级日期主体信用评级评级展望评级机构
2023-10-12 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2-03-25 AA 稳定 联合资信
2021-06-10 AA 稳定 联合资信
2020-06-28 AA 稳定 联合资信
2020-06-23 AA 稳定 联合评级
2020-06-22 AA 稳定 中诚信国际
2019-05-29 AA 稳定 中诚信证评
2019-05-28 AA 稳定 联合评级
2019-05-28 AA 稳定 联合资信
2018-06-25 AA 稳定 中诚信证评
2018-06-22 AA 稳定 联合资信
2018-06-22 AA 稳定 联合评级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根据2023年10月12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主评字【2023】
0585 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东方金诚2023年10月25日出具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3】0837 号),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评级报告主要事项如下:
(一)优势
26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公司形成了“新能源材料制造+城市矿山开采”双轨驱动业务
的产业体系,具备完整的循环产业链,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明显,综合实力很强;
2、公司新能源材料制造产品主要包括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
及金属镍等,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近年公司产能及销量增长较快,并已实现8系及8系以上高镍产品转型升级,出货量居市场前列;
3、公司城市矿山开采业务以回收处理废旧动力电池、电子废弃
物、报废汽车与镍钴锂钨战略资源等为主,随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即将进入到报废高峰期,未来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将成为公司收入及利润的主要增长点;
4、2022 年公司以中国第一批绿色企业在瑞交所成功发行 GDR并上市,GDR 募集资金总额 3.81 亿美元,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同时作为 A 股和瑞交所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畅通。
(二)关注
1、近年动力电池呈现技术迭代加快的特征,若公司不能及时将
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则可能会面临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2、动力电池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同时公司原材料以外购为主,
近年镍、钴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公司成本控制压力增大,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
3、公司有息债务规模保持增长,在建和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
未来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27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跟踪评级安排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东方金诚将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为“该债项”)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持续关注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受评主体”)和该债项相关的、可能影响其
信用等级的重大事项,实施跟踪评级。东方金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满后不再承担对该债项的跟踪评级义务。
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东方金诚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该债项信用等级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
在该债项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信用评级的事项时,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应及时告知东方金诚,并提供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就相关事项进行分析,视情况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
需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有权视情况采取延迟披露跟踪评级结果、确认或调整信用等级、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
托评级合同约定向相关单位报送或披露,在该债项交易场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 (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
予以公告,且在交易场所网站公告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27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其他重要事项无。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合计
32713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额度1862690.69万元,尚未使用的
授信额度为1408609.31万元。
表: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统计
单位:万元法人主体授信银行授信总额已用授信剩余合计
建设银行270000.00175555.0094445.00
华兴银行40000.0010000.0030000.00
民生银行50000.0030000.0020000.00
浦发银行55000.0038800.0016200.00
中国银行54500.0030500.0024000.00
光大银行40000.0028000.0012000.00
工商银行110000.0068860.0041140.00
广发银行30000.0020000.0010000.00
广州银行40000.0028032.0011968.00
东莞银行30000.0030000.00-
格林美股份有限进出口银行80000.0046300.0033700.00
公司江苏银行40000.0020000.0020000.00
国家开发银行89000.0064000.0025000.00
招商永隆银行30000.00-30000.00
华侨永亨银行30000.0010000.0020000.00
渣打银行30000.00-30000.00
集友银行16000.0013600.002400.00
恒丰银行30000.0015000.0015000.00
恒生银行30000.00-30000.00
上海银行30000.0030000.00-
华夏银行30000.0018666.0011334.00
三井住友银行50000.0030000.0020000.00
27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法人主体授信银行授信总额已用授信剩余合计
杭州银行30000.0010000.0020000.00
北京银行30000.0020000.0010000.00
中国银行150000.0058101.0091899.00
农业银行50000.0034100.0015900.00
中信银行132000.00103211.0028789.00
华夏银行15000.0013500.001500.00
进出口银行130000.00112900.0017100.00
荆门农商行22000.006630.0015370.00
兴业银行48000.0020000.0028000.00
荆门市格林美新建设银行50000.0010066.0039934.00
材料有限公司湖北银行35000.0030000.005000.00
浙商银行27000.00500.0026500.00
交通银行26000.0015449.0010551.00
浦发银行23000.0023000.00-
平安银行20000.00-20000.00
国际金融公司50000.0050000.00-
东亚银行20000.00-20000.00
工商银行10000.005500.004500.00湖北绿钨资源循
中信银行15000.00-15000.00环有限公司
格林美(武汉)建设银行9000.003000.006000.00城市矿山产业集
兴业银行4000.004000.00-团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39500.0032154.007346.00
中国银行20000.00-20000.00
交通银行44000.0022000.0022000.00
浦发银行20000.009064.0010936.00
江苏银行25000.00-25000.00
格林美(江苏)
农业银行54000.0010863.0043137.00钴业股份有限公
南京银行25000.008384.0016616.00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40000.0020000.0020000.00
建设银行49000.0035364.0013636.00
招商银行20000.007800.0012200.00
上海农商行35000.00-35000.00
永丰银行13000.005000.008000.00
工商银行22000.0014790.007210.00
格林美(无锡)
建设银行35000.0019370.0015630.00能源材料有限公
浦发银行40000.0029028.0010972.00司
江苏银行30000.004000.0026000.00
27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法人主体授信银行授信总额已用授信剩余合计
华夏银行9800.00-9800.00
农业银行25000.004330.0020670.00
光大银行15000.007000.008000.00
中国银行30000.00-30000.00
中信银行10000.00-10000.00
广发银行10000.00-10000.00
中国银行80000.0040452.0039548.00
工商银行13000.003735.009265.00
福安青美能源材民生银行10000.004411.005589.00
料有限公司农业银行27000.008400.0018600.00
光大银行10000.00-10000.00
进出口银行10000.003538.006462.00
格林美(荆门)
工业污水处理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6000.0013900.002100.00限公司
格林美(深圳)
循环科技有限公浦发银行6000.001979.004021.00司
格林爱科(荆门)光大银行5000.005000.00-新能源材料有限
华夏银行10000.009000.001000.00公司
格林美(湖北)
新能源材料有限交通银行20000.0017970.002030.00公司荆门美德立数控
建设银行22000.00-22000.00有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
渣打银行140000.00140000.00-物流有限公司
格林美(荆门)
高纯化学材料有中国银行18000.0016866.001134.00限公司
格林美(湖北)
固体废物处置有华夏银行23000.0021531.001469.00限公司
工商银行10000.009990.0010.00
浦发银行10000.0010000.00-
中国银行15000.0015000.00-江西格林循环产
农业银行5000.005000.00-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15000.0011000.004000.00
九江银行13500.0012500.001000.00
北京银行10000.009850.00150.00
27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法人主体授信银行授信总额已用授信剩余合计
招商银行10000.005452.004548.00
建设银行18000.0014000.004000.00
兴业银行18000.0013500.004500.00
江西银行10000.005200.004800.00
交通银行15000.008000.007000.00
合计3271300.001862691.001408609.00
(二)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三)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累计发行境内外
债券13只,共计55.50亿元,累计偿还债券55.50亿元。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
的债券余额为0元,累计已发行债券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统计
单位:亿元、%、年
序回售/赎回发行发行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债券简称发行日期到期日期债券期限号日期规模利率余额况发行人行使赎
回选择权,已于
117格林债2017-08-252020-8-252022-08-255(3+2)6.006.27-
2020年8月25日全部赎回。
2019年9月23
216格林012016-09-222019-09-232021-09-225(3+2)8.004.00-
日已全部回售
已到期兑付,其中2017年12月
21日回售0.98
312格林债2012-12-212017-12-212020-12-218(5+3)8.006.65-亿元,剩余金额于2020年12月
21日到期兑付。
公司债小计22.00-
4 19 格林美 SCP001 2019-03-21 2019-12-17 0.74 1.50 5.50 - 已到期兑付
5 17 格林美 SCP003 2017-11-24 2018-08-25 0.74 3.00 6.00 - 已到期兑付
6 17 格林美 SCP002 2017-11-20 2018-08-19 0.74 3.00 5.83 - 已到期兑付
7 17 格林美 SCP001 2017-08-23 2018-05-21 0.74 2.00 5.29 - 已到期兑付
27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回售/赎回发行发行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债券简称发行日期到期日期债券期限号日期规模利率余额况
8 17 格林美 CP001 2017-07-25 2018-07-27 1.00 3.00 5.18 - 已到期兑付
9 16 格林美 CP001 2016-01-28 2017-02-03 1.00 5.00 4.50 - 已到期兑付
10 15 格林美 CP001 2015-08-31 2016-08-30 1.00 3.00 4.40 - 已到期兑付
11 16 格林美 MTN001 2016-03-15 2019-03-17 3.00 3.00 4.80 - 已到期兑付
12 15 格林美 MTN001 2015-09-07 2018-09-09 3.00 5.00 5.19 - 已到期兑付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28.50-
2021年11月1日已回售4.5亿
元债券本金,
2021-11-1
1316格林绿色债2016-10-312023-10-317(5+2)5.004.47-2021年12月27
2021-12-27日提前兑付剩
余0.5亿元债券本金。
企业债券小计5.00-
合计55.5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存续的可续期债。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已申报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含境外)发行人于2022年11月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1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2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该批复项下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元。
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获批复尚未发行的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已申报尚未获批的债券。
(五)最近三年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276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现象。
(六)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延迟支付债券本息或其它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开发行的存续期公司债券余额为0.00亿元。发行人本期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3.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公开发行的未兑付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3.00亿元,占截至2023年6月末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数的比例为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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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增信情况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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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公司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次公司债券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附件规定,公司债券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公司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公司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其
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对公司债券在交易所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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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本次公司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次公司债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次公司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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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存续期内,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根据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信息保密措施
在公司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
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在与上述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对其工作中接触到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密。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涉及的文件,在报告过程中,应由信息报告人直接向董事会秘书本人报告,在相关文件内部流转过程中,由报告人直接报送董事会秘书本人,董事会秘书自行或指定证券部专人进行内部报送和保管。
2、临时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临时报告的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部完成,并区分以下情况:
(1)对于以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
28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的形式披露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形成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后披露相关公告。
(2)对于非以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的形式披露的临时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履行以下审批手续后方可公开披露: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应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经董事长审核签字;
*以监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应提交全体监事审阅,并经监事会主席审核签字。
(3)公司选择《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需披露的信息均通过上述媒体公告。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根据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所有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由证券部负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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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时知悉公司组织与运作的重大信息、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其他应当披露的信息。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各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督促
本部门及本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本部门、本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信息能够及时报告给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部应做好对信息披露的配合工作,以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临时报告能够及时披露。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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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的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董事责任
公司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
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2、监事责任
公司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
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应当说明编制和审核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
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申请:公司发布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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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自动传真系统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业务专区提出申请,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提交公告内容及附件。
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员对公司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董事会秘书对审核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并根据要求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发布:发布信息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披露。
公司选择《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需披露的信息均通过上述媒体公告。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各参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信息
披露报告人,负责重大信息的报告事宜。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各参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报告人应当在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
的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各参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报告人负责
本部门、本公司应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相关文件的准备、草拟工作,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报告人原则上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但如遇紧急情况,也可以先以口头形式报告,再根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的要求补充相关书面材料,该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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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重大事项的情况介绍、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政府批文、
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书等。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应就信息披露报告人报告的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判断是否需要公告,如需要公告相关信息,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汇报。
二、定期报告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交所相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三、重大事项披露
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
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领域、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及其产生的环境效益等。受托管理人应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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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息兑付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交所其他业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做好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切实履行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和信用风险管理义务。如本期债券的偿付存在不确定性或者出现其他可能改变债券本次偿付安排事件的,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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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偿债计划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11月23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6年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二、偿债资金来源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
1421147.38万元、2089988.78万元、3228547.21万元和1529967.33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规模较大。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发行人较好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将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246627.63万元、1930101.83万元、2939177.27万元和1293958.5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2720.78万元、96044.85万元、133249.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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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55479.43万元。
发行人在行业地位突出,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营业收入和现金流有望进一步提升,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保障。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流动资产变现
发行人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流动资产为2094935.1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427144.47万元。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也会不断增多,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
2、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资信优良,与各大商业银行都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沟通经验。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合计
3271300.00万元,已使用额度1862690.69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
额度为1408609.31万元。必要时可以运用剩余的授信额度,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一系列安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
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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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1、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合并
报表范围主体的货币资金。偿债资金来源于货币资金的,发行人承诺:
在本期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分期偿还、赎回)前20个交
易日货币资金均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100%;在本期债券每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前5个交易日货币资金均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
100%。
2、为便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持有人等了解、监测资金变化情况,发行人承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本息偿付日前的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
3、发行人于本息偿付日前定期跟踪、监测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情况。如出现偿债资金来源低于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资产变现、催收账款和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并确保下一个监测期间偿债资金来源相关指标满足承诺相关要求。
如发行人在连续两个监测期间均未达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应在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提前归集资金。发行人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1个月内归集偿债资金的20%,并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交易日归集偿债资金的50%。
4、当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发生较大变化、未履行承诺或
预计将无法满足本期债券本金、利息等相关偿付要求的,发行人应及时采取和落实相应措施,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发行人违反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承诺且未按照本条约定归
29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集偿债资金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本节“(三)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交叉保护承诺
1、发行人承诺,报告期内发行人或发行人全部重要子公司已经
不能按期偿付本条第(1)项金钱给付义务,金额达到第(2)项给付标准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金钱给付逾期状态:
(1)金钱给付义务的种类:
银行贷款、信托贷款、财务公司贷款;
委托贷款;
承兑汇票;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应付租赁款;
资产管理计划融资;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债权投资计划;
除本期债券外的公司信用类债券;
(2)金钱给付义务的金额:
金额达到5000万元,或占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
2、出现违反“(二)交叉保护承诺第1条”约定的交叉保护承
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3、当发行人发生违反交叉保护承诺情形时,发行人将及时告知
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人违反交叉保护条款且未在“(二)交叉保护承诺第2
29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本节“(三)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三)负面事项救济措施如发行人违反本章相关承诺要求且未能在本节“(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或“(二)交叉保护承诺”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
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1、在30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2、在30个自然日内发布公告,提高本期债券下一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3、在15个自然日内提出为本期债券增加分期偿还、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等条款的方案,并于30个自然日内落实相关方案。
4、在30个自然日内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四)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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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聘任民生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本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七)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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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本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自律组织的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五、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发行人保证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以下情形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
1、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成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当发行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时,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发行人自原约定各给付日起9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全
29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额履行或协调其他主体全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则发行人无需承担除补偿机制(或有)外的责任。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
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
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4、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的约定且未按持有人要
求落实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
5、发行人违反本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
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
6、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本期债券构成本节“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一)违约情形及认定第6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期债券构成本节“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一)违约情形及认定第6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
29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人可以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3)支付逾期利息。本期债券构成本节“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一)违约情形及认定第1项至第3项”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自债券违约次日至实际偿付之日止,根据逾期天数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如果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及时兑付本金,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
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4)支付违约金。本期债券构成本节“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一)违约情形及认定第1项至第5项”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自债券违约次日至实际偿付之日止,向本期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金。
(5)提前清偿。发行人出现未按期偿付本期债券利息、回售、赎回、分期偿还款项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开持有人会议要求发行人全额提前清偿,但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或持有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当发行人发生本条约定的持有人会议有权要求提前清偿情形,且持有人会议决议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发行人自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日起9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
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消除负面情形或经持有人会议豁免触发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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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清偿义务的,则发行人无需承担提前清偿责任。
2、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
用《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式
1、发行人、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本募集说明
书、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影响。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通过如下方式解决争议:受托管理人住所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有管辖权法院。
2、如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期债券或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发生争议,不同文本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六、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规范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债
297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节仅列示了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1、总则
1.1为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与义务,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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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本期债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日、发行利率、发行规模、含权条款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设置情况等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定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1.2债券持有人会议自本期债券完成发行起组建,至本期债券债
权债务关系终止后解散。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包括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持有人)组成。
债券上市期间,前述持有人范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约定的程序召集、召开,对本规
则约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应当确保会议表决时仍然持有本期债券,并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规则相关约定,并受本规则之约束。
1.4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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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1.5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
见证律师应当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的确定、决议的效力及其合法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1.6债券持有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而产生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相关会务费用由会议召集人自行承担。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者其他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2.1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本规则第2.2条约
定的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2.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2.2.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a.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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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c.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d.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e.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2.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2.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2.2.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a.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b.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c.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
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d.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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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e.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f.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
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g.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h.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2.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2.2.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3.1会议的召集
3.1.1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本规则第2.2条约定情形之一且具有符合本规则约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债券总额
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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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交易日。
3.1.2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
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议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出符合本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
复是否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1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相关工作。
3.1.3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
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有权自行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方式、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3.2议案的提出与修改
3.2.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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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或者约定,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
具体方案或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3.2.2召集人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
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案人)
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议案,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3.2.3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
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
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机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
的机构或个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3.2.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代表人代表债券
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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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谈判
协商并签署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明确下列授权范围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a.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
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
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b.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
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时,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有人意见行事。
3.2.5召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相关提案人、议案
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尽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本规则第3.2.1条的约定,且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的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本规
则第4.2.6条的约定进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
明确该项表决涉及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生效条件。
3.2.6提交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
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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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3.3会议的通知、变更及取消
3.3.1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10个交易日
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的会议)召开日前第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
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时间等议事程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3.3.2根据拟审议议案的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以现场(包括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计票方式等信息。
3.3.3召集人拟召集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可以在会议召开日
前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征询债券持有人参会意愿,并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相关安排。
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及时反馈参会情况。债券持有人未反馈的,不影响其在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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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债券持有人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持有异议或有
补充意见的,可以与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3.3.5召集人决定延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变更债券持有人
会议通知涉及的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3.3.6已披露的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提前。因发生紧急情况,受托管理人认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应当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本规则第3.3.1条的约定。
3.3.7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
由消除、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或本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取消。
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反馈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不足本规则第4.1.1条约定有效会议成
立的最低要求,且召集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定直接取消该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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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因出席人数未达到本规则第4.1.1条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成立的最低要求,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的相关意见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最大可能。
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a.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b.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c.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d.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或者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4.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4.1.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在非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4.1.2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
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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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4.1.3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出席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或者根据本规则第3.1.3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
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
行沟通协商,形成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决议等。
4.1.4拟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
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
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明相关情况,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审议议案决议事项的相关安排。
4.1.5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
持续跟踪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4.1.6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受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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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载明委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4.1.7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理
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4.1.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议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a.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b.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c.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
会议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
3.2.3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进行沟通协商;
d.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4.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4.2.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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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下列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a.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b.本期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c.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d.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4.2.3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三种类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但未提交表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4.2.4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当连续进行,直至完成所有议案的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一致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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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形成决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公告。
4.2.5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顺序,
依次逐项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4.2.6发生本规则第3.2.5条第二款约定情形的,召集人应就待决
议事项存在矛盾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议案投“弃权”。
4.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
4.3.1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下列属于本规则第2.2条约定权限范围内
的重大事项之一且具备生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a.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期债券清偿义务;
b.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c.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期
债券应付本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d.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e.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值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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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实现本
款第 a 至 e 项目的;
g.拟修改本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4.3.2除本规则第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
本规则第2.2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且具备生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连续召集三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且每次会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本规则第4.1.1条约定的
会议召开最低要求的,则相关决议经出席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4.3.3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
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因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致而不具备生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按照本规则提
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4.3.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
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
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申请或参与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
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诉讼,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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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
4.3.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
师共同负责清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计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公告披露日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4.3.6债券持有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召集人等申请查
阅会议表决票、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5.1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
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
形式、召开地点(如有);
(2)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
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3)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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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
就属于本规则第3.2.3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
更的拟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有);
(5)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6)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的5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期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拒绝。
5.2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
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
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是否具备生效条件、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情况;
(4)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5.3按照本规则约定的权限范围及会议程序形成的债券持有人会
议生效决议,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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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并督促其予以落实。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
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5.4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
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勤勉履行相应义务。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作出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承担,或者由受托管理人依据与债券持有人的约定先行垫付,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
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本规则
第4.1.7条约定,向之前未授权的债券持有人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权时间与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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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权利客观上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
自行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
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同或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6、特别约定
6.1关于表决机制的特别约定
6.1.1因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募集说
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享有的给付请求权与其他同期债券持有人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就不涉及其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
前款所涉事项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
权的未偿还债券余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
人作为特别议案提出,仅限受托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并由利益相关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特别议案的,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议案内容、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范围、生效条件,并明确说明相关议案不提交全体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的理由以及议案通过后是否会对未参与表决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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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议案的生效条件以受托管理人在会议通知中明确的条件为准。见证律师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就特别议案的效力发表明确意见。
6.2简化程序
6.2.1发生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有关事项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本节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a.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
b.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的;
c.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d.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已明确约
定相关不利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执行安排或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
e.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具备生效条件的拟审议议案与有表
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沟通协商,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如为第4.3.2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如
为第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已经表示同意议案内容的;
31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f.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计算)不超过4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6.2.2 发生本规则第 6.2.1 条 a 项至 c 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可以
公告说明关于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拟采取措施的内容、预计对发行人
偿债能力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等。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或者建议。
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本规则第4.3.2条第一款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2.3 发生本规则第 6.2.1 条 d 项至 f 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最
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
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详细说明拟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及其执行安排、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会议通知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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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生效及落实等事项仍按照本规则
第四章、第五章的约定执行。
7、附则
7.1本规则自本期债券发行完毕之日起生效。
7.2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对本规则部分约定进行变更或者补充的,
变更或补充的规则与本规则共同构成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的约定。
7.3本规则的相关约定如与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存在不一
致或冲突的,以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准;如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除相关内容已于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并披露以外,均以本规则的约定为准。
7.4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性以及其他因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纠纷,应当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5本规则约定的“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投资者认购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节中称“本协议”)。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受托管理人)
接受全体持有人的委托,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同意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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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民生证券,并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D 座
17层
联系人:冯睿
电话号码:010-85127781
邮政编码:100005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2022年2月10日,发行人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1、定义及解释
1.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募集说明书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协议。
2、受托管理事项
2.1为维护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民生证
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理人的
32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监督。受托管理人接受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委托,行使受托管理职责。
2.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个别债券持有人在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前向受托管理人书面明示自行行使相关权利的,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履职行为不对其产生约束力。受托管理人若接受个别债券持有人单独主张权利的,在代为履行其权利主张时,不得与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内容发生冲突。
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募集说明书、本协议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3任何债券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
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即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并受本协议之约束。
3、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3.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
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3.2发行人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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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应当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募投项目的,发行人应当按【季度】将资金使用计划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3.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两个
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发行人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三)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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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发行人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发行人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发行人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期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十二)发行人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发行人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发行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六)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发行人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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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决定,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发行人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发行人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募集说明书约定或发行人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五)发行人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六)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
较大影响的,发行人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应职责。
3.5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
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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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推进落实的,发行人应
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发行人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相关安排。
3.7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应当履行如下债券信用风险管
理义务:
(一)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二)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三)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发行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
的风险事项,及时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事件;
(五)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3.8预计不能偿还本期债券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
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偿债保障措施,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
受托管理人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发行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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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
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
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申请人自身信用。
履行偿债保障措施、追加偿债保障措施以及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发
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3.9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
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
后续偿债措施可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偿付及其安排、全部偿付措
施及其实现期限、由增信机构(如有)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发行人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3.10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
加入其中,并及时向受托管理人告知有关信息。
3.11发行人应当对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
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前述人员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管理人。
3.12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
管理人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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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3.1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3.14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协议第4.18条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受托管理人因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申请财产保全、实现担保物
权、提起诉讼或仲裁、参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等受托管理履职
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暂时无法承担的,相关费用可由_受托管理人_进行垫付,垫付方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
3.15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如存在违反或可能违反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4、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4.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
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职能力的专业人员,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按照【每季度一次的频率】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
32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划转情况。
4.2受托管理人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增信
机构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投资者权益保护机
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与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一)就本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增信机构的
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或获取相关会议纪要;
(二)每季度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三)每半年度调取发行人、增信机构银行征信记录;
(四)每年度对发行人和增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五)每年度约见发行人或者增信机构进行谈话;
(六)每年度对担保物(如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担保物状况;
(七)每年度查询相关网站系统或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发行人及
增信机构的诉讼仲裁、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八)每年度结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如有),检查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涉及具体事由的,受托管理人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发行人与增信机构进行核查。涉及增信机构的,发行人应当给予受托管理人必要的支持。
4.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季度】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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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
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在本期债券每次本息兑付日前_30_个工作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了解发行人的偿债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
4.4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的主
要内容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并将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按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互联网网站。
4.5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
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按规定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6出现本协议第3.4条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增信机构,要求发行人或者增信机构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7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4.8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
33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露义务。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4.9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期债券时,应当要求发行
人追加偿债保障措施,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或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担保提供方式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要求发行人追加偿债保障措施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产生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
4.10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
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4.11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期债券
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4.12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期债券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
件影响发行人按时兑付债券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
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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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损或灭失导致无法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
追加担保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4.13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受托管理人有权接受
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参加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
4.14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
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15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
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五年。
4.16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者保护条款履约保障机制为:
1、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1)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合
并报表范围主体的货币资金。偿债资金来源于货币资金的,发行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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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在本期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分期偿还、赎回)前20个交
易日货币资金均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100%;在本期债券每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前5个交易日货币资金均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
100%。
(2)为便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持有人等了解、监测资金变化情况,发行人承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本息偿付日前的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
(3)发行人于本息偿付日前定期跟踪、监测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情况。如出现偿债资金来源低于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资产变现、催收账款和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并确保下一个监测期间偿债资金来源相关指标满足承诺相关要求。
如发行人在连续两个监测期间均未达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应在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提前归集资金。发行人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1个月内归集偿债资金的20%,并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交易日归集偿债资金的50%。
(4)当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发生较大变化、未履行承诺
或预计将无法满足本期债券本金、利息等相关偿付要求的,发行人应及时采取和落实相应措施,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发行人违反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承诺且未按照本条约定归集偿债资金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本节“(三)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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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叉保护承诺
(1)发行人承诺,报告期内发行人或发行人全部重要子公司已
经不能按期偿付本节第*项金钱给付义务,金额达到第*项给付标准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金钱给付逾期状态:
*金钱给付义务的种类:
银行贷款、信托贷款、财务公司贷款;
委托贷款;
承兑汇票;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应付租赁款;
资产管理计划融资;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债权投资计划;
除本期债券外的公司信用类债券;
*金钱给付义务的金额:
金额达到5000万元,或且占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
(2)出现违反本节“2、交叉保护承诺第(1)条”约定的交叉保
护承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3)当发行人发生违反交叉保护承诺情形时,发行人将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人违反交叉保护条款且未在本节“2、交叉保护承诺第
(2)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本节“3、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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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面事项救济措施如发行人违反本章相关承诺要求且未能在本节“1、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或“2、交叉保护承诺”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
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1)在30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2)在30个自然日内发布公告,提高本期债券下一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3)在15个自然日内提出为本期债券增加分期偿还、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等条款的方案,并于30个自然日内落实相关方案。
(4)在30个自然日内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4.1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
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4.18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受托
管理人应当获得的受托管理报酬包含在承销费中,金额为10万元/年*发行期限,与承销费合并一次性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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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负担。
5、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
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应当提前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及其影响。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三)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四)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五)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六)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八)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九)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5.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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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一)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的;
(二)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发现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其发行的公司债券;
(四)出现第3.4条第(一)项至第(二十三)项等情形的;
(五)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受托管理人发现发行人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配合受托管理工作的,且经提醒后仍拒绝补充、纠正,导致受托管理人无法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受托管理人可以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说明上述情形的具体情况、可能产生
的影响、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等。
5.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在年
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领
域、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及其产生的环境效益等事项。
6、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6.1受托管理人不应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以下情形构成
本协议项下的利益冲突:
(一)因股权交易或其它原因,使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构成关联方关系。关联方认定标准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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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2006)》第二章的规定;
(二)因重大经济利益,使得受托管理人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
独立性可能受到损害,包括(1)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存在除证券承销和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专业收费服务之外重大的直接或间
接经济利益;或(2)受托管理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或(3)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三)因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使受托管理人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独立性可能受到损害;
(四)受托管理人因衍生品交易或其它原因,可以从本期债券价
格下跌或无法偿付中获益,或因本期债券价格上涨或偿付受损,或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其它利益冲突。
6.2发行人发现与受托管理人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6.2当出现本协议6.1条约定的利益冲突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在
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利益冲突情形,并预计该情形在短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能否消除。预计该情形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受托管理人应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利益冲突情形消除情况。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理由相信
受托管理人存在利益冲突情形,且受托管理人尚未就该情形公告时,可书面要求受托管理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
33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预计利益冲突情形无法在短期内消除;或受托管理人
预计短期内能够消除,但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消除;或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因利益冲
突情形书面要求受托管理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但受托管理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未能公告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程序。
6.3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
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6.4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对协议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
7、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7.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一)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二)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三)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四)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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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之日之后第十五个工作日起,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任受托管理人的名称,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起始日期,受托管理人变更原因以及资料移交情况。
7.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
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7.4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
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8、陈述与保证
8.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一)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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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一)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二)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
托管理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三)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
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
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9.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
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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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及募集说明书、本协议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0.2若因发行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的申请文件或募集文件以及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的其他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而导致受托管理人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受托管理人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因此产生的责任、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的赔偿,并使受托管理人免受损失和损害。
10.3若受托管理人根据本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从事履行其义务的行为,而该行为导致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政府调查、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执行费用),发行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但若该行为因受托管理人的重大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不在赔偿之列。
10.4若因受托管理人的重大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违反本
协议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受托管理人应对发行人因此产生的责任、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
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的赔偿,并使发行人免受损失和损害。
10.5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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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应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若上述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的损失是由于发行人违反本协议规定
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造成的,或者是由于发行人故意阻扰、设置障碍等故意或过失的原因妨碍受托管理人正常履
行受托管理人职责造成的,应由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即使受托管理人被债券持有人追索并经行政或司法、仲裁程序认
定需向债券持有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发行人仍负有向受托管理人赔偿全部损失和费用的责任和义务,受托管理人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要求发行人赔偿应承担前述法律责任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如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均存在过错的,则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10.6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其代表如果注意到可能引起本条所述情形,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10.7债券违约与救济
10.7.1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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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成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当发行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时,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发行人自原约定各给付日起9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全额履行或协调其他主体全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则发行人无需承担除补偿机制(或有)外的责任。
(二)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
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三)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
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四)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的约定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五)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六)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10.7.2违约责任及免除
(一)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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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履行。本期债券构成第10.7.1条第(六)项外的其他违
约情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期债券构成第10.7.1条第(六)项外
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可以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3、支付逾期利息。本期债券构成第10.7.1条第(一)项至第(三)
项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自债券违约次日至实际偿付之日止,根据逾期天数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如果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及时兑付本金,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
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4、支付违约金。本期债券构成第10.7.1条第(一)项至第(五)
项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自债券违约次日至实际偿付之日止,向本期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金。
5、提前清偿。发行人未按期还本付息、回售、赎回、分期偿还
款项以及违反募集说明书约定可能导致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开持有人会议要求发行人全额提前清偿,但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或持有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6、为救济违约责任支付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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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
《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
协商或其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
10.7.3当发行人发生本协议第10.7.2条约定的持有人会议有权要
求提前清偿情形,且持有人会议决议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发行人自持有人会议决议日生效起___90___自然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消除负面情形或经持有人会议豁免触发提前清偿义务的,则发行人无需承担提前清偿责任。
10.7.4如果发生本协议第10.7.1条约定的债券违约事件且自该债
券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持续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消除,受托管理人可自行,或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或强制发行人履行本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
11、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11.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
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上述争议提交受托管理人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11.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
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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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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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发行有关机构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 栋
20层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潘骅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栋20层
电话号码:0755-33386666
邮政编码:518101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联系电话:010-85127781
传真:010-85127650
有关经办人员:罗四平、冯睿、王雷、孙国强、张宇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路敦煌大厦 1栋 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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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B、11C、11D
负责人:纪超
联系电话:0755-82947600
传真号码:0755-82947500
邮政编码:518000
经办律师:周江涛、张栋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法定代表人:周含军
联系电话:010-88312386
传真号码:010-88312386
有关经办人员:陈启生、唐雪峰、周玲
(五)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3号楼-5层至45层101内
44层4401-1
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电话:17311229712
传真号码:86-10-62299803
有关经办人员:李豫琨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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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负责人:张国平
电话号码:0755-25938000
传真号码: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8
(七)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沙雁
电话号码:0755-88666173
传真号码:0755-88666149
邮政编码:518038
(八)募集资金等各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时代中心一、二楼
法定代表人:黄振文
联系电话:0755-27205887
传真:0755-27205883
有关经办人员:张奉
邮政编码:51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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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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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35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罗四平冯睿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尚文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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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周江涛张栋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纪超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公章)年月日
37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陈启生唐雪峰周玲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周含军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章)年月日
37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
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签字):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字):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年月日
380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发行人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投资者可在以下地址或网站查询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
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处
1、发行人
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 栋
20层2008号房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联系人:潘骅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栋20层2008号房
电话号码:0755-33386666
邮政编码:5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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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人:冯睿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D 座
17层
电话号码:010-85127781
邮政编码:100005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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