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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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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久遇 发表于 2023-11-22 00:00:00 浏览:  50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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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0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五、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9.95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7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711.9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4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预留177.99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5%,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
截止本激励计划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处在有效期内,尚有171.60万股未解除限售,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
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3人,包括公司(含合并
2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
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09元/股,授予价格不低于
本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
限制性股票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八、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可以在未来24个月内按50%、50%的比例分两期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50%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50%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九、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并不享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以下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该等股票通过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任何方式支配该等限制性股票以获取利益的权利。
十、激励对象在同时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前提下,可按本激励计划约定的比例进行解除限售。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目标值触发值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指标
(Am 或 Bm) (An 或 Bn)
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净利润增长率20%15.00%
2023年
首次授予的限售期营业收入增长率20%15.00%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净利润增长率35%26.25%
2024年
限售期营业收入增长率35%26.25%
第一个解除净利润增长率35%26.25%
2024年
预留授予的限售期营业收入增长率35%26.25%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净利润增长率50%37.50%
2025年
限售期营业收入增长率50%37.5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依照下表确定: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A≥Am 或 B>Bm X=100%
净利润增长 若 A/Am>B/Bm,则 X=A/Am*100%率、营业收入 An≤A<Am 或 Bn≤B<Bm
若 A/AmBm X=100%
净利润增长 若 A/Am>B/Bm,则 X=A/Am*100%率、营业收入 An≤A<Am 或 Bn≤B<Bm
增长率 若 A/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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