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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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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3-11-20 00:00:00 浏览:  63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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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9证券简称:安科生物公告编号:2023-051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3年11月21日
*预留授予价格:5.27元/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56.88万股
*预留授予登记人数:106人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
则的规定,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年9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3、2022年9月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科生物: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光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5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部门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科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5、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2年11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因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8、2022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部分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16日。
9、2023年9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权日:2023年9月8日;
(二)预留授予价格:每股5.27元;
(三)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106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56.88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约占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73257958股的0.21%。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预留授予权占本公告日总股序号激励对象职务数量(万股)益的比例本的比例
1窦颖辉副总裁40.0011.21%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105人)316.8888.79%0.19%
预留授予合计356.88100.00%0.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总股本的20%;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四)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肿瘤事业部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分别为36个月、48个月、60个月。激励计划授予肿瘤事业部以外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
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的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1、肿瘤事业部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的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肿瘤事业部预留部分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50%除限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肿瘤事业部预留部分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25%除限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肿瘤事业部预留部分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25%除限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非肿瘤事业部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的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肿瘤事业部以外的激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励对象预留部分限制
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50%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售期肿瘤事业部以外的激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励对象预留部分限制
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50%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售期
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并不享有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以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抵押、质押、担保、转让等任何方式支配该等限制性股票以获取利益的权利。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股利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五)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6年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
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之一。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情况如下所示:
(1)预留授予部分中肿瘤事业部激励对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2023年度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269%;或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7.63亿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年度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342%;或2023年及2024年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16.78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度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431%;或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7.76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度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537%;或2023年至2026年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40.95亿元。
注:预留授予的肿瘤事业部激励对象参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但该考核年度不进行解除限售安排,在计算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实际可解除限售份额时作统一解锁安排。
(2)预留授予部分中肿瘤事业部以外的激励对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度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269%;或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7.63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度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342%;或2023年及2024年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16.78亿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本次及以后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但肿瘤事业部激励
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解锁方式按本草案规定的相关内容处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1)预留授予的肿瘤事业部激励对象需在各年度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接受考核,
根据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公司层面业绩考公司层面业绩考公司层面解除限解除限售期核年度核系数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度25%
50%
2024年度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度-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度-25%
预留授予的肿瘤事业部的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将在2023-2026年度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80%60%0%
预留授予的肿瘤事业部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获授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总额度×(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2023年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2024年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若2023-2024年某一年度未实现相应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则预留授予的肿瘤事业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对应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为0。
除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外,若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业绩考核目标,预留授
予的肿瘤事业部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获授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总
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每个解除限售期期末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预留授予的除肿瘤事业部以外的激励对象在各个考核年度中需按照相关
规定接受个人业绩考核,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公式同首次授予。除肿瘤事业部以外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80%60%0%
若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获授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预留授予日公示情况不一致性的说明
预留授予日确定后在资金缴纳、权益登记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下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有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08人调整为106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1.38股调整为356.88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3]230Z024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3年10月3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356880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截至2023年10月30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676826758.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676826758.00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8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年11月21日。
六、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别比例本次增加比例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
46400065327.73356880046756945327.88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42920825325.6542920825325.60股权激励限
347924002.083568800383612002.29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120925730572.27120925730572.12
通股
三、总股本1673257958100.00356880016768267581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676826758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每股收益为0.42元。
九、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将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产生的费用应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激励成本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因此,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及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授予的限制性需摊销的总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股票(万股)费用
356.881498.90125.83716.94464.29137.5454.29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对应标准的将相应减少实际解限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摊销费用对本计划有效期年内净利润有所影响。同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优化经营效率,为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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