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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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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雪儿白 发表于 2023-11-21 00:00:00 浏览:  4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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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9证券简称:全通教育公告编号:2023-04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
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陈炽昌
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陈炽昌先生与控股股东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文旭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文旭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文旭顺与一致行动人陈炽昌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炽昌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316666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为委托表决权股份),以人民币5.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文旭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于2023年11月17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11月
20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本次交易前股东占总股本接受委托表决权接受委托表决权拥有表决权股数拥有表决权
持股数(股)
名称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比例中文
11325941717.8831%357548865.6455%14901430323.5286%
旭顺本次交易后股东占总股本接受委托表决权接受委托表决权拥有表决权股数拥有表决权
持股数(股)
名称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比例中文
14492608922.8831%40882140.6455%14901430323.5286%
旭顺本次交易前股东占总股本委托表决权股数拥有表决权股数拥有表决
持股数(股)委托表决权比例
名称比例(股)(股)权比例
陈炽昌357549685.6455%357548865.6455%820.00001%本次交易后股东占总股本委托表决权股数拥有表决权股数拥有表决
持股数(股)委托表决权比例
名称比例(股)(股)权比例
陈炽昌40882960.6455%40882140.6455%820.00001%本次交易前股东占总股本委托表决权股数拥有表决权股数拥有表决
持股数(股)委托表决权比例
名称比例(股)(股)权比例
林小雅24867690.3926%0024867690.3926%本次交易后股东占总股本委托表决权股数拥有表决权股数拥有表决
持股数(股)委托表决权比例
名称比例(股)(股)权比例
林小雅24867690.3926%0024867690.3926%
注:上述股票性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以上数据存在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最终交易各方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显示的股数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
涉及向市场减持。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单方的实际持股比例增加。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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