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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浪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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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浪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3-11-22 00:00:00 浏览:  3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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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
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胡建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聘任虞佳新先生、汪崇标先生、蒋洪元先生、宋昕先生和高用贵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王惠民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汪崇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能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激励机制,能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潘永祥徐宏斌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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