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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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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夜尽天明 发表于 2023-11-25 00:00:00 浏览:  37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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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证券简称:北京科锐公告编号:2023-067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的剩余股份37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9%)进行注销,并办理对应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542369011股变更为54233135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42369011元变更为542331351元。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因本次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月8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
区4号楼北京科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刘后弟
办公电话:010-62981321
邮箱:IR@creat-da.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2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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