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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0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5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5号,以下简称《监管措施决定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及《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2.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3.根据《事先告知书》、《监管措施决定书》及《决定书》相关内容,公司将追溯
调整前期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相关年度定期报告更新调整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请关注后续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
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事先告知书》及《决定书》以下相关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要求,公司追溯调整前期相关年度财务报表:1、京蓝科技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
京蓝科技对2018年合并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科鼎实)形成的商誉,2021年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为12700.94万元,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为41203.94万元。京蓝科技未按规定在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本期的折现率及前期的折现率、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重
要假设及其合理理由、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以及相关信息与形成商誉时或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的信息、公司历史经验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时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
其中,2021年、2022年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相关假设参数前后期不一致,导致预测结果与前期差异较大,对商誉减值的影响金额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一是资本结构前后期不一致。2019年、2020年计算折现率时采用资本结构是债权结构比率为
0.2021年、2022年采用目标资本结构计算折现率,目标资本结构采用可比公司平均资本结构,而可比公司平均资本结构2021年为73.97%,2022年为109.66%,与中科鼎实
2021年评估基准日实际资本结构5.36%、2022年2.81%,以及前期采用的资本结构差异巨大。二是可比公司含资本结构因素的 B 取值区间不一致。2019 年、2020 年折现率预测中的可比公司“含资本结构因素的 B”是按照基准日近 3 年的期间数据进行取值计算。2021年、2022年按照基准日前100周、2年取值计算。三是可比公司“股权公平市场价值”计算口径不一致。2019年、2020年折现率预测中的可比公司“股权公平市场价值”包含了可比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2021年、2022年折现率预测中的可比公司“股权公平市场价值”未包含可比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四是商誉相关资产组现金流量特征假设不一致。2019年、2020年假设商誉相关资产组在每个预测年度的中期产生现金流并能获得稳定收益,折现年限取值为0.5年、1.5年等。2021年、2022年是假设商誉相关资产组在每个预测年度的年末产生现金流,折现年限取的是1年、2年等。
2、京蓝科技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京蓝科技2021年对收购中科鼎实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对中科鼎实2022年营业收入的预测包括以前年度项目合同额的存量收入以及2022年度新增项目的增量收入,同时适当考虑了在手订单、跟单项目转化为在手订单的可能性和行业增速等因素进行预测。其中,基于3个跟单项目预计2022年增量收入0.99亿元缺乏依据,合理性明显不足。经查,跟单项目中的“南京某场地治理项目”“海宁某填埋场治理项目”“福州某场地治理项目”无法证实真实存在,或者无法证实大概中标金额及2022年预计收入金额来源。以上3个项目共影响预测收入-0.99亿元,导致计提商誉减值影响金额-2.37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6.49%。
3、京蓝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一是2017年至2018年期间,京蓝科技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向乌兰察布市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并将相关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2021年底期末余额为1.95亿元。京蓝科技2021年度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时账龄少算了一年,导致2021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2059.2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3%。
二是中科鼎实承做的义和庄济南市历下石油化工厂污染地块修复治理项目于2021年10月竣工验收,中科鼎实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履约义务,剩余款项收取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但京蓝科技2021年将1.08亿元项目工程余款计入合同资产,迟至
2022年末才将剩余0.97亿元款项转入应收账款,导致2022年度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87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5%。
(二)追溯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事先告知书》及《决定书》相关内容,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
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1年及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1、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不涉及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现将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体参数选取情况说明如下:
2019年减值2020年减值2021年减值2022年减值
序号参数测试的取值测试的取值测试的取值测试的取值
目标资本结构——目标资本结构—
1资本结构债权收益率为0债权收益率为0债权收益率为—债权收益率为
4.65%4.3%
2折现率11.66%11.49%7.71%7.82%
3贝塔系数基准日近3年基准日近3年基准日前100周基准日近2年
E=基准日股票收盘价 E=基准日股票收盘价
E=基准日股票收盘价“股权公平市*流通股数+限售股数**流通股数+限售股数*同花顺导出的总市
4*流通股数+限售股数*场价值”取值每股净资产+少数股每股净资产+少数股值1数据。
每股净资产东权益东权益选用中期现金流假选用中期现金流假选用期末现金流假选用期末现金流假资产组现金流
5设,折现年限0.5设,折现年限0.5设,折现年限1年、设,折现年限1
特征假设
年、1.5年等年、1.5年等2年等年、2年等
公司自2021年起更换了评估机构,由于各家机构有内部统一的参数取值规定,导致部分参数出现差异。
综上,根据《事先告知书》及《决定书》相关内容,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此项差错不涉及财务报表数据的调整,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已经完善并补充公告了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附注中商誉减值相关信息,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2023-052】号公告。
针对以上违规情况,公司已经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明确监管要求,后续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针对公司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追溯调整
根据《事先告知书》及《决定书》相关内容,京蓝科技2021年少计提减值损失
2.37亿元,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对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3、针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追溯调整
根据《事先告知书》及《决定书》相关内容,京蓝科技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2021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2059.26万元,京蓝科技子公司中科鼎实2022年度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73万元。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对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基于《事先告知书》及《决定书》如上相关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要求,公司追溯调整了2021年度、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一)更正事项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506997739.42-20592636.24486405103.18非流动资产:
商誉826096313.41-237000000.00589096313.41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4223838624.77-252839855.80-4476678480.57归属于母公司所
924282010.21-252839855.80671442154.41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239081229.48-4752780.44234328449.04
2、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021年度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154395540.99-20592636.24-174988177.23
资产减值损失-509034307.84-237000000.00-746034307.84
利润总额-1437505314.28-257592636.24-1695097950.52
净利润-1442654057.77-257592636.24-1700246694.01归属于母公司所
-1275441224.05-252839855.80-1528281079.85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167212833.72-4752780.44-171965614.16
(二)更正事项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1346655195.30-8730000.001337925195.30
非流动资产:
商誉414056885.20-237000000.00177056885.20递延所得税资
34245716.201309500.0035555216.20
产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5638745061.74-242766856.42-5881511918.16归属于母公司所
-505343745.75-242766856.42-748110602.17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116870036.75-1653643.58115216393.172、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022年度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165387995.7111862636.24-153525359.47
利润总额-1580019552.3411862636.24-1568156916.10
所得税费用-42901922.64-1309500.00-44211422.64
净利润-1537117629.7013172136.24-1523945493.46归属于母公司所
-1356153509.1810072999.38-1346080509.80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180964120.523099136.86-177864983.66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111076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其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必要的程序,认为董事会编制的《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五、风险提示
(一)根据更正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相关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第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9.5.2条和第9.5.3条的规定以及《决定书》陈述的情况,基于更正后的财务报表,经测算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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