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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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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运之起始 发表于 2023-11-28 00:00:00 浏览:  58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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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强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206200股,并于2021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445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74907673股,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959232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对应限售股数量为
2586186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0.7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战略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限售期间,华泰创新持股数量发生变动,系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有关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586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股占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股序号股东名称公司总股本比数量(股)数量(股)数量(股)例
1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25861860.75%25861860
合计25861860.75%2586186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战略配售股258618624
合计2586186-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华强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伟张展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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