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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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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zxt456 发表于 2023-11-24 00:00:00 浏览:  57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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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3证券简称:亚钾国际公告编号:2023-087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88万股,占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总股本92914.6903万股的0.31%(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处于自主行权期间,本公告涉及公司总股本及其占比的数据均是以截至2023年11月20日的公司总股本计算,下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1月29日。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9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1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实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或意见。2022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2022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工作,向符合授予条
2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24元/股。本次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2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21138953股增加至929138953股。
(六)2023年10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9月27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3年11月21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
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
下: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3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况,符合(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本项解除限售条件。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限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售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左述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情形,满足本项解除限售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件。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根据各考核年度的钾肥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产量 Q 及钾肥销量 S,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钾国解除限售批次及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2022年度共计实现钾基础考核目卓越考核目挑战考核目
标 A 标 B 标 C 肥产量 90.91 万吨,销售钾解除限考核
公司层面解公司层面解公司层面解肥91.02万吨,公司2022年售期年度除限售比例除限售比例除限售比例度业绩达到卓越考核目标
为 80% 为 90% 为 100% B,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
80万吨90万吨
第一个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已完
2022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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