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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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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稳稳的 发表于 2023-11-29 00:00:00 浏览:  59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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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5证券简称:鹏翎股份公告编号:2023-044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并且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余伟平盛元贵朱红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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