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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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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zxt456 发表于 2023-12-1 00:00:00 浏览:  4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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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 中嘉 公告编号:2023-69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博升优势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3),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鹰溪谷”)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
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计划自2023年5月30日起六个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
3元/股。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鹰溪谷及其一致行动人博升优势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288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4%,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0189670.49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鹰溪谷及其一致行动人博升优势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鹰溪谷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博升优势。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鹰溪谷持有公司股份207705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8%;鹰溪谷的一致行动人博升优势持有公司股份2098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它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
时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高于3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5月30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7、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
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鹰溪谷及其一致行动人博升优势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628880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0189670.4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增持计划实施前后鹰溪谷及其一致行动人博升优势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鹰溪谷20770518222.1821172108522.61
博升优势20980330.22143709331.53
合计持有股份20980321522.4122609201824.15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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