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98|回复: 0

麦捷科技:关于公司拟置入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报告

[复制链接]

麦捷科技:关于公司拟置入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报告

牛哥 发表于 2023-11-25 00:00:00 浏览:  3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置入标的公司报告期内
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24 号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置入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2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会计师”)作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国庭、李君、王理平、刘国斌、李庐易、谢国富和
惠州市安可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惠州市安可远磁
性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可远”)100.00%股权和王秋勇持有的
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之川”)20.00%股权的会计师,对其拟置入的金之川及安可远(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
真实性进行了专项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安可远
企业名称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博罗县泰美镇板桥工业区办公地址博罗县泰美镇板桥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张国庭注册资本3510万元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5863337178经营期限2011年11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磁性材料及器件、汽车配件、电力配件、粉末冶金专项核查报告第1页企业名称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部件。(不含电镀工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金之川
企业名称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光中路199号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光中路199号法定代表人张美蓉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253729603经营期限2000年12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生产、销售铁氧体软磁电子变压器、电感器等电子元器件及其应经营范围用产品、相关材料和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业务概述
1、安可远
安可远是国内能够规模化生产全系列铁硅合金软磁粉芯的主要
厂家之一,拥有从铁硅、铁硅铝粉体研发制造、粉体绝缘到粉体成型的全合金磁粉芯的完整供应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气车、充电桩、光优逆变器、家电、UPS 电源、通讯电源、储能,电池化成电源等领域。
2、金之川
金之川是上市公司的重要子公司,金之川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年高端磁性元件设计制造经验,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铁氧体软磁电子变压器、电感器等电子元器件。
(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业绩
1、安可远
报告期内,安可远的主要业绩情况如下:
专项核查报告第2页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5982.038958.959280.91
营业成本4846.957018.977495.85
销售费用168.92196.52223.06
管理费用521.69815.69773.13
研发费用383.84579.60626.48
财务费用157.43325.63266.01
营业利润-466.85-270.06-464.03
利润总额-512.00-346.58-565.73
净利润-512.00-346.58-565.73
2、金之川
报告期内,金之川的主要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36257.5254729.7342067.54
营业成本30546.0544362.8134718.46
销售费用194.18236.37196.38
管理费用1279.111053.711164.95
研发费用1414.462149.501485.31
财务费用-93.73-41.925.87
营业利润2395.166143.024304.76
利润总额2395.166143.834289.74
净利润2257.935560.043882.20
二、标的公司收入、毛利率情况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收入
1、安可远
报告期内,安可远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产品类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5978.5499.94%8958.59100.00%9277.2999.96%
其他业务收入3.490.06%0.360.00%3.620.04%
合计5982.03100.00%8958.95100.00%9280.91100.00%
专项核查报告第3页报告期内,安可远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982.03万元、
8958.95万元、9280.9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978.54万
元、8958.59万元、9277.2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99%。安可远主营业务为合金磁粉、合金磁粉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合金磁粉芯,涵盖铁硅铝、铁硅、超级铁硅铝、铁镍系列产品。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废品收入,报告期内总体占比较小。
2、金之川
报告期内,金之川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产品类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36024.7799.36%54187.4299.01%41854.5899.49%
其他业务收入232.750.64%542.310.99%212.960.51%
合计36257.52100.00%54729.73100.00%42067.54100.00%
报告期内,金之川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6257.52万元、
54729.73万元、42067.5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024.77
万元、54187.42万元、41854.5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99%。
金之川主营业务为铁氧体软磁电子变压器、电感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变压器。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原材料、废料、废品收入,报告期内总体占比较小。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毛利率
1、安可远
报告期内,安可远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项目营业收入毛利率营业收入毛利率营业收入毛利率
销售产品5978.5418.93%8958.5921.65%9277.2919.20%
报告期内,安可远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93%、21.65%、
19.20%,各期毛利率波动不大,毛利率变动主要为销售产品的结构变化导致。
专项核查报告第4页2、金之川
报告期内,金之川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项目营业收入毛利率营业收入毛利率营业收入毛利率
销售产品36024.7715.27%54187.4218.78%41854.5817.08%
报告期内,金之川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27%、18.78%、
17.08%,2023年1-9月毛利率低于其他期间毛利率,主要系2023年
1-9 月 BD 类变压、电感器中低毛利的产品收入占比增加,拉低整体毛利。
三、标的公司销售业绩真实性核查情况
(一)核查的范围
本次专项核查的范围为标的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真实性、成本费用的完整性。
(二)报告期销售收入核查
我们对销售收入实施了包括但不限于访谈、检查、函证、分析性
程序等核查程序,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了解标的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各项关
键的控制点,检查标的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评价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1)获取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合同条款与条件,核查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获取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对账单,核查收入确认是否具备充分单据支持;
(3)执行截止性测试,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对账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核实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报告期内,安可远及金之川销售收入确认总体原则一致,具体如下:
专项核查报告第5页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对于合金磁粉、变压器等主要销售业务,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标的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根据上述标准,标的公司结合销售订单实际执行情况,对于主营业务一般模式下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销售模式确认收入时点依据国内销售的货物按照合同约
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商品的控制权内销定送到客户约定地点后确认转移给客户。
销售收入的实现。
一般销售模式
出口销售为以取得提单日期,公司将货物装船离岸并完成报关手续后,外销且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
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标的公司金之川存在 VMI 销售模式,在该销售模式下,主营业务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销售模式确认收入时点依据
依据客户提供的采购预测,公司先将其产品送至客户代管仓,并由客户代为保管,VMI 销售模式 按照客户从代管仓实际领用情况确认收入
产品在货仓保存期间,其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客户实际领用后所有权归客户所有。
专项核查报告第6页上述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会计准则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3、对主要客户实施访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销售的主要客户采取了以实地走访为主,了解主要客户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合作历史、主要合作内容、付款条款、
合同签署情况、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情况,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访谈具体情况如下:
(1)安可远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访谈客户销售收入金额2936.314665.335717.51
销售收入金额5982.038958.959280.91
访谈客户销售收入占比49.09%52.07%61.61%
(2)金之川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访谈客户销售收入金额1471.0812837.659407.60
销售收入金额36257.5254729.7342067.54
访谈客户销售收入占比4.06%23.46%22.36%
说明:金之川客户访谈占收入比例低的原因系大客户 A 公司不
接受访谈,报告期内,向 A 公司销售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9.86%、63.93%、65.15%。
4、对主要客户实施函证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情况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各年度交易发生额、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以及关联关系等,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函证具体情况如下:
(1)安可远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9月各期间的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金额(A) 5982.03 8958.95 9280.91
发函交易金额(B) 4396.24 7628.58 7422.38
专项核查报告第7页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发函比例(C=B/A) 73.49% 85.15% 79.97%回函金额(D) 3519.42 5973.91 5804.92回函比例(E=D/B) 80.06% 78.31% 78.21%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的
应收账款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A) 4130.10 4525.17 4405.36
发函金额(B) 2994.15 3659.43 3660.21
发函比例(C=B/A) 72.50% 80.87% 83.09%回函金额(D) 2324.47 2742.66 2643.83回函比例(E=D/B) 77.63% 74.95% 72.23%
(2)金之川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9月各期间的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金额(A) 36257.52 54729.73 42067.54
发函交易金额(B) 34254.72 50700.76 37596.76
发函比例(C=B/A) 94.48% 92.64% 89.37%回函金额(D) 25822.54 50700.76 37099.34回函比例(E=D/B) 75.38% 100.00% 98.68%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的
应收账款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A) 14742.72 16960.58 13284.98
发函金额(B) 14351.26 15461.79 12401.79
发函比例(C=B/A) 97.34% 91.16% 93.35%回函金额(D) 10353.56 15461.79 12121.39回函比例(E=D/B) 72.14% 100.00% 97.74%
专项核查报告第8页5、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我们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送货单、销售发票、对账单等,判断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收入确认时点是否与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相符。
6、我们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了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核查标的公司客户的营业范围、资信背景、关联关系等情况,核查标的公司客户与标的公司交易的商业合理性。
7、我们获取标的公司重要银行账户对账单,检查银行回单是
否存在大额异常流水,银行回单显示的客户名称、回款金额是否同账面一致。
(三)报告期营业成本核查
我们对标的公司采购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实地查看、访谈、检查、
函证、分析性程序等核查程序,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通过实地查看标的公司仓库、生产现场及访谈财务、采购
等部门相关人员,了解标的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各项关键的控制点,并取得标的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对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关键的控制点执行穿行测试,采购与付款循环包括检查采购订单或合同、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单等单据;生产与仓储循环包括检查产成品出入库单等单据;
3、主要供应商访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主要供应商采取了以实地走访为主,结合视频访谈、电话访谈的方式,了解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合作历史、主要合作内容、付款条款、合同签署情况、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情况,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访谈具体情况如下:
(1)安可远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供应商访谈覆盖金额2568.264953.004627.54
专项核查报告第9页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采购总额4850.405574.395677.66
访谈供应商采购占比52.95%88.85%81.50%
(2)金之川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供应商访谈覆盖金额6301.8720812.7414174.11
采购总额15802.7333905.5923450.83
访谈供应商采购占比39.88%61.38%60.44%
4、主要供应商函证执行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进行了发函,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函证具体情况如下:
(1)安可远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9月各期间的采购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采购金额(A) 4850.40 5574.39 5677.66发函交易金额(B) 4475.13 5174.02 4137.64发函比例(C=B/A) 92.26% 92.82% 72.88%回函金额(D) 3328.12 4761.75 3595.51回函比例(E=D/B) 74.37% 92.03% 86.90%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的
应付账款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应付账款总余额(A) 1941.32 1803.10 1548.08发函应付账款余额(B) 1513.24 1293.35 1097.04发函比例(C=B/A) 77.95% 71.73% 70.86%回函金额(D) 1341.92 1148.94 952.57回函比例(E=D/B) 88.68% 88.83% 86.83%专项核查报告第10页(2)金之川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9月各期间的采购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采购金额(A) 15802.73 33905.59 23450.83发函交易金额(B) 10839.84 27924.00 19378.85发函比例(C=B/A) 68.59% 82.36% 82.64%回函金额(D) 6516.83 27924.00 19074.81回函比例(E=D/B) 60.12% 100.00% 98.43%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的
应付账款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应付账款总余额(A) 10035.21 12657.93 8818.89发函应付账款余额(B) 8044.36 7368.70 7213.14发函比例(C=B/A) 80.16% 58.21% 81.79%回函金额(D) 7920.30 6644.14 6973.86回函比例(E=D/B) 98.46% 90.17% 96.68%
5、我们实施了实质性分析程序,包括主要产品的成本波动分析等;同时结合利用本次标的公司存货评估情况对报告期内存货执行
减值测试程序,抽查标的公司主要产品进行减值测试,以判断标的公司存货减值原则是否与其制定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并保持了一贯性原则。
6、我们检查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业务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包括采购订单、入库单、发票、付款单据等,核对品种、数量等与入账记录是否一致。
7、我们对报告期末各类存货实施监盘程序并复核标的公司盘点资料,结合账面存货数据检查存货真实性。
专项核查报告第11页8、实施截止性测试
我们执行成本截止性测试,检查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库存商品出库记录,以确定已出库库存商品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核查营业成本是否存在跨期结转的情形。
(四)期间费用核查
1、期间费用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期间费用如下:
(1)安可远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金额金额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比重比重
销售费用168.922.82%196.522.19%223.062.40%
管理费用521.698.72%815.699.10%773.138.33%
研发费用383.846.42%579.606.47%626.486.75%
财务费用157.432.63%325.633.63%266.012.87%
合计1231.8820.59%1917.4421.40%1888.6820.3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231.88万元、1917.44万元和1888.6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59%、21.40%和20.35%,期间费用的变动幅度较小。
安可远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推广费,四项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94.90%、94.75%、92.07%。
其中,车辆使用费为销售人员用车油费、路桥费等费用,推广费为向广告公司支付的广告投放费、宣传画册费用等。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82%、2.19%、2.40%,变动幅度较小。
安可远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折旧与摊销,三项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为78.38%、86.04%、82.49%。2022年管理费用占收入的比重较高,系当期业务招待费增长导致。
安可远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与摊销,三项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重为97.78%、98.25%、95.52%。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2%、6.47%、6.75%,期间费用的变动幅度较小。
报告期内,安可远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63%、专项核查报告第12页3.63%、2.87%,2022年财务费用占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系借款利息增长导致。
(2)金之川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项目金额金额金额比重比重比重
销售费用194.180.54%236.370.43%196.380.47%
管理费用1279.113.53%1053.711.93%1164.952.77%
研发费用1414.463.90%2149.503.93%1485.313.53%
财务费用-93.73-0.26%-41.92-0.08%5.870.01%
合计2794.027.71%3397.666.21%2852.516.7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2794.02万元、3397.66万元和2852.51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71%、6.21%和6.78%。
金之川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三项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85.56%、78.97%、76.96%。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54%、0.43%、0.47%,占比较小。
2023年1-9月占比略有增加,系品质扣款增加导致。
金之川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占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为62.54%、70.38%、77.32%。2022年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偏低系受未达到业绩指标,管理层奖金减少导致。
金之川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折旧与摊销,三项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重分别为85.78%、91.77%、88.73%。其中直接投入包括材料费、水电费等。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波动较小。
报告期内,金之川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26%、-0.08%、0.01%,占比逐年下降,原因系标的公司现金流充足,减少债务融资,借款利息降低。
2、期间费用核查程序
(1)我们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的发生实施了分析性复核程序,比较各期间的变动以及分析费用率的变动是否合理;
专项核查报告第13页(2)对金额较大的费用检查了支出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原始发票、单据是否有效,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费用,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3)我们查阅了合同内部审批流程,检查是否存在已签合同,账面尚未发生费用的情形,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费用;
(4)我们检查了薪酬、折旧摊销等费用与相关资产负债科目增减变动额的勾稽关系;
(5)我们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金额的期间费用凭证,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执行了截止测试,以确定费用被正确记录在正确的期间。
四、核查结论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
销售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2、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构成及变动合理,报告期内营
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真实、准确、完整。
五、使用限制本报告仅供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可远100.00%股权和金之川20.00%少数股权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3年11月23日
专项核查报告第14页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9 20:42 , Processed in 0.242226 second(s), 3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