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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房A: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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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房A: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扬少 发表于 2023-12-1 00:00:00 浏览:  40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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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14点45分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9∶
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 48 楼 A 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唐小平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3164222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4362%。其中:
1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286422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13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9999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65%。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9999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9999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65%。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李文坤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642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9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1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1万元人民币。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642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9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642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9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4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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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俊峰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任伟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任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其离任后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642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9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王雨弦。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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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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