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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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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月牙儿 发表于 2023-12-2 00:00:00 浏览:  7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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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0证券简称:维尔利公告编号:2023-093
债券代码:123049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1月3日,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德泽”)与常州新北区嘉
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常州德泽将其持有的公司481927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让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17%(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份数的6.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近日接到常州德泽的通知,其与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一、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情况2023年12月1日,常州德泽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常州德泽持有公司股份21987948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13%(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份数的28.6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819277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17%(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份数的
6.2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转让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本次股份转让前本次股份转让后股东名称占剔除回购专用账占剔除回购专用账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户后总股本比例户后总股本比例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26807225634.86%21987948428.60%常州和嘉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00481927726.27%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根据《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证券账户名称为常州和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3、受让完成后,常州德泽和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的规定。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时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受让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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