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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兰微: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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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兰微: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好运 发表于 2023-12-5 00:00:00 浏览:  64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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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士兰微
股票代码:6004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23 层
权益变动性质: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签署日期:2023年12月4日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士兰微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2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士兰微、上市公司、指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48000000股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指
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低于5%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定对象发行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准则15号指告书》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
A 股 指
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法定代表人楼宇光注册资本987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经营范围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14-09-26至2024-09-25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23 层
通讯方式010-68576699-2203
(二)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36.4668%
2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2.2853%
3中国烟草总公司11.1426%
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1297%
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5.0648%
6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5.0648%
7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648%
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1.4182%
9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1.4182%
10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0.5065%
1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0.5065%
12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5065%
13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1216%
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4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0.1013%
15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1013%
16上海武岳峰浦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013%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者地区的居留权楼宇光男中国北京否董事长
张新男中国北京否董事、总裁杨鲁闽男中国北京否董事严剑秋男中国北京否董事王文莉女中国上海否董事范冰男中国北京否董事唐雪峰男中国北京否董事程驰光男中国武汉否董事林桂凤女中国北京否监事会主席李国华男中国北京否监事徐阳华男中国北京否监事高洪旺男中国北京否监事宋颖女中国北京否职工监事徐倩女中国北京否职工监事张春生男中国北京否副总裁黄登山男中国北京否副总裁韦俊男中国北京否副总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士兰微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持股比例
中芯国际(HK) 7.53%
华虹半导体10.41%
5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通富微电11.93%
国科微7.72%
北斗星通7.12%
国微控股9.23%
赛微电子10.15%
景嘉微6.10%
安路科技8.32%
国芯科技5.10%
长川科技5.05%
北方华创5.97%
中微公司13.15%
长电科技13.24%
安集科技5.05%
华大九天8.88%
芯原股份6.95%
德邦科技18.65%
江波龙6.23%
沪硅产业20.64%
拓荆科技19.86%
泰凌微8.95%
中巨芯26.40%
盛科通信19.60%
燕东微9.42%
中电港10.63%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6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2号),士兰微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000000股,并于2023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416071845股增加至1664071845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5.82%被动稀释至发行后的4.95%,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士兰微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士兰微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7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41607184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8235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82%,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6407184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8235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95%,持股比例低于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变为4.95%,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权益变动不会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8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投资管理部,以供投资者查阅。
1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楼宇光
2023年12月4日
12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股票简称士兰微股票代码600460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名称有限公司注册地点
718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有□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比例变化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是□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否?
的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执行法院裁定□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赠与□
其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823500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5.82%股份的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数量: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0.87%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持股数量:82350000股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4.95%
时间:2023年12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拥
方式:因士兰微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000000股,上市公司总有权益的股份变股本由1416071845股增加至166407184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发动的时间及方式
行前的5.82%被动稀释至发行后的4.95%,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是□是否已充分披露
否□资金来源
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
个月内变动其持否?有的权益
1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减持是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不适用?的问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
其对公司的负债,否□未解除公司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否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
是否已得到批准否□
不适用?
1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楼宇光
2023年12月4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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