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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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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小时光 发表于 2023-12-8 00:00:00 浏览:  37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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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3股票简称:三峡新材编号:临2023-060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162945000元(本金)
对公司影响:本案尚处立案受理阶段,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材”或“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粤03民初678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该院通知公司,就公司与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及许锡忠、刘德逊、许泽伟、深圳市英迈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朗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云银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江苏恒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波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奥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云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云峰智慧传媒有限公司、
詹国胜、詹齐兴、赖佩芬追偿权纠纷一案,该院已于2023年12月5日立案,案号为【(2023)粤03民初6785号】。
1二、案件当事人:
原告: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英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朗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四:深圳市云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五:江苏恒佳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六:深圳市波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七:深圳市奥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八: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九:深圳市云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十:深圳市云蜂智慧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十一:刘德逊
被告十二:詹国胜
被告十三:詹齐兴
被告十四:许锡忠
被告十五:赖佩芬
被告十六:许泽伟
三、诉讼请求:
公司的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判令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偿还公司代其向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偿付贷款本息的资金合计人民币162945000元,并向公司赔偿代偿资金占用损失(损失自代偿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计算至代偿资金全部清偿之日止);
2.请求确认公司对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名下的粤(2017)
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12666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13029
号不动产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请求确认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有效,确认公司对质押的应收账款(原值人民币
698283154.52元,质押登记证明编号14681381001752642385)清偿
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被告九、被告十、被告十二、被告十三、被告十四分别对被告一所欠公司的上述债务中属于编号07952贷款合同项下被告一不能清偿的债务分别承担十四分之一的清偿责任;
5.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被告九、被告十、被告十二、被告十三、被告十四、被告十
五、被告十六分别对被告一所欠公司的上述债务中属于编号02811贷款合同项下被告一不能清偿的债务分别承担十六分之一的清偿责任;
6.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件背景: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的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分别为借2017综22810盐田、借2018流07952盐田)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除公司提供保证
外,第二至第十六被告也就上述两笔贷款分别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到期后,公司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的通知,按照相关保证合同的约定,为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代偿了上述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162945000元。
公司代偿后多次要求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向公司归还代
偿资金、要求涉案贷款的其他保证人分担保证责任,但深圳市恒波商
3业连锁有限公司未向公司偿还代偿资金,其他保证人也没有分担保证责任。
被告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公司将其原值人民币
698283154.52元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作为其向公司清偿本案所涉
代偿债务的担保,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登记证明编号:14681381001752642385)。
被告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公司将其名下的粤(2017)深
圳市不动产权第0212666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13029
号不动产用于对涉案贷款的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及其他保证人对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该院于2023年12月5日受理立案。
五、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纠序纷原立案
被告涉案金额(元)案件事实概要进展情况号类告时间型
1追三深圳市恒2022/56893613.45公司为向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一审、未开
偿峡波商业连4/1限公司系是追偿代为偿还的广发庭权新锁有限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贷
纠材司、深圳市款本息,并确认三峡新材对深圳恒纷前海佳浩波质押给广发银行的额不动产享
投资合伙有抵押权,可优先用于偿还三峡新企业(有限材代深圳恒波偿还的资金在当阳合伙)、广市人民法院起诉。当阳市人民法院东恒大和已经裁定查封深圳恒波抵押给广
通信科技发银行的不动产,并裁定不得解除有限公司、上述不动产上的抵押及抵押登记
许锡忠、赖(抵押权人为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佩芬、刘德逊
2股深三峡新材、2022/56000000.00原告深圳市南普贸易有限公司诉一审、已开
权圳许锡忠12/1称,三峡新材与许锡忠串通,将原庭转市告持有的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
让南公司20%股权转让给三峡新材,原合普告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4同贸要求三峡新材和许锡忠连带向其
纠易支付股权转让款5600万元。三峡纷有新材的主要答辩意见为,原告与三限峡新材签订与履行关于新疆普耀
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股权的协
司议是通过公开程序实施的,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公允合理。三峡新材已经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故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六、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次诉讼相关工作正在积极进行,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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