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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关于公司持有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股权处置进展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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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关于公司持有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股权处置进展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的公告

鲁宾花 发表于 2023-12-9 00:00:00 浏览:  3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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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3-11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股权
处置进展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持有的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90.11179%的股权(以下简称“北方园林股权”)已于2023年12月8日过户至天津观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观园”)名下,自该日起,北方园林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持有北方园林股权的处置进展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处置进展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情况2023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等议案。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由管理人代表公司及全体债权人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公司持有的北方园林股权。
2023年10月13日10时至2023年10月14日10时,管理人在京东破产拍
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举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公司持有北方园林股权的拍卖活动,根据京东破产拍卖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以及代理人娄明财和买受人天津观园共同出具的《确认函》,由代理人娄明财以人民币11900001.00元的成交价代买受人天津观园竞得公司持有的北方园林股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处置公司持有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023年12月8日,公司持有的北方园林股权已过户至买受人天津观园名下;北方园林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已经提交变更并已由相关部
门审核通过;北方园林原营业执照已被工商登记部门回收,目前更名后的营业执照正在换发中;北方园林原印章已封存,待载有变更后企业名称及信息的营业执照换发完成后,将由股东天津观园刻制新章并销毁原印章。至此,北方园林股权交割已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自2023年12月8日起不再将北方园林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二、股权处置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处置以保障重整目标顺利实现、夯实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
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处置事项已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处置流程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债权人、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北方园林自2023年12月8日起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一)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相关主要银行账
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同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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