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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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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王员外 发表于 2023-12-12 00:00:00 浏览:  68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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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委员组成委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小组为日常办事机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1页共4页第八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活动。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条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
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
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对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评价;
第2页共4页(五)其它相关事宜。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要求或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的召开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委员主持召集人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经理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3页共4页第二十二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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