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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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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散户家园 发表于 2023-12-14 00:00:00 浏览:  5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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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2证券简称:万邦德公告编号:2023-050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黎莎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黎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陈黎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陈黎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6-86183925
传真号码:0576-86183897
电子邮件:wbdzy@wepon.cn
邮政编码:317500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附件:陈黎莎女士简历
陈黎莎女士,199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上海百秋尚美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黎莎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陈黎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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