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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独董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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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独董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零零八 发表于 2023-12-14 00:00:00 浏览:  53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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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4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修改部分以黑体标注)
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相应条款及内容作如下修订:
修改修改前修改后方式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黄山永新股第一条为了促进黄山永新股份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修订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
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的董事。修订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设独立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5
董事4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其应当具备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修订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会计专业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下列条件之一:
的人士。(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
-1-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
称、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第四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
全体股东负有勤勉与忠实义务。独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务,修订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第五条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
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修订履职能力;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会、证券交易所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独立董事除应当符第六条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
合担任董事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一)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格;
需的工作经验;(二)符合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二)熟悉证券市场及公司运求;
作的法律法规;(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
(三)能够阅读、理解公司的修订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
财务报表;(四)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行独立董事职责。事职责所必需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独立董事不得由下第七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
列人员担任: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事:
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修订(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社会关系;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10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2-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亲属;(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
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者在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员及其直系亲属;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属;
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五)为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提供法律、会计、咨询等服务的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人员;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
(六)在直接或间接与公司存职的人员;
在业务关系或利益关系的机构任(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职的人员;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七)其他与公司、公司管理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层或关联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
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
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当具有良好
的个人品德,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
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新增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后续
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各条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顺延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3-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的;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新增第九条独立董事在公司连续任
后续职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各条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顺延
新增第十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后续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各条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顺延立董事的职责。
第十一条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
新增独立性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自查,并将后续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各条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顺延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三章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
修订第三章独立董事的任免更换
第八条董事会、监事会、单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立董事的权利。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修订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增加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一条第十三条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开声明。后续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各条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召开前,董事会应当公布上述内顺延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容。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就其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是否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等内容进行审慎核实,并就核实结果作出声明与承诺。
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有关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作出声明与承诺。
-4-第九条在选举独立董事的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
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将所有被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及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被前,董事会应当披露第十三条以及前款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规定相关内容,并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相被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修订关报送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对独立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慎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判断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格并有权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出异议的,公司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说明。举。如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取消该提案。
第十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第十五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
与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任职期相同,任期修订
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第十一条独立董事应当按修订
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到第
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四章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第二
确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独十五见第二十五条立董事应当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条为出席。
后续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各条
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递进大会予以撤换。
第十二条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对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
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删除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后序益的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
各条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及时解释质递进疑事项并予以披露。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
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第十三条除出现上述情况第十六条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及公司章程第七条规定的不得担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修订
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5-独立董事被提前免职的,公司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独立董事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免职理性条件或者任职资格的,应当立即停止由不当的,可以做出公开的声明。履职并辞去职务。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因触及前款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
不符合有关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
第十四条独立董事在任期第十七条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的情况进行说明。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予以披露。
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公修订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
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符合有关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规定,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事,逾期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董事可以不再履行职务。选。
第四章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修订第四章独立董事的职责和履职方式
第十五条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删除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后序
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各条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递进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十六条董事会下设战略删除
及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后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条-6-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递进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
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十八条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
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对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及第二十条所
列事项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
大利益冲突事项等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新增东合法权益;
后续(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各条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顺延平;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十七条独立董事对全体第十九条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
股东负责,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别职权:
法权益不受损害。(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独立董事除行使董事的一般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职权外,还可以行使以下特别职(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权:大会;
(一)对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修订
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重大关利;
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报告,作为(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其判断的依据;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
-7-聘会计师事务所;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三)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半数同意。
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和咨询机构;由。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
第十八条公司重大关联交第二十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
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由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会审议:
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承诺的方案;
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1/2(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全体独立董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修订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如独立董事的上述提议未被
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第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
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删除薪酬;
后序
(四)聘任年度审计机构;
各条
(五)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递进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
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六)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8-(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
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
(一)同意;
(二)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三)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四)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第二十一条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且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
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
新增
(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后续
(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各条
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顺延施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包括同
意意见、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
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独立董事应当对出具的独立意见
签字确认,并将上述意见及时报告董事会,与公司相关公告同时披露。
第二十条独立董事应当在第二十二条独立董事应当在年
年报的编制披露过程中履行以下报的编制披露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职责:(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每位独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公司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考察。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二)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二)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9-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及其他相关材料。
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三)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料。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
(三)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二十一条独立董事发现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时,应当积极主动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必要时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调查:
(一)重要事项未按规定提交删除董事会审议;后序
(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各条务;递进
(三)公开信息中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或损害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二十条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新增议。
后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各条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顺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10-第二十二条独立董事享有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需经独立董事可以与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应当按法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料、提出意见建议等。董事会及相关人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员应当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要求和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意见认真研究,及时向独立董事反馈议
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修订案修改等落实情况。
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
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予以采纳。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删除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相关
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独立董事内容
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调整
司运营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独立董履职事实地考察。
保障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中
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后序
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各条职权。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递进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见第十一条修订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二十六条独立董事对董事会
议案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应当说明新增具体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的合法
后续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和各条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公司在披露董顺延事会决议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异议意见,并在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中载明。
-11-第二十七条独立董事在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应当积极参加并亲自出席其任职
新增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后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各条
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该专门委员会顺延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独立董事履职中关注到专门委员
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提请专门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第二十八条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公司重要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新增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后续董事会决议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各条会报告,并可以要求公司作出书面说顺延明。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未按前款规定作出说明或者
及时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四条除参加董事会第二十九条独立董事每年在公会议外,独立董事每年应保证不少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15日。
于10天的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
况等进行现场调查。修订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
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2-第三十条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履行职责的情况。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资料、相
关会议记录、与公司及中介机构工作人
新增员的通讯记录等,构成工作记录的组成后续
见第二十七条部分。对于工作记录中的重要内容,独各条立董事可以要求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
顺延员签字确认,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
董事提供的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
第二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形第三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之一的,独立董事应当发表公开声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明:所报告:
(一)被公司免职,本人认为(一)被公司免职,本人认为免职免职理由不当的;理由不当的;
(二)由于公司存在妨碍独立(二)由于公司存在妨碍独立董事
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致使独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致使独立董事辞立董事辞职的;职的;
(三)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充分(三)董事会会议资料不完整或者时,2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修订论证不充分,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相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延期审关事项的提议未被采纳的;议相关事项的提议未被采纳的;
(四)对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四)对公司或者其董事、监事、为向董事会报告后,董事会未采取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向董有效措施的;事会报告后,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
(五)严重妨碍独立董事履行的;
职责的其他情形。(五)严重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13-第二十六条独立董事应当第三十二条独立董事应当向公
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告,述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述职报告
(一)上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三)对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
的其他工作,如提议召开董事会、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及第二十条所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列事项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等。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第十修订
九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二十七条独立董事应当修订
通过《独立董事工作笔录》对其履后序
见第三十条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书面记载。各条递进新增后续
第五章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各章顺延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证券部门负责协助独立董事履新增行职责。
后续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各条
行职责提供协助,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顺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
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14-意见。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新增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后续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各条地考察等工作。
顺延公司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等环节,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及时向独立董事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及时向独
新增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法后续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公各条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提
顺延供相关会议资料,并为独立董事提供有效沟通渠道。
第三十六条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遭遇阻碍新增的,可以向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董事、后续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配合,并各条将受到阻碍的具体情形和解决状况记
顺延入工作记录;仍不能消除阻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披露事宜;公司不予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或者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新增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当承担独立后续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各条所需的费用。
顺延
第二十八条独立董事的津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当给予独立
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独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披露。修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行披露。
从公司及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司及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15-露的其他利益。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五章附则第六章附则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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