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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关于拟变更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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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关于拟变更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夜尽天明 发表于 2023-12-14 00:00:00 浏览:  4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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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股票简称:新纶新材公告编号:2023-076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合同已到期。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同时也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1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1385.7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3315.4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4225.19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A04 农、林、牧、渔业 渔业
F52.51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零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
I63息技术服务业传输服务
K70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492.54万元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260.6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4、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2(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湘飞,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
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鸿飞,1998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至今在中审亚太深圳分所从事审计工作,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亚太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预计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为220万元,如2023年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服务合同
3已到期,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受聘期间,中证天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以其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对中证天通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证天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同时也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变更不存在与前任审计机构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证天通、中审亚太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
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证券相关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生效日期
4本次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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