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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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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wingkuses 发表于 2023-12-15 00:00:00 浏览:  69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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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证券简称:荣科科技公告编号:2023-050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7甲3号荣科科技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健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
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代表公司股
份1283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419%。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代表公司股份1283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41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人,代表公司股份3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93%。
8、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见
1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同意12822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4%;
反对15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9.5789%;反对15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0.4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22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4%;
反对15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9.5789%;反对15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0.4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3、《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22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4%;
反对15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9.5789%;反对15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0.4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2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钟宇律师、岑慧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且出具了《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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