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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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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前后对照表

飞天 发表于 2023-12-14 00:00:00 浏览:  4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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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前后
对照表
(表中粗体下划线字为新增或修改的内容)
原制度修订条款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泰达股份有限第一条为规范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内部审计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令)、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基审计基本准则》、深交所制定的《上市本准则》、深交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深化中央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国资发监督规[2020]60号)及《天《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津市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津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20]60国资[2018]6号)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号)及《天津市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规定》(津国资[2018]6号)等有关文件,员会实施细则》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并结合《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度。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
指对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指对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
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
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
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和实际控制的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和实际控制的
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人员
第四条公司实行集分结合的内部第四条公司实行集分结合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公司本部设审计部承担审计管理体制。公司本部设审计部承担内部审计职能,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内部审计职能,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等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制等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各所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统各所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统
一指导、监督、管理。各所属企业按照一指导、监督、管理。各所属企业可按统一标准、分类别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照行业监管和企业实际设置内部审计机
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构,负责本企业范围内的内部审计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1原制度修订条款
委托和指导;也可不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兼职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对其开展的各项审计工作,如需对其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可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报审计部组织实施。
第五条审计部在公司党组织、公第五条审计部在公司党组织、公司董事会所属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司董事会所属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
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接受监事会的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接受监事会的指导与监督,在行政上向董事长报告日指导与监督,在行政上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常工作,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协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审计协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审计委员会可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审议计委员会可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审议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审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审
计计划、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重要审计计计划、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重要审计
报告及审计整改结果,听取内部审计工报告及审计整改结果,听取内部审计工作定期汇报及重大审计问题专项报告,作定期汇报及重大审计问题专项报告,管理和指导审计计划、重点任务、整改管理和指导审计计划、重点任务、整改
落实等重要事项,督促年度审计计划及落实等重要事项,督促年度审计计划及任务组织实施,研究重大审计结论和整任务组织实施,研究重大审计结论和整改落实工作,评价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改落实工作,评价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效,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董事会或提请效,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董事会或提请董事会审议。年度审计计划、重要审计董事会审议。年度审计计划、重要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整改结果在提交报告、审计意见、审计整改结果在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需提交党组织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需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研究讨论。
各级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
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违法违纪问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违法违纪问
题线索移送等事项,在向本级党组织及题线索移送等事项,在向本级党组织及董事会报告的同时,应向上一级内部审董事会报告的同时,应向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报告,审计发现的重大损失、重计机构报告,审计发现的重大损失、重要事件和重大风险应及时向审计部报要事件和重大风险应及时向审计部报告。告。
第六条董事长(或者主要负责第六条董事长(或者主要负责人)主管内部审计工作,主持制定审计人)主管内部审计工作,主持制定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内部审计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内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权限、工作经费、人力资源构的履职权限、工作经费、人力资源等,推动审计制度体系建设及审计工作等,推动审计制度体系建设及审计工作实施,是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实施,是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
审计部配备适当的内部审计人员,审计部配备适当的内部审计人员,明确规范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及审批程明确规范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及审批程序,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序,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与改进制度,并积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与改进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开发极了解、参与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开发和建设。所属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建设。所属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2原制度修订条款
的任免和年度绩效考核需听取公司本部的任免和年度绩效考核需听取审计部意
审计部意见,并将结果报审计部备案。见,并将结果报审计部备案。
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与经营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与经营
管理层的沟通机制,听取管理层对内部管理层的沟通机制,听取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审计问审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审计问题、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增强内部审题、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增强内部审计咨询服务功能。计咨询服务功能。
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恰当的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恰当的
专业教育、资历背景及必要的业务能力。专业教育、资历背景及必要的业务能力。
实施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实施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
(一)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一)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的战略计划、预算及业务流程政策;公司的战略计划、预算及业务流程政策;
(二)掌握审计、内部控制和公司治(二)掌握审计、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具有与所执行审计业务相匹配(三)具有与所执行审计业务相匹配的经验;的经验;
(四)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职(四)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职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独立(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勤勉,保守秘密,并保持应有客观,公正勤勉,保守秘密,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的职业谨慎;
(六)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技能,能(六)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和实施审计人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和实施审计人
员后续教育与培训制度,确保审计人员员后续教育与培训制度,确保审计人员通过必要的后续教育和合适的职业培训通过必要的后续教育和合适的职业培训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审计人员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审计人员也应加强专业学习和实际技能的提高,也应加强专业学习和实际技能的提高,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顺利开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展的需要。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本制度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本制度
执行审计任务,受董事会的支持与有关执行审计任务,受董事会的支持与有关制度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制度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
第十条审计部履行以下主要内部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以下主
审计职责:要内部审计职责:
(一)对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的内(一)对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的内部
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
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估;
(二)对公司所属企业的发展规划、
(二)对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的会计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经营计划
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原制度修订条款
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三)对公司所属企业的会计资料及
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
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组织对公司主要业务部门负责(四)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境外机
人和所属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五)对公司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况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所属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
(四)组织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经营责任审计,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进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五)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六)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经营绩效
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并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七)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在的舞弊行为;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
(六)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递并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
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汇报内部审计在的舞弊行为;
活动的目标、职权、责任、审计计划开展(八)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递的情况,以及审计中的重要问题,包括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汇报内部审计重大风险披露、重大控制缺陷与改进事活动的目标、职权、责任、审计计划开展
项、发现的舞弊情况以及董事会、审计的情况,以及审计中的重要问题,包括委员会需要或要求的其他事项;重大风险披露、重大控制缺陷与改进事
(七)拟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审计项、发现的舞弊情况以及董事会、审计
工作指南,并在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委员会需要或要求的其他事项;
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九)拟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审计人员;工作指南,并在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八)协助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人员;
(九)对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进(十)协助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
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对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审计部对在审查过程中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在审查
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的落实情况。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在审查过程中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二条应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第十二条应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或审计对象的要求,审计部可以组织实或审计对象的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施审计工作。对于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遍性的问题或者有特殊性的事项,审计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者有特殊性的事部可适时开展专项调查和分析工作,进项,内部审计机构可适时开展专项调查行前瞻性研究,为公司经营决策服务。
4原制度修订条款
和分析工作,进行前瞻性研究,为公司经营决策服务。
第四章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第四章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第十三条审计部具有以下主要内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具有以下
部审计权限:主要内部审计权限:
(一)根据工作需要,审计部有权接(一)根据工作需要,内部审计机构
触所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记录、人员及有权接触所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记录、
其他与执行审计相关的具体部门,包括:人员及其他与执行审计相关的具体部
1.要求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按时报门,包括:
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1.要求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按时报
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含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必要的计算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机技术文档;(含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必要的计算
2.审核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的会计机技术文档;
凭证、账表、预决算资料,检查公司资金2.审核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的会计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系统管理软件,凭证、账表、预决算资料,检查公司资金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系统管理软件,
3.审计人员在行使审计监督权时,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积极配合。对3.审计人员在行使审计监督权时,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积极配合。对审计资料的,经劝阻无效,上报管理层、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公司董事会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审计资料的,经劝阻无效,上报管理层、理;公司董事会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
4.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及发现的理;
相关问题有权召开调查会,向相关单位4.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及发现的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相关问题有权召开调查会,向相关单位
(二)有权参加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重大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会议,了解公(二)有权参加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司的相关业务拓展计划、经营活动的进重大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会议,了解公展情况等;司的相关业务拓展计划、经营活动的进
(三)有权参与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展情况等;
签订、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的(三)取得有关境外机构、境外资产
可行性和效益性调研与考核;和境外经济活动的资料、文件,必要时
(四)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赴境外开展实地检查;
正在进行的重大违法、违规以及其他严(四)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重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权做出临时正在进行的重大违法、违规以及其他严制止决定;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重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向企业主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公司审计委定;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员会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批
(五)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五)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益的建议;对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严格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
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益的建议;对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严格
5原制度修订条款
出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向党组织、董事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对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对违法违规
履职不到位的所属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责人提出罢免建议;可以向党组织、董事会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对履职不到位的所属企业内部审
(六)审计人员在工作中不能越权,计机构负责人提出调整建议;
也不对其所审的工作本身承担责任。一(六)审计人员在工作中不能越权,般情况下,审计部对于相关的审计发现也不对其所审的工作本身承担责任。一只有建议权,没有处理、处置的权力;般情况下,内部审计机构对于相关的审可就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风险管计发现只有建议权,没有处理、处置的理、内部控制等事项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权力;可就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风建议,但不得直接负责业务活动、风险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提出改进和完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决策和执行。善的建议,但不得直接负责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决策和执行,不得参与招标评审等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应第十四条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应
当按照本制度接受审计,不得拒绝、妨当按照本制度接受审计,不得拒绝、妨碍内部审计工作,并提供真实完整的资碍内部审计工作,并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如实汇报情况。审计部有权要求公料,如实汇报情况。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司本部及所属企业配合审计工作,并督要求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配合审计工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意见书或实作,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意施审计整改计划。除涉密事项外,内部见书或实施审计整改计划。除涉密事项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司外,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有关制度的规定,引入社会中介审计机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公司内构专业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部审计工作中介服务机构选聘实施细责,一般不得全权委托。则》的规定,引入社会中介审计机构专业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一般不得全权委托。
第五章内部审计类型和方式第五章内部审计类型和方式
第十五条审计类型第十五条审计类型
(一)内部控制审计:依照法律法规(一)内部控制审计:依照法律法规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适当性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适当性
和有效性进行的监督、审查和评价;和有效性进行的监督、审查和评价;
(二)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二)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
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专项审计,包括:(三)专项审计,包括:
1.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1.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审计;
2.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或2.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或
重要岗位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重要岗位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况进行审计;
3.离任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或3.离任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或
重要岗位责任人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重要岗位责任人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
6原制度修订条款
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总体评价;
4.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4.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
的效率和合规性进行审计;的效率和合规性进行审计;
5.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5.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
题或内外部举报问题进行专题调查。题或内外部举报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六条审计方式第十六条审计方式
(一)报送审计:被审计单位接到审(一)报送审计:被审计单位接到审
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部接受审计检查。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二)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二)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单
位进行审计,对业务较多、情况复杂的位进行审计,对业务较多、情况复杂的可采取抽样或重点审计等方式进行审可采取抽样或重点审计等方式进行审计。计。
(三)委托审计:公司年终财务报告(三)委托审计:公司年终财务报告
及董事会认为重大的审计项目,委托社及董事会认为重大的审计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四)联合审计:对涉及面广、情况(四)联合审计:对涉及面广、情况
复杂、专业技术性强的重大审计项目,复杂、专业技术性强的重大审计项目,审计部在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会同有内部审计机构在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关部门进行联合审计。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计。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及管理第六章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及管理
第十七条审计部根据内审工作规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内审
划、公司年度总体计划、风险状况、管工作规划、公司年度总体计划、风险状
理需要、内管干部变动及审计资源配置况、管理需要、内管干部变动及审计资
等情况拟定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报源配置等情况拟定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划,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应征求公司管执行。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应征求理层和其它管理部门的意见,根据风险公司管理层和其它管理部门的意见,根大小确定审计的重点和先后次序。年度据风险大小确定审计的重点和先后次审计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若需序。年度审计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调整应按原程序报经批准。未纳入年度更,若需调整应按原程序报经批准。未审计计划的临时性审计项目,应当经董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临时性审计项目,事长(或者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应当经董事长(或者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工作一般分为第十八条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年度
三个阶段: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审计计划及其他非计划性审计事项确定报告。主要工作程序分为:审计对象和目标。主要工作程序分为:
(一)按照年度审计计划以及其他非(一)审计方案
计划性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对象和目标;审计项目实施前,应当选派具有相审计项目实施前,应当选派具有相应知应知识背景及专业能力的审计人员组成识背景及专业能力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审计组应通过审前调查了解被审计审计组应通过审前调查了解被审计
单位基本情况、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单位基本情况、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
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
7原制度修订条款况等,在此基础上评估风险,有针对性况等,在此基础上评估风险,有针对性的制定审计方案。的制定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应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审计方案应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
围、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及具围、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及具
体分工等内容,由审计组长牵头编制,体分工等内容,由审计组长牵头编制,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审计通知书
(二)实施审计前,根据审计目标确实施审计前,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
定审计范围,根据审计方案编制审计通计范围,根据审计方案编制审计通知书,知书,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除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除特殊情特殊情况或突击审计外,实施审计前,况或突击审计外,实施审计前,送达被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员。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员,取得审计文书送达回证。特殊审计业务的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三)审计进点会审计组在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应召审计组在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应召
开审计进点会,参会人员一般包括被审开审计进点会,参会人员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内部审
计机构负责人、审计组全体成员、根据计机构负责人、审计组全体成员、根据需要应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等。需要应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等。
(三)(四)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内部控制审计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内部控制
测试、检查和分析各类相关文件、资料测试、检查和分析各类相关文件、资料
等步骤实施审计,并运用审核、观察、监等步骤实施审计,并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和分析等方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和分析等方
法收集充分的、可靠的、相关的及有用法收集充分的、可靠的、相关的及有用
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准确支持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准确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审计证据可包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审计证据可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视听或电子证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视听或电子证
据、口头证据、专业鉴定和勘验笔录等。据、口头证据、专业鉴定和勘验笔录等。
审计证据一般应由提供者签字或盖章,审计证据一般应由提供者签字或盖章,提供者拒绝签字或盖章的,应注明原因提供者拒绝签字或盖章的,应注明原因和取证日期;拒绝签字、盖章不影响事和取证日期;拒绝签字、盖章不影响事
实存在的,该审计证据依然有效。实存在的,该审计证据依然有效。
(四)(五)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当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规范》
有关要求:
1.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
工作底稿中,获取的证据应附在相应的底稿之后。
2.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注明索引号和顺序编号,底稿间有勾稽关系或交叉引用时,应清晰标注。
8原制度修订条款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应3.审计工作底稿应于审计期间完随时与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成,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的,在人进行沟通,并提出改进的建议(舞弊现场审计结束后及时提交审计组长,并调查除外),及时编制意见交换稿;由审计组长、审计机构负责人分级复核。
(五)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
审计终结后,审计人员应及时提交稿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
意见交换稿(或审计报告初稿),4.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由审计组长、审计机构负责人分级应随时与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责复核并最终修改无误后,书面征求被审任人进行沟通,并提出改进的建议(舞计单位、被审计人员的意见。被审计单弊调查除外),及时编制意见交换稿。
位、被审计人员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六)审计报告
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若存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长在审核在异议,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查证,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组织编写审计报告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并再次提交初稿。
分级复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审计报告初稿经审计组长、审计机见的,视同无异议。构负责人分级复核并最终修改无误后形在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后,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由审计组书面定稿审计报告,报送公司董事长(或者征求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的意见。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抄送经营管理层。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应当自收到审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和公司的审计处理决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定,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严意见,若存在异议,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格执行;核实、查证,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
(六)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及处理告并再次提交分级复核;在规定期限内
决定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公司审计部提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出书面说明,由审计部履行审批程序经在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后,批准后给予回复;形成审计报告定稿,报送公司董事长(或
(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审计组者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抄送经营管理长应当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方位督层。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和公司的审计处导,切实保证项目执行遵守审计方案的理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要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项目应严格执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及的质量负最终责任;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公司内部
(八)内部审计人员对于办理完毕的审计机构提出书面说明,由内部审计机
审计事项,应将有关资料整理装订,立构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给予回复。
卷归档。具体要求如下:
1.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
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
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获取的证据应附在相应的底稿之后。(七)审计档案
2.审计工作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内部审计人员对于办理完毕的审
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计事项,应将有关资料整理装订,立卷应注明索引号和顺序编号,底稿间有勾归档,严格按照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稽关系或交叉引用时,应清晰标注。审对审计档案专门存放、专人负责。
计工作底稿应于审计期间完成,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的,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及时提交审计组长,并由审计组长、审计机构负责人分级复核。在审计项目
9原制度修订条款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
3.审计部应严格按照审计档案的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根据审
保管期限,对审计档案专门存放、专人计项目涉及的金额、性质等因素划定为负责,审计档案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查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分为30年、10年:
阅应当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按照档案(1)永久保管的档案,是指特别重借阅管理规定办理。审计档案的保管期大的审计事项或第一次涉及的审计领域限应当根据审计项目涉及的金额、性质等具有突出代表意义的审计事项档案;
等因素划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分(2)保管30年的档案,是指重要为30年、10年,其中:审计事项、查考价值较大的档案;
(1)永久保管的档案,是指特别重(3)保管10年的档案,是指一般大的审计事项或第一次涉及的审计领域性审计事项的档案。
等具有突出代表意义的审计事项档案;审计档案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查阅
(2)保管30年的档案,是指重要应当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按照档案借
审计事项、查考价值较大的档案;阅管理规定办理。
(3)保管10年的档案,是指一般性审计事项的档案。
第十九条审计部在制定计划、执第十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制定计
行审计和报告过程中考虑的因素包括组划、执行审计和报告过程中考虑的因素
织经营活动规模、风险、内部控制环境包括组织经营活动规模、风险、内部控以及审计成本等。其中主要应考虑的是制环境以及审计成本等。其中主要应考风险,即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而给公司虑的是风险,即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十条审计工作的管理方式第二十条审计工作的管理方式
是:在信息披露之前查明实情,以便尽是:在信息披露之前查明实情,以便尽可能包括不同的资料或观点。内部审计可能包括不同的资料或观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应达到以下目的:工作的管理应达到以下目的:
(一)实现内部审计目标;(一)实现内部审计目标;
(二)使内部审计资源得到经济和有(二)使内部审计资源得到经济和有效的利用;效的利用;
(三)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更好地履(三)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更好地履行监督与评价的职责;行监督与评价的职责;
(四)使内部审计活动符合内部审计(四)使内部审计活动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准则的要求。
第七章内部审计的质量控制第七章内部审计的质量控制
第二十一条审计部应按照内部审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整建立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
和严格执行有效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整建立和严格执行有效的内部审计质量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包括内部审计督导、控制,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包括内部审计内部自我质量控制与外部评价三个方督导、内部自我质量控制与外部评价三面。个方面。
(一)督导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
(一)督导是审计部负责人和审计项审计项目负责人对实施审计工作的审计目负责人对实施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所人员所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进行的监督和指导。(二)内部自我质量控制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审计项目负责人通过适当
10原制度修订条款
(二)内部自我质量控制是审计部负的手段对内部审计质量所实施的控制,责人和审计项目负责人通过适当的手段包括内部审计机构的自我质量控制以及
对内部审计质量所实施的控制,包括审审计项目自我质量控制。
计部门的自我质量控制以及审计项目自(三)外部评价是由公司外部独立我质量控制。的、合格的机构和人员对内部审计质量
(三)外部评价是由公司外部独立所进行的评价。
的、合格的机构和人员对内部审计质量所进行的评价。
第二十二条审计部负责人对督导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工作负主要责任。审计项目负责人负责及审计组长应按照《公司内部审计项目审计现场的督导工作。督导贯穿于审计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和《公司内部审计项目的全过程。现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方位督导,切实保证项目执行遵守审计方案的要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项目的质量负最终责任。
第二十三条审计部的自我质量控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自我制是为合理保证所有内部审计活动符合质量控制是为合理保证所有内部审计活内部审计准则要求而制定和执行的控制动符合内部审计准则要求而制定和执行
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保持并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二)保持并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业胜任能力;
(三)合理分派内部审计业务;(三)合理分派内部审计业务;
(四)依据内部审计准则制定操作规(四)依据内部审计准则制定操作规程;程;
(五)适当运用咨询手段;(五)适当运用咨询手段;
(六)进行审计质量的内部考核与评(六)进行审计质量的内部考核与评价;价;
(七)评估审计报告的使用效果;(七)评估审计报告的使用效果;
(八)监控风险控制部门质量控制政(八)监控风险控制部门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的执行。策与程序的执行。
第二十四条审计部应以适当的方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以适式将内部自我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传达当的方式将内部自我质量控制政策和程
给审计人员,并进行持续和定期的检查,序传达给审计人员,并进行持续和定期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的检查,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五条审计部应当建立外部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
评价制度,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立外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一)内部审计机构组织结构的合理(一)内部审计机构组织结构的合理程度;程度;
(二)内部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准(二)内部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准则的情况;则的情况;
(三)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三)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力;
(四)内部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四)内部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
11原制度修订条款
(五)内部自我质量控制的适当性和(五)内部自我质量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有效性。
审计部应当对外部评价报告所提出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外部评价报告
重大问题及时拟定改进方案,改善内部所提出重大问题及时拟定改进方案,改审计质量。善内部审计质量。
第八章审计结果运用第八章审计发现问题处置及结果运用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
《公司审计发现问题处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数额及其产生的后果,通过责令纠正、审计报告、审计专报、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方式进行处置。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损失需要给与
党纪政要处分的,内部审计机构会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出具处理建议,经党组织会议研究通过后,由有关部门按职责权限给与处理、处罚。
第二十六条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第二十七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
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被审计单位对实施审计整改负主体责计单位对实施审计整改负主体责任,被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
第一责任人。各业务部门按条线指导所任人。公司党组织、董事会对考核问责
属企业落实整改。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负主体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整改负监督责任,建立审计问题台账,被审计单位领导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指定专人跟踪整改进度,对审计问题逐管理层对推动审计整改、规范业务管理项销号管理。负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对审计整改负督导责任,按业务条线指导所属企业落实整改;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整改负监督责任,建立审计问题台账,指定专人跟踪整改进度,对审计问题逐项销号管理。
第二十七条原则上被审计单位应第二十八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
在接到审计报告60日内,针对审计发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整改,现问题和建立落实整改,并书面反馈整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内部审计机构。
改结果原则上被审计单位应在接到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15日内书面反馈审计整改
方案、60日内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60日内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内部审计机构以限期整改和督办的方式继续督促完成整改。
第二十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针第二十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针对被审计单位就审计发现问题所采取的对被审计单位就审计发现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改进效果组织实施后续审纠正措施及其改进效果组织实施后续审计。采用访谈、观察或检查等方法评价计。采用访谈、观察或检查等方法评价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措施及效果,并对未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措施及效果,并对未
12原制度修订条款
能按照审计意见、建议纠正的问题进行能按照审计意见、建议纠正的问题进行风险再评估。风险再评估。
第二十九条被审计单位存在违反第三十条审计发现领导人员或相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行为或重要关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经董事长风险隐患、内部控制缺失的,审计组可(或者主要负责人)批准,将问题线索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审计意见,也可单独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损失需要给
与党纪政要处分的,内部审计机构会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出具处理建议,经党组织会议研究通过后,由有关部门按职责权限给与处理、处罚。
审计发现领导人员或相关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经董事长(或者主要负责人)批准,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第三十一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按况应该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照《公司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及整改工作关决策的重要依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对内部审计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审计专报、审计意见书等审计文书反映的内容和事项)的运用,包括考核评价经营业绩、兑现薪酬,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出整改,对审计移送的事项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等。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可作为所属企业绩效考核
管理、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和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述责述廉的一项必要工作内容。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审计部对认真维护财第三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对认真
经法纪、避免或降低了公司经济损失的维护财经法纪、避免或降低了公司经济
部门或个人,可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损失的部门或个人,可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审计人员通过审计和第三十三条审计人员通过审计和
后期督促,为公司避免或降低了经济损后期督促,为公司避免或降低了经济损失,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失,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审计部在审计中发现第三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
被审单位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中发现被审单位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有权责令改正,可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轻重,有权责令改正,可提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的建议,经党组织会议研究通处分或经济处罚的建议,经党组织会议过后,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研究通过后,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3原制度修订条款
(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
有关的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有关的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料。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
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决定。(五)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决定。
(六)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或举报人(六)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或举报人员。员。
第三十四条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独第三十五条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独立,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立,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客观。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客观。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三)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失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的。(四)泄露公司秘密的。
对审计过程中的以上行为,构成犯对审计过程中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第三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
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公司应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公司应当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解释。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批准之日起施行。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施行,原《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15年8月27日第八届审计制度》(2021年6月11日十届董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修订)同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修订)同时废时废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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