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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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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争强好胜 发表于 2023-12-19 00:00:00 浏览:  61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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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7294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23年11月30日)目录页次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1-3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二、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1-3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
项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7294号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载)编制的截止2023年11月3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
说明是中航机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第1页大华核字[2023]0017294号鉴证报告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中航机载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航机载截止2023年11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中航机载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第2页大华核字[2023]0017294号鉴证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核字【2023】
0017294号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龙娇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欧阳鹏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第3页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11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1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53857040股,发行价格为14.13元/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381号《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9.0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750083.46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4965249915.58元。截至2023年6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1航空引气子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73980.0072110.00
2液压作动系统产能提升建设项目20000.0020000.00
3航空电力系统生产能力提升项目19049.0019049.00
4燃油测控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17500.0017500.00
5悬挂发射系统产能提升项目15400.0015400.00
专项说明第1页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11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6作动筒、锁定装置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15200.0015200.00
7电磁阀类等机载产品核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5000.0015000.00
8受油装置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14500.0014500.00
航空工业风雷火发器等机载产品科研生产能力建设
913600.0013600.00
项目
10航空管路专业化建设项目9750.008250.00
11补充流动资金289391.00289391.00
合计503370.00500000.00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项目实施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上述用途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截至2023年11月30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28460.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
已预先序号募投项目名称投入资金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支出及安装其他费用
1航空引气子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901.29-899.192.10
2液压作动系统产能提升建设项目6554.86-6543.9110.95
3航空电力系统生产能力提升项目2756.312374.47-381.84
4燃油测控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1648.021045.22385.34217.46
5悬挂发射系统产能提升项目2229.06753.161253.71222.19
6作动筒、锁定装置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2813.31208.092478.87126.35
7电磁阀类等机载产品核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644.12-644.12
8受油装置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3552.041895.731553.25103.06
航空工业风雷火发器等机载产品科研生产能力
95706.865119.10495.1192.65
建设项目
10航空管路专业化建设项目1654.42-1613.4241.00
合计28460.2911395.7715866.921197.60
注: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已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置换的自筹资金为28460.29万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金额2363.01万元,专项说明第2页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11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该等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475.01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相关费用人民币3018.87万元(不含增值税)已于募集资金中扣除。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91.98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1.98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
费用类别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相关费用3018.87
律师费用330.19231.13
会计师费用90.5760.85
证券登记费35.39-
合计3475.01291.98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专项说明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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