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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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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小韭菜 发表于 2023-12-19 00:00:00 浏览:  75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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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目录
1.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p3
2.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 ………………………………………… p5
3.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 p6
4.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P75.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三年行动
规划(2023-2025 年)》的议案………………………………………P11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P127.审议关于修订《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p35
8.关于修订《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议案…………………………………………………………………… P36
9.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P3710.议案二附件:《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 年)》…………………………………………P38
2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30
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佳杰路89号2号楼小报告厅
三、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委托人。
四、主持:鲁国锋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6.审议《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37.股东代表发言(如有);
8.公司负责人回答股东提问(如有);
9.宣读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10.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1.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数;
12.获取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3.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14.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5.宣读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秘书处
2023年12月
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
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应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大会的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须事先
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时长不超过5分钟。公司相关负责人有针对性地简要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能发言。
六、本次大会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全部议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大会秘书处
2023年12月
5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6项议案,议案三之《关于修订的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票在股东报到时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请各位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表决结果将当场宣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以上办法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大会秘书处
2023年12月
6议案一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上
海会计师事务所,于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会计师
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首批从事金融相关
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7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2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97名;注册会计师人472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名。
3.业务信息
上会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40亿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
收入4.60亿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5亿元。
上会2022年度共向5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0.63亿元,涉及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
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余额: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8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
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池溦女士,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兰生股份、思源电气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萍女士,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年度审计,为北特科技、苏氧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志刚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0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年作为项目合伙人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重大资产改组专项审计报告等。2020年1月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9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
96.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50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较上年度增加8.5万元。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
10议案二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市国资委关于推动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沪国资委产权〔2021〕14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公司结合实际,研究编制形成《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内容详见议案附件)。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
11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二条……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第二条……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
府〔1997〕36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1997〕36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00001004981。 为:9131000013229432XE。
(新增内容,原文无)新增: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之后条款号依次顺延。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第二十四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12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制。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13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审议达到下列标准的公司发生的(十四)审议除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外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的重大交易(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除外):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元;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元;
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14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十五)审议总额度为占公司总资产50%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
以上或单笔超过公司总资产10%的借款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及资产抵押事项;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项;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事项。交易,或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章程第四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十条第(十四)项第4点或第6点标准,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使。对值低于0.05元的,可以免于按照本项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审议总额度为占公司总资产50%
以上或单笔超过公司总资产10%的借款及资产抵押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九)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15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30%的担保;(三)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上;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资产30%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提供的担保;
资产10%的担保;(六)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净资产10%的担保;
供的担保。(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未按照本章程规定权限及程序擅自越权
审批或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公司应采取合理、有效措施解除或者改正违规担保行为,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公司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未给
16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公司仍可依据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新增内容,原文无)第四十三条公司发生下列财务资助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
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本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关于财务资助事项及前款规
17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定。
第四十三条之后条款号依次顺延。
第四十九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第五十一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上海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上海证监局和上海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第五十七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内容:下内容: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程序。
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事的意见及理由。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
第六十九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第七十一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向公股东大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全体独立董事年度
18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全体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报告书。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七十五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第七十七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1/2以上通过。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删除:“第七十六条(八)对删除后无内容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公司担保事项第七十六条(七)款之后条款号依次更进行审议;”。改。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第七十九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别决议通过:
…………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
……清算;
……
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
19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限制。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删除: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删除后无内容
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尽量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第八十三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议,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
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第八十八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第九十五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第九十六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20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罚,期限未满的;施,期限未满的;
…………
第一百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第一百零一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情况。有关情况,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
…………
第一百零四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第一百零五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五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第一百零六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公司董事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事,其中至少有一名财经或金融方面的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专家。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一百零六条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第一百零七条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
下列基本条件: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二)符合本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独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立性要求;
21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者经济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等工作经验;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
(五)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失信等不良记录;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定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百零七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第一百零八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
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女;
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属;女;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形的人员;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22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
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一百零九条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第一百一十条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符合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上市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发表
23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上明。
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第一百一十条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第一百一十一条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
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上的审查意见。公司应当在选举独立董事海市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和证券交易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按照规定披露相关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内容,并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报送材面意见。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对独立董事候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慎判断独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有权提出异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公司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第一百一十一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第一百一十二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
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过六年。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一百一十二条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第一百一十三条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要的情况和资料。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全体独立董事年度报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
24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告书,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独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经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解除职务的,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独立董事不符合本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项
或者第二项规定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会成员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数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立董占的比例低于本章程规定的最低要求或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该的规定,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拟辞职的独立董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不再履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行职务。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
(新增内容,原文无)新增:第一百一十五条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
25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表明确意见;
(二)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
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一十五条之后条款号依次顺延。
第一百一十四条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第一百一十六条独立董事应就以下事
法、本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项行使特别职权:
予董事的职权外,应就以下事项行使特(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别职权: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论;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6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第一百一十七条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特
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别职权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应当上同意。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删除:第一百一十六条独立董事除履删除后无内容
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
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人民币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
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独立董事应当就本章第一百一十八条独立董事应当就会议
程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六条所审议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
涉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27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第一百一十九条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上市公司必须按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上市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
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供足够的资料,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分的,可以要求补充。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10年。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权:
…………(八)审议达到下列标准的交易事项(受(八)审议除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赠现金资产除外):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的交易事项(对外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除外):
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元;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以上交易事项中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条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规定的交易事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十一)审议下列公司担保事项:元;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保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50%的任何担保;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28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元;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任何担保;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3、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对象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
提供的担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资产10%的担保;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的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十二)审议总额度为占公司总资产50%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以下或单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10%的借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款及资产抵押事项;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
(十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金额超过100万元;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对值计算。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奖……惩事项和岗位变动事项;(十一)审议提供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财务资助事项;
(十三)审议总额度为占公司总资产50%
以下或单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10%的借款及资产抵押事项;
(十四)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副
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奖惩事项和岗位变动事项;
……
29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百三十三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第一百三十四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7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一百三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第一百三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其中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在董事会审议公司担保事项和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投资决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投资决策、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策、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运作。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五十条审计委员会有下列主要第一百五十一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
职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30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通;(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一百五十一条提名委员会有下列主第一百五十二条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
要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研究董事、总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程序并提出建议;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人员会提出建议:
的人选;(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3)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查并提出建议。(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
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31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五十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第一百五十三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下列主要职责: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1)研究董事与总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并进行考核;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酬政策与方案。(1)研究董事与总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将前款有关绩效并进行考核;
评价标准及结果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以披露。酬政策与方案;
(3)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
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
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六十六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第一百六十七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32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百七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或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承担赔偿责任。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第一百七十八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监事辞职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百七十八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第一百七十九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第一百九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
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第一百九十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如下:如下:
33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
(五)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五)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十。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
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
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聘。
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
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总数由237条增加至238条。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
34议案四关于修订《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
35议案五关于修订《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优化履职方式、强化任职管理,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保障,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最新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
36议案六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王志东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选,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月8日止。
同时,陈铭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王志东先生简历如下:
王志东,男,1977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特许金融分析师,2000年8月参加工作。
曾任浙江省嵊泗县财政地税局科员、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主任管理师、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投资
高级主管、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高级业务经理、长
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
37议案二附件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
2023年12月38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市国资委关于推动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沪国资委产权[2021]14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公司结合实际,研究编制形成《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进展成效2020年以来,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江投资”)在股东的支持下,在加强企业发展和提升综合竞争力方面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果和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成功完成定增。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2.5亿元,降低了资产负债率,优化了资本结构,降低了财务成本,提高了抗风险能力。
(二)剥离不良资产。长江投资针对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了转让
不良资产股权和债权等积极措施,推动实施资产处置,有效降低了风险,进一步集中了资源,增强了聚焦主业的发展基础。
(三)完善公司治理。长江投资重点完善了上市公司与子公司之
间的有效管控体系。通过健全绩效考核、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制度,从法人治理、条线管理等层面,逐步提升了子公司治理管理质量,人员结构也实现显著的精简优化。同时,保证了公司的独立性,并积极推进了企业文化的建设。
(四)建立战略链接。长江投资积极对接国家战略,充分利用自
39身优势并联合外部优质资源,围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
着重探索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园区相关的新业务及新项目,已建成长租公寓公司等实施载体,并推动项目落地。
二、重要子公司发展情况
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国际货运”)采取了创新的经营措施以保障公司业绩的稳定。该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化出运策略,以及增强应收款项等方面的风险管控,有效确保了该公司经营活动的稳健性。
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灏国际”)针对汽车行
业的发展趋势,在稳固现有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中高端品牌车企以及新能源车企市场。该公司通过参与投标并成功中标多个关键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上海长望气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望科技”)在运营
效率提升和成本控制上表现突出,通过有效的管理策略显著降低了管理费用。该公司持续探索新项目,并在智能制造领域特别是气象服务方面,积极扩展市场,不断深化市场渗透和增强需求响应。
上海长发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货运”)恪守以客户需求
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实施客户指定经销商定向采购租赁模式,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等方面的管理,保障了该公司的财务健康,进一步巩固了经营稳定性。
40三、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企业使命愿景
公司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服务于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于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在服务中实现自身价值。
(二)企业战略发展的指导思想
积极践行公司使命,努力成为一家主业突出、治理规范、特色鲜明的上市公司。
(三)企业三年战略目标
在2023至2025年期间,公司将以稳健和高质量的发展为核心目标。公司将集中力量提升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并稳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同时,借助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优势,公司将进行业务探索,并积极寻找新的发展方向,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将致力于在服务国家战略的过程中,实现上市公司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以回馈股东和社会。
41四、主要任务举措
(一)谋经营:推动稳定主业发展、培育拓展项目与探索新业
务的 “2+1+X”业务战略
1.推动“现代物流”与“气象科技”两个主业板块可持续发展
(1)物流板块
公司的物流板块将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采取多元化策略和措施以确保可持续性和业务拓展。首先,为应对市场竞争,公司将继续提供定制物流解决方案和报关服务,并与专业货运代理合作,以提升服务质量。其次,公司将重点加强与长三角等地区的企业合作,以实现区域业务拓展。最后,公司将通过完善专业风险管理措施,如应收款信用保险和修订客户信用管理制度,以增强抗风险能力并确保稳健经营。
(2)气象科技板块
长望科技将坚持“立足气象行业,拓展行业气象”战略进行业务发展。在生产方面,提升模组探空仪的设计和工艺,发展自动化生产线,加快国产化步伐。在气象数据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品质和技术深度。
在“模拟风”等技术应用方面,将加强在城市规划、运营管理和工程设计等领域的决策支持,为客户提供科学和优化的解决方案。
2.培育“长租公寓”重点项目成为发展新动能
上海长江联合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长江联合租赁公司”)
42致力于长租公寓市场,提供租赁管理、物业改造等服务。该公司将提
供一站式住房租赁运营管理,重点打造集中式住宿和人才公寓。在物业更新改造方面,将适时选择有发展潜力的区域,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和技术手段进行市场营销。长江联合租赁公司旨在通过业务板块的整合和发展,提升品牌竞争力,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3.探索新业务、新领域、新模式,谋求新发展动能
长江投资将紧密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遵循“安全性、盈利性、成长性”的原则,寻找与企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相契合的新业务和领域,适时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二)强管理:立足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管理质量
公司将致力于强化管理体系,提高整体效率。首先,公司将优化内部管理,完善绩效激励机制以提升管理团队的效率,并提升财务信息化水平。其次,公司将进一步依章合规地加强子公司管控,实行严格的人员考核和薪酬管理,以及加强审计和风险管理。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投资合作机制、子公司章程和运营规则等制度机制的落实到位,优化外派董监事的管理。最后,公司将持续推进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应对紧急和复杂情况,以确保安全稳定的健康发展。
43(三)优保障:加强人力资源统筹谋划,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
力支撑
公司将致力于深化人才管理,包括四个关键领域。首先,通过专题调研和集体研讨,形成具体的干部人才年度实施方案。同时,优化“选用育留”体系,实施“三能机制”改革,确保人岗适配。其次,提高人才队伍的专业水平,强化内部潜力挖掘和外部人才引进,推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优化人才配置。第三,构建学习型组织,设立覆盖高管、中层到员工的培训体系,覆盖高管到普通员工,加强干部队伍的专业技能。最后,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薪酬、考核评价、激励等管理,同时通过树立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积极的企业文化和工作氛围,增强组织凝聚力。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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